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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界定了电动汽车相关的术语及定义。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整车、驱动电机系统、可充电储能系统及充电机。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新产品设计定型试验的实施条件、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判定依据和试验报告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GB/T 15089所定义的M<下标1>、M<下标2>、M<下标3>、N<下标1>、N<下标2>、N<下标3>型的混合动力车辆。
本部分界定了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技术及其应用领域内使用的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
本标准规定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以下简称观光车)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型号、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车文件及附件、运输、贮存、质量保证期等。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内燃机、电动机驱动或二者交替驱动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及观光列车(以下简称观光车)。其他同类型的车辆(如打猎车等)可参照执行。
GB/T 23751的本部分提供了用于便携式计算机、手机、个人数字助理(掌上电脑)、家用无线电器、电视广播摄像机以及自主型机器人等的微型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性能评价的试验方法。本部分介绍了输出不超过60 V直流以及240 W的微型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功率特性、燃料消耗以及机械耐久性的性能试验方法。根据本部分评价的典型微型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功能排列如图1所示。本部分未涉及微型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安全问题。本部分未涉及微型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互换性。
本标准规定了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相关的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气态氢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及部件。
本标准规定了全地形车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全地形车。
GB/T 27748的本部分是产品的安全标准,适用于固定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该系统可以是组装的,自成体系的或由工厂提供完整集成系统的形式,均通过电化学反应来发电。本部分适用于:——直接或通过转换开关与主网连接,或与独立配电系统连接的系统;——提供交流电或直流电的系统;——具有或不具有回收可用热量能力的系统;——使用以下各种燃料工作的系统:a) 天然气或其他来源于可再生燃料(生物质)或化石燃料的富含甲烷的气体,比如垃圾填埋气、沼气和煤层气等;b) 来源于石油精制的燃料,例如柴油、汽油、煤油以及液化石油气,如丙烷和丁烷;c) 来源于可再生燃料(生物质)或化石燃料的醇类、酯类、醚类、醛类、酮类、费托法合成液体和其他富氢的有机化合物,例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生物柴油等;d) 氢、含氢气的气体混合物,例如合成气、民用燃气等。本部分不适用于于:——微型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便携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驱动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本部分适用于应用在商业、工业和家庭等领域,安装在室内和室外等无危害(未划分等级)区域的固定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本标准考虑了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在可预期的情况下和在制造商可预设条件下使用时,所有涉及燃料电池系统的重大危险、危险场景和事件,但不包括与环境兼容性(安装条件)有关的各种危险。本标准规定的危险情况仅限于可能对人身造成的伤害,或仅对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之外造成的破坏。本标准不涉及对燃料电池内部损坏的保护,只要这种内部损坏不会对燃料电池外部产生危害。本标准中的各项要求并非旨在限制创新,当考察本标准未曾涉及的燃料、材料、设计或构造时,这些替代方案需要被评估是否具备与本标准相当的安全、性能水平。
GB/T 27748的本部分本标准提供了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型固定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电/热及环境影响的试验方法:● 输出功率:额定电输出功率小于10 kW;● 输出模式:并网连接/独立运行,或单机运行且不超过1 000 V的单相交流输出或三相交流输出,或不超过1 500 V的直流输出;● 运行压力:燃料及氧化剂管道的大容许工作压力小于0.1 MPa(表压);● 燃料:气态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氢气等)或液体燃料(煤油,甲醇等);● 氧化剂:空气。本部分包括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首要目的为产生电能、次要目的可能为副产品热能的利用。相应地,首要目的为热利用、次要目的为副产品电能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不属于本标准范围。本部分包括所有集成蓄电池系统,包括蓄电池从内部再充电或从外部电源再充电。本部分不包括用以产生热能的外加辅助热发生器。
本标准规定了座位数在5座及以下的纯电动乘用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动力蓄电池驱动的纯电动乘用车。
概述GB/T 31037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起升车辆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构造、标识和性能试验等方面涉及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室内或室外使用的电动工业起升车辆提供动力的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包括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简称发电系统)和能量存储模块。能量存储模块是指用来启动发电系统、帮助或补充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对内部或外部负载供电的电能储存装置,由铅酸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或其他具有相应功能的能量存储模块组成。本部分仅涉及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部分安全方面的要求,不包括能量存储模块。本部分涉及的工业起升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平台堆垛车、操作台可升降的车辆、侧面式叉车、越野叉车、侧面堆垛式叉车(两侧)、三向堆垛式叉车、堆垛用高起升跨车、托盘搬运车、平台搬运车、非堆垛低起升跨车、拣选车。本部分适用于以气态氢为燃料、空气为氧化剂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本部分适用于使用的储氢装置包括:--固定的或可更换的;--可再充装或一次性的;--集成或安装于发电系统或工业起升车辆上。本部分仅考虑可能对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之外的人身、物体或环境造成伤害的危险情况,提出针对此类危险情况的安全规定要求,不包括可能对燃料电池发电系统自身造成损害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系统边界本部分中所指的发电系统边界示意图如图1所示。其中,粗实线框内为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部件,框边界的进出箭头为针对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输入和输出。本部分所适用的发电系统由图1中的发电系统边界内的全部或部分部件组成,但总体设计应满足实现设定的功
概述GB/T 31037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起升车辆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技术文件。为在室内或室外使用的电动工业起升车辆提供动力的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包括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简称发电系统)和能量存储模块。能量存储模块是指用来启动发电系统、帮助或补充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对内部或外部负载供电的电能储存装置,由铅酸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或其他具有相应功能的能量存储模块组成。本部分仅涉及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部分的技术条件,不包括对能量存储模块的要求。本部分涉及的工业起升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平台堆垛车、操作台可升降的车辆、侧面式叉车、越野叉车、侧面堆垛式叉车(两侧)、三向堆垛式叉车、堆垛用高起升跨车、托盘搬运车、平台搬运车、非堆垛低起升跨车、拣选车。本部分适用于以气态氢为燃料、空气为氧化剂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本部分考虑的危险情况仅限于因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发生非正常运行可能对发电系统自身造成损害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系统边界系统边界示意图如图1所示。其中,粗实线框内为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部件,框边界的进出箭头为针对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输入和输出。本部分所适用的发电系统由图1中的发电系统边界内的全部或部分部件组成,但总体设计应满足实现设定的功能。发电系统边界内的组成及功能包括:--燃料电池模块:由以下几个主要部分组成:一个或多个燃料电池堆、输送燃料、氧化剂和废气的管路系统、电池堆输电的电路连接、监测和/或控制手段;--燃料(氢气)储存系统:安装在发电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的要求、试验设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以下简称模块)。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零度以下)条件,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通用安全要求、试验条件、试验平台、低温试验前的例行试验及低温试验方法和试验报告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空气为氧化剂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低温(零度以下)条件的存储、启动、T作性能的试验。本部分适用于完整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GB/T 33983的本部分规定了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在正常操作、发生可预见性错误操作和运输等情况下的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型式试验、例行试验,以及标识、标签和包装。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功率不大于1 000 W的以甲醇或甲醇水溶液为燃料的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对于上述系统,当额定功率小于或等于240 W时属微型燃料电池系统范畴;当额定功率大于240 W、小于或等于1 000 W时属移动式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范畴,具体分类详见表1。对于额定功率大于1 000 W的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的安全要求及其试验方法可参照此标准执行。本部分仅考虑可能对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之外的公共安全、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伤害的危险情况,提出针对此类危险情况的安全要求,不包括可能对该系统自身造成损害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假定这种损害不会对直接甲醇燃料电池外部产生危害。本部分中的必备条件并非旨在限制创新。当采用与本标准不同的材料、设计或制造时,它们应与本部分规定的安全和性能等同或水平相当。典型的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系统边界示意图如图1所示。
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货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纯电动货车(以下简称“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以下简称“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装备的术语和定义,客车上配置灭火装备的基本要求、应用要求和其他要求。本标准适用于M<下标2>和M<下标3>类客车、专用校车(以下简称“车辆”)。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动汽车上D类火灾隐患处(如锂离子电池)的灭火装备配置。
本标准规定了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供氢系统(以下简称“燃料电池供氢系统”或“供氢系统”)的系统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包装及运输。本标准适用于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提供氢气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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