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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建设机械(包括协同工作的一组机械)的电气、电子设备及系统的特殊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 a.c.或1 500 V 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本部分未规定下述建设机械电气设备的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处理或生产易爆材料(如油漆或锯末)的机械;--易爆易燃环境中使用的机械;--当加工或使用某种材料时会产生特殊风险的机械。
GB 5226.1—2008中第1章由以下内容替换:本部分适用于为工业用途专门设计的缝纫机、缝制单元和缝制系统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端开始(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本部分不包括全部要求(例如防护、联锁、控制),这些要求是其他标准中保护人员免遭非电气危险所必要的。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干燥和洁净场所并且缝制干式缝料(如工业布料)的缝制单元和系统。对于在潮湿和污染场所使用的缝纫机单元和系统应采取更严格的措施,该措施需要制造商与客户达成一致。缝纫机电气电子设备产生的噪声并不视为一种相关伤害,因此GB/T 5226不包含任何有关噪声的特定要求。
GB/T 5226的本部分规定了半导体设备相关的制造、测量、组装和测试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a.c.或1 500 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对于更高的电压或频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本部分包括针对电气安全隐患的防护措施和针对非电气安全隐患的电气联锁保护电路,但不涵盖由其他标准或法规规定的对人身安全保护的所有要求(如化学品危险、机械危险、辐射危害)。每种类型的机械适应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够的安全。下列半导体制造设备的电气装置应提供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加工或生产易爆材料;——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当生产或使用某种材料时有特殊风险;——作为起重机械(包括在IEC 60204-32)。本部分不包括半导体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规范。本部分不涉及对人类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源于半导体设备的排放(如电磁场,噪声)。本部分没有规定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半导体变流器与供电系统的兼容问题,并提供相互干扰的处理原则和方法。本标准是GB/T 3859在半导体变流器与供电系统的兼容方面的补充。本标准适用于电网换相半导体变流器,其他类型的半导体变流器可以参照使用。本标准不涉及音频和射频方面兼容性问题。
GB 10408的本部分规定了入侵警报系统中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和检验该类探测器的基本依据。本部分适用于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中供电的技术要求,是安全防范系统供电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基本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安全防范(以下简称安防)系统供电设计、安装施工、检测与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的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要求,是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及考古发掘工地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系统。纪念馆、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考古研究所、文物商店和其他收藏、临时展出文物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可参照使用。
GB/T 16895的本部分包括低压发电设备、辅助回路以及固定电气装置的灯具和照明装置的选择和安装。
本部分制定了整套水下生产系统从设计到废弃各个阶段的一般要求和推荐做法,作为一个纲领性文件用于指导和制定涉及到水下生产系统各个组成部分更为详细要求的子系统标准。同时,对于子系统标准内未包括的某些部分,如系统设计、结构、管汇、吊装设备、颜色和标记等,也给出了较为详细的要求。对那些应用范围有限的特种设备,如密闭在干式舱中的组合式采油树、采油树和管汇等,这里未做专门讨论,但本部分中的相关条款同样适用于这类设备。
GB/T 24338的本部分规定了GB/T 24338其他部分的结构和内容。本部分规定了适用于整个标准的性能判据,第5章给出了电磁兼容管理相关信息。仅用本部分不足以判断是否符合电磁兼容规范的基本要求,还需结合GB/T 24338的其他部分加以考虑。附录A给出了对电磁兼容性行为有影响的轨道系统的特点。本部分不包括下列现象:核电磁脉冲、异常工作状态和直接雷击的感应影响。本部分规定的发射限值不适用于轨道系统内的有意发射装置。本部分没有涵盖安全要求。本部分没有考虑非电离辐射和医疗辅助设施的生物影响(如起博器)。
GB/T 24338的本部分规定了轨道交通地面供电电子和电气设备与系统,包括设备的供电电源,设备自身的保护控制电路,以及变电站、自耦变压器、吸流变压器、变电站开关柜和本地电气开关等轨旁设备的电磁发射与抗扰度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工作电压为牵引供电电压的滤波器(如用于谐波抑制或功率因数补偿的滤波器)。通常滤波器需要独立的外壳和接入规定。如果有电磁发射限值要求,将在电子设备标准中规定。本标准的限值也不适用于旨在产生有意发射的通信信号。本部分考虑的频率范围为0 GHz~400 GHz,没有要求的频段不需要进行测试。本部分适用于轨道交通地面供电用电气电子设备和系统,包括:——变电站内对轨道交通系统供电的设备;——轨旁的控制和整流设备,包括用于功率因数补偿装置;——除受流器和相关的回流导体以外的轨道沿线供电接触网,包括轨道交通系统内用以转换牵引电压的变电站中的高压供电系统;——轨旁的辅助电源设备,包括向货运编组站、检修站和车站供电的电源;——与轨道牵引共用的其他非牵引供电电源。本部分给出的抗扰度要求适用于:——关键设备,如防护设备等;——与牵引电力导线相连的设备;——3 m区域内的设备;——10 m区域内的设备且与3 m区域内的设备有连接端口;——10 m区域内的设备且连接有超过30 m的电缆。使用于居民区、商业区和轻工业区环境的供电设备和系统,即使安装于牵引变电所范围内,也应符合其他相关的通用电磁兼容标准。本部分的抗扰度要求不适用于无法按表1~表6进行试验的电源设备。本部分的要求也适用于地面装置。本部分的具体规定应与GB/T 24338.1通用规定一起使用。
GB/T 25122的本部分规定了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一般特性和检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为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的牵引电路和辅助电路(动力车辆、客车及拖车)供电的电力变流器。本部分也可应用于其他牵引车辆(例如无轨电车等)的电力变流器。本部分适用于完整的变流器机组及其配置,包括:——半导体器件组件;——集成冷却系统;——包括电感、电容、变压器、电阻、接触器、开关的集成组件;——半导体驱动单元(semiconductor drive units简称SDU)及相关传感器;——保护电路。本部分包含了下列类型的供电电源:——交流接触网;——直流接触网;——车载电源(例如发电机、蓄电池以及其他电源)。本部分不适用于为半导体驱动单元(SDU)提供电气控制电源的变流器和为变流器工作相关的其他设备(如传感器)供电的变流器。
本标准给出了在家庭和类似用途场所通过低压或特低电压的建筑布线(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进行信号传输的家庭控制系统的安全相关信息,规定了构成家庭控制系统的设备宜考虑的安全要求,包括相关的功能安全和常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信息技术设备的互联领域所使用的家庭控制系统,并限于单一家庭住所或具有类似复杂性的商业场所。本标准涉及的家庭控制系统不仅提供家庭中设备的通信和操控(比如对设备的控制冷却、加热、照明、音频/视频、通信、安全等),还包括家庭内部控制系统和外部广域网络(例如:互联网)之间的家庭网关。有关电磁兼容的规定参见IEC导则107,本标准不包括这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现场分析小屋成套系统分类、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A型(基本型)、B型(增强保温型)、C型(增强防爆型)的现场分析小屋成套系统。
GB/T 26237的本部分规定了一个用来从一个或多个符合ISO/IEC 19785-1 CBEFF数据结构的指/掌纹图像区域进行存储、记录和传输信息的数据记录交换格式,可用来进行指纹图像数据的交换和比较。本部分定义了可用于个体认证和鉴定的指纹图像数据交换的测量内容、格式和单位。该信息由一些必选项和可选项构成,包括扫描参数、压缩或未压缩图像以及供方规定的信息,且可以在使用自动设备和系统进行基于指纹图像区域进行鉴定和认证的组织之间进行交换。按照本部分进行编译和格式化的信息可在机读媒介上记录或使用数据通信设施进行传输。
GB/T 28026的本部分给出了交直流电力牵引供电系统的地面装置以及可能受牵引供电系统影响的地面设施的电气安全和保护措施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电力牵引供电系统地面装置维护工作中对电气安全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所有新建线路和既有线路更新改造的电力牵引供电系统,包括:——铁路;——导向式公共交通系统,例如:有轨电车、高架和地下的铁路、山区铁路、无轨电车系统及安装有接触网或接触轨的磁悬浮系统;——物料运输系统。本部分不适用于:——地下矿山牵引供电系统;——吊车,有轨运输平台和类似运输设备,临时建筑(例如:展会结构),因为这类设施目前尚无以接触网供电的先例,它们不会受牵引供电系统的影响;——悬式缆车;——缆索铁路。本部分不对维修作业规程进行规定。
GB/T 29771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机械用数字控制器设计、制造、验收及应用的基本要求,包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随同技术文件。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AC 1 000 V、DC 1 500V,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的工业机械用数字控制器或数字控制装置(以下简称控制器),例如,金属切削机床、铸锻机械、木工机械、特种加工机床、塑料机械、纺织机械、缝制机械等配用的控制器。其他机械的数字控制器也可参照本部分。
GB/T 3024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庭网络终端设备中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以下简称网络家电)的通用要求,以及该类产品的功能、性能、软硬件接口、安全性、标志、产品编号等的技术规范。本部分适用于家庭及类似室内场所网络中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