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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宏观管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职业的分类结构、类别、代码及说明。本标准适用于按职业分类的各种普查、调查统计及行政管理和国内外信息交流等。
本标准规定了汉字键盘输入用通用词语。 本标准适用于汉字键盘输入、方案优化和评测。中文信息处理的其他领域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猪场防疫工作的基本内容、原则和方法,涉及猪场建设防疫要求、猪场管理防疫要求、卫生消毒、疫病诊断与监测、疫情处置、免疫、药物防治和疫病净化。本标准适用于不同规模的集约化猪场。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防疫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防疫标准化及有关领域中基本术语和基本概念的统一理解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屠宰和肉类加工的基本原则,初级生产,屠宰和肉类加工企业的设计和环境卫生,车间及设备设施,屠宰和加工的卫生控制,包装、储存、运输卫生、人员要求,卫生质量体系及其运行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的动物屠宰厂、肉类分割厂、肉制品加工厂、肉类及其制品的冷库等。
GB/T 22330的本部分规定了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一般性原则,并规定了GB/T 22330其他部分所使用的缩略语、定义。本部分适用于GB/T 22330各部分的执行和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检疫实验室质量控制的管理要求、技术要求、过程控制要求和结果质量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动物及其动物产品中有害生物体检疫的实验室。
本标准规定了山羊接触传染性胸膜肺炎临床症状、病理变化、流行病学临床诊断及病原分离鉴定、PCR、间接血凝试验等实验室诊断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羊接触传染性胸膜肺炎的诊断。
GB/T 35999的本部分规定了建立、实施和保持前提方案(PRPs)的要求,用于保持环境卫生以及控制食品链内的食品安全危害。本部分适用于各种规模和复杂程度的农场生产组织(包括单个农场或农场组),旨在按照GB/T 22000—2006中7.2的规定实施前提方案。如果组织参考本部分,制定符合性自我声明或需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时(例如有例外情况或执行了替代措施),则需证明其合理性并进行记录。本部分适用于农作物种植(例如谷物、水果、蔬菜)、农场动物养殖(例如牛、家禽、猪、鱼)及其产品的处理(例如牛奶、鸡蛋)。本部分不适用于野生水果、蔬菜和蘑菇的采摘、钓鱼、打猎等非组织性的农业活动。所有与农场相关的活动都包括在此范围内(例如未加工产品的分类、清洁、包装、农场饲料制作、农场范围内的运输)。本部分不适用于在农场房舍内执行的加工活动(例如加热、烟熏、腌制、熟化、发酵、干燥、卤制、提取、挤压等)。本部分也不适用于被运送至农场或者从农场运出的产品或动物。根据规模、产品类型、生产方式、地理和生物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同,农场操作具有多样性。因此,组织之间前提方案的需求、强度和特性存在差异。已确定的前提方案也可能根据GB/T 22000-2006中8.2所述的审核程序的结果而发生改变。本部分关注前提方案管理的要求,而具体前提方案的建立由标准的使用者负责。前提方案管理包括需求评估和措施选择。本部分列出的前提方案具体示例仅用于指导,其目的是实现生产安全可消费食品的总体目标。旨在制定操作规范的组织,以及基于GB/T 22000—2006卖方/买方关系的组织,也可使用本部分。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出口禽肉及制品加工企业及其供货养殖场的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出口禽肉及制品加工企业从饲养管理到加工出口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鸡伤寒和鸡白痢诊断的技术要求。本标准所规定的临床诊断和实验室诊断适用于各种日龄鸡的鸡沙门菌和雏沙门菌感染的诊断。其中,PCR方法可用于鸡沙门菌和雏沙门菌的鉴别,全血平板凝集试验适用于成年鸡的鸡沙门菌和雏沙门菌抗体的检测。本标准也可用于鸡伤寒和鸡白痢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健康鸡群监测。
本标准规定了肉用家禽养殖企业(以下简称企业)HACCP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舍饲、半舍饲的规模化肉用家禽(包括:肉鸡、火鸡、肉鸭、肉鹅、肉鸽和鹌鹑)养殖企业HACCP 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管理,也可作为外部验证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基本要求、应急处置预案编制原则、安全保卫、生物安全报告、持续改进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兽医实验室。
本标准规定了口蹄疫疫苗在使用过程中的免疫效力保证、免疫原则、免疫程序、不良反应及解决措施和免疫效果评价的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口蹄疫疫苗的免疫接种。
本标准规定了兽医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动物疫病检测、监测、诊断和研究活动的兽医服务机构。
本标准规定了禽结核病临床诊断、病原分离与鉴定、病原核酸检测及免疫学检测的诊断技术方法和试验程序。本标准适用于禽结核病的诊断、监测和检疫。皮内变态反应不适用于野鸡、火鸡、水禽等其他禽类。
本标准规定了屠宰企业畜禽及其产品的抽样要求、抽样方法以及样品的包装、标记、保存和运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屠宰畜禽及产品抽样。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屠宰企业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信息资源管理要求、数据汇交要求、接口要求及畜禽屠宰企业生产批次编码组成。本标准适用于《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涉及的样本畜禽屠宰企业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上报流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