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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0kV(Um=36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IEC)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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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界定了标准化文件与对应ISO/IEC标准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确立了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起草标准化文件的总体原则和要求,规定了起草步骤、相关要素和附录的编写规则。本文件适用于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起草标准化文件。以其他组织发布的标准化文件为基础起草时,根据相应组织的版权和采用政策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0.6~50mm、A型和B型的圆锥销。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6~50mm、公差为h10、材料为易切钢等的内螺纹圆锥销。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0.6~50mm、公差为m6和h8、材料为不淬硬钢和奥氏体不锈钢的圆柱销 。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1~20 mm、公差为m6、材料为钢:A型(普通淬火)和B型(表面淬火),以及马氏体不锈钢的圆柱销。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6~50mm、公差为m6、材料为不淬硬钢和奥氏体不锈钢的内螺纹圆柱销。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6~50mm、公差为m6、材料为钢:A型(普通淬火)和B型(表面淬火),以及马氏体不锈钢的内螺纹圆柱销。
本标准规定了原木产品检验的尺寸检量、材质评定、检量工具、原木标志、原木材积计算。本标准适用于原木生产、流通、使用、监督检验等领域。
GB 150的本部分规定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允许使用的钢号及其标准,钢材的附加技术要求,钢材的使用范围(温度和压力)和许用应力。 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温度-253℃~800℃、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的压力容器。 本部分不适用的范围为:GB 150.1规定的不适用范围;制冷、造纸行业的容器,搪玻璃容器和简单压力容器;TSG R0004中1.4条所规定的范围。
GB 150.3规定了压力容器基本受压元件的设计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内压圆筒和内压球壳、外压圆筒和外压球壳、封头、开孔和开孔补强以及法兰的设计计算。 本部分给出了非圆形截面容器(规范性附录A)、钢带错绕筒体(规范性附录B)、常用密封结构(资料性附录C)和焊接接头结构(资料性附录D)的基本设计要求。 本部分还给出了关于低温压力容器的基本设计要求(规范性附录E)。
本部分规定了GB 150适用范围内的钢制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其他材料制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按相关标准。 本部分适用的压力容器结构形式为单层焊接压力容器、锻焊压力容器和多层压力容器(包括多层筒节包扎、多层整体包扎、钢带错绕和套合容器)。 对于奥氏体型钢材制低温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196℃),由参与建造的各方协商规定附加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由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予以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热交换器的通用要求,并规定了管壳式热交换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及其安装、使用的要求。本标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及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本标准的所有内容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a) 管壳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a) 钢材不得超过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b) 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本标准中管壳式热交换器适用的公称直径不大于4 000 mm,设计压力(MPa)与公称直径(mm)的乘积不大于2.7×10<上标4>。超出1.5条范围的管壳式热交换器,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建造。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热交换器:a) 直接火焰加热的热交换器;b) 烟道式余(废)热锅炉;c) 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热交换器;d) 非金属制热交换器;e) 制冷空调行业中另有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热交换器。热交换器界定范围:a) 热交换器与外部管道连接:1) 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2) 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3)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4) 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c)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d) 直接连接在热交换器上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垫板等;e) 安装在热交换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针叶树和阔叶树原木缺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本标准适用于针叶树和阔叶树原木。原条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电压的值,作为:——供电系统标称电压的优选值;——设备和系统设计的参考值。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高于220 V、标准频率为50 Hz的交流输电、配电、用电系统及其设备。——交流和直流牵引系统。——额定电压低于120 V、标准频率为50 Hz(但不绝对限制)的设备,以及直流电压低于1 500 V的设备。包括电池(由原电池或蓄电池单元组成的)、其他电源装置(交流或直流)、电气设备(包括工业和通信)和电器。——高压直流输电系统。本标准不适用于表征或传输信号和测量值的电压。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气设备内部元件、部件或零件的电压。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工程一般用途圆锥的锥度与锥角系列。 本标准仅适用于光滑圆锥,不适用于锥螺纹、伞齿轮等。 圆锥表面尺寸和公差的注法见GB/T 15754。
本标准规定了T形槽尺寸与间距,也规定了相应的螺栓、螺母的有关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切削机床、木工机床、锻压机械及附件、夹具、装置等。其他有T形槽的机械也应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线路针式瓷绝缘子的结构型式、尺寸、机械特性和电气特性。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为10 kV及以下、频率不高于100 Hz的交流架空电力线路用的针式瓷绝缘子(以下简称绝缘子)。绝缘子安装地点为环境温度为-40 ℃~+40 ℃,海拔不超过1 000 m的地区。本标准不适用于对绝缘子瓷件、金属附件有严重腐蚀或使绝缘子性能降低的环境中使用的绝缘子。
本文件界定了架空线路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元件(以下简称绝缘子)的术语和特性,规定了检验特性规定值的条件、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本文件适用于标称电压高于1 000 V、频率不超过100 Hz交流架空电力和牵引线路用瓷和玻璃绝缘子,以及直流架空电力牵引线路用绝缘子的定义、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本文件也适用于绝缘子串元件、架空线路刚性绝缘子和变电所用的类似结构的绝缘子的定义、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本文件不适用于构成电气部件的绝缘子,或电气结构中的部件,以及GB/T 8287(所有部分)中所包括的支柱绝缘子的定义、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绝缘子串和绝缘子组的试验方法(如,湿操作冲击电压)和接收准则在GB/T 1001.2—2010中论述。本文件不包括有关按特定运行条件选择绝缘子的要求。绝缘子的特性值在相应的产品标准中规定。
GB/T 1001的本部分规定了标准电气试验程序及接收规则,以检验本部分范围内的绝缘子串和绝缘子串组的规定特性。本部分适用于标准电压高于1000V、频率不大于100Hz的架空电力线路用瓷或玻璃绝缘子串元件组成的绝缘子串和绝缘子串组。本部分也适用于直流架空牵引线路用的绝缘子串和绝缘子串组。本部分还适用于变电所用的类似结构的绝缘子串和绝缘子串组。本部分还可作为直流架空电力线路用的绝缘子串和绝缘子串组及复合绝缘子的暂用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的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以及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家庭和类似家庭环境场合使用的、交流频率为50 Hz、额定电压为25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6 A的单相插头和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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