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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激光显示系统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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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给出了光纤通信系统(OFCS)的安全运行、维护要求和具体指南。在OFCS中,光功率可以达到发射设备限制以外或距光源很远的距离处。本部分规定了OFCS中的光可达位置的危险等级的评估,替代了依据GB 7247.1中激光产品的分类。本部分适用于完整安装的端到端OFCS,包括其能够产生或放大光辐射的部件和组件。那些仅面向OEM供应商销售的,用于集成到完整安装的端到端OFCS中的独立部件和组件不必按照本部分进行评估,因为终的OFCS本身须按照本部分进行评估。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传输激光功率为主的光纤系统,例如在材料加工或医疗领域的应用等。除了由激光辐射造成的危害外,OFCS也可能引起其他危害,如火灾。本部分不涉及OFCS在易爆环境中的爆炸或火灾等安全事项。本部分中提及的“激光”包括发光二极管(LED)和光放大器。本部分的目的是:——保护人员免受由OFCS引起的光辐射危害;——对制造商、安装方、检修方和运营商提出要求,需制定工作步骤和提供相关信息,以便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通过使用符号、标牌和指示,确保对人员提供充分的警示,以防止OFCS潜在的危害。更详细的必要性参见附录A。OFCS的安全依赖于组成系统的设备特性。因此可能需要在产品上标明安全的相关信息或将此类信息包括在使用说明书中。根据潜在的危险等级的要求,OFCS的安全措施和运行责任由安装方或终用户/运营商承担或双方共同承担。本部分将安装和检修操作期间遵守安全指示的责任赋予相应的安装方和检修方,而运行和维护的职责在终用户或运营商。本部分的用户可能属于上述制造商、安装方、终用户或运营商范围中的一方或多方。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激光显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光辐射安全要求,包括光辐射安全分类要求、制造商要求、使用与维护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家用超短焦激光显示系统涉及的光谱范围为380 nm~780 nm的激光、非相干光及激光和非相干光混合光源的光辐射安全特性评价。荧光光源的光辐射安全特性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激光扫描式显示系统的光辐射安全特性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激光显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光辐射安全特性测量和评价方法,包括测量条件、测量设备、测量步骤、数据处理、评价等。本标准适用于家用超短焦激光显示系统涉及的光谱范围为380 nm~780 nm的激光、非相干光及激光和非相干光混合光源的光辐射安全特性测量和评价。荧光光源的光辐射安全特性测量和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激光扫描式显示系统的光辐射安全特性测量和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偏轴短焦激光数字投影显示屏幕(以下简称屏幕)的术语和定义、构造、形状及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抽样及批的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投射比不大于0.4的激光光源正投影和背投影放映用屏幕,不适用于其他特殊用途的屏幕。
This Publicly Available Specification (PAS) is a good practice guide for organizing outdoor events. It isintended for use as a navigating tool, referencing current good practice guidance for the outdoor events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