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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电力变流器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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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59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可控和(或)不可控电子阀器件的所有半导体电力变流器和半导体电力开关的性能。电子阀器件主要有半导体器件,包括不可控器件(即整流二极管)和可控器件(即各种晶闸管和功率晶体管)。可控器件可反向阻断或反向导通,可借助电流、电压或光控制。假设非双稳器件在开关状态下工作。本部分主要从总体上规定对变流器的基本要求,以及适用于把交流电变换为直流电或把直流电变换为交流电的电网换相变流器的要求。假如其他类型的电力电子变流器尚无产品标准,本部分的内容也适用。这些特定的要求适用于进行功率变换、换相(例如:半导体自换相变流器)或特殊用途(例如:直流电动机传动用半导体变流器 )的半导体电力变流器,或已知特性的组合(例如:电传动机车车辆用直接直流变流器)。本部分适用于未被专用产品标准涵盖或特殊性能未被专用产品标准涵盖的所有电力变流器。电力变流器的专用产品标准应参考本部分。
本部分给出GB/T 3859.1涵盖的基本要求规范在不同情况下的应用导则,以使GB/T 3859.1中的规定以可控的形态适应于特殊应用。为便于使用GB/T 3859.1,在技术关键点处给出了背景信息。本部分主要涵盖电网换相变流器。就现行标准不可能提供必要的资料而言,本部分本身不是规范(除非涉及某些辅助部件)。
本部分适用于电力变流器中至少有一部分是自换相型的所有类型半导体自换相变流器。例如:交流变流器,间接直流变流器,直接直流变流器。 GB/T 3859.1中的要求,只要不与本部分相矛盾,也同样适用于自换相变流器。对于某些特殊应用,如不间断电源设备(UPS),交、直流调速传动和电气牵引设备,可使用另外的标准。 注:试验限制可适用于特殊应用,如大功率无功变流器。
本标准规定了对高频介质加热设备的各项要求,包括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技 术分级、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订购和供货等。本标准适用于频率为1~300MHz、输出功率大于或等于50W的高频介质加热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该设备可在自然气氛、保护气氛和真空中,对诸如塑料、木材、橡胶、织品、玻璃、陶瓷、纸张、食品等部分导电性或非导电性材料进行加热、软化、热合和干燥等热加工工艺。设备的产品标准应根据本标准制订。
本标准规定了半导体变流器与供电系统的兼容问题,并提供相互干扰的处理原则和方法。本标准是GB/T 3859在半导体变流器与供电系统的兼容方面的补充。本标准适用于电网换相半导体变流器,其他类型的半导体变流器可以参照使用。本标准不涉及音频和射频方面兼容性问题。
GB/T 12668的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直流调速传动系统,该系统包括电力变流器、控制设备和一台或数台电动机。不适用于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 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交流电源电压1kV及以下,50HZ或60HZ的电气传动系统(PDS)。 IEC 61800-3中包括了电磁兼容性(EMC)特性。 本部分给出了变流器的特性及其与整个直流传动系统的关系。同时说明了关于变流器额定值、正常使用条件、过载情况、浪涌承受能力、稳定性、保护、交流电源接地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标准还论述了诸如控制方案、诊断和拓朴的应用指南。
GB/T 12668的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交流调速传动系统,该系统包括电力变流器、控制设备和一台或数台电动机。不适用于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 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交流电源电压1kV以下,50Hz或60Hz,负载侧频率达600Hz的电气传动系统(PDS)。 IEC 61800-3中包括了电磁兼容性(EMC)特性。 本部分给出了变流器的特性及其与整个交流传动系统的关系。同时说明了关于变流器额定值、正常使用条件、过载情况、浪涌承受能力、稳定性、保护、交流电源接地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标准还论述了诸如控制方案、诊断和拓扑的应用指南。
GB 12668 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传动系统(PDS)的电磁兼容性(EMC)要求。PDS的定义如3.1中所述。这里的电气传动系统包括调速的交流电动机传动和直流电动机传动。这些EMC要求是针对变流器输入和/或输出电压(线电压)有效值在交流35 kV以下的PDS而规定的。本部分适用于对PDS的评价。同时也可用于对单独销售的CDM或 BDM(见3.1)的评价。本部分包含:对于要投放市场的产品的符合性评价要求;对于在设备投放市场之前不能测量出高频发射的场合(这类PDS在3.2.6中被定义为C4类)推荐的工程设计实践。
本部分适用于包括电力变流设备、控制设备和电动机的交流调速电气传动系统。但不包括铁路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 本部分适用于变流器电压(线电压)范围为交流1kV~35kV、输入侧频率为50Hz或60Hz、负载侧频率至600Hz的电气传动系统。对电压15kV以上的系统的要求未包括在内、由制造商和系统供应商商定。 对于电压1kV以上、采用与低压变流器(低于1kV)连接的降压输入变压器和/或升压输出变压器的电气传动系统,GB/T 12668.2-2002适用。 GB 12668.3-2003给出了电磁兼容性(EMC)方面的要求。 IEC 61800-5给出了对电压1kV以上的电气传动系统的特定安全要求。 本部分给出了变流器的特型、变流器的拓扑结构及其与整个交流电气传动系统的关系。同时还说明了关于额定值、正常使用条件、过载情况、浪涌承受能力、稳定性、保护、交流电源接地、拓扑结构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部分还给出了诸如控制方案、扭振分析的应用指南,并给出有关接地和电气传动系统部件集成的推荐方法。
本部分为规定调速电气传动系统(PDS)特别是其基本传动模块(BDM)的额定值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方法。本部分不涵盖牵引用调速传动。关于规定低压直流调速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常规准则和规定低压交流变频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常规准则,已分别在IEC 61800-1 和 IEC 61800-2 中给出。
GB/T 12668的本部分给出了确定电气传动系统(PDS)功率接口电压的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确定变流器以及电动机端子的相对相电压(线电压)和相对地电压(相电压)。在本部分的第一版中,这些指导意见仅限于三相输出的下列拓扑结构:——电压源型的间接变流器,网侧变流器为单相二极管整流器;——电压源型的间接变流器,网侧变流器为三相二极管整流器;——电压源型的间接变流器,网侧变流器为三相有源整流器。本部分所指的逆变器都是脉冲宽度调制型的,每个输出电压脉冲的宽度是根据实际需求的电压变化的。本部分不包括其他拓扑结构的电压规范。安全方面的要求在GB/T 12668的第5部分中给出,不包含在本部分中。电磁兼容方面的要求在GB/T 12668的第3部分中给出,也不包含在本部分中。
本标准规定了半导体变流串级调速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半导体电力变流器调节交流绕线转子感应电动机、内馈混极式无刷交流电机和混极式无刷双馈交流电机速度的串级调速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半导体变流器的一般电气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普通变流器,包括整流器、逆变器、兼有整流和逆变两种运行方式的变流器以及各种电力电子开关。专用变流器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机动车用变流器和航空电器用机载变流器。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半导体变流器(以下简称变流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半导体整流二极管、各种类型的晶闸管以及其他电力电子器件所构件的船用静止变流器。 变流器可以是交流变直流、直流变交流、直流变直流及交流变交流。
本标准规定了由车轮支持和导向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制成后的投入使用前的检查与试验规则。这些车辆由其内部控制的旋转电动机或直线电动机提供动力。 该试验方法适用于下列车辆: ——由外部直流电源供电的交流传动车辆; ——带司机室拖车或中间车辆,这种车辆没有安装动力设备或牵引电动机,但其设计与同一列车中动车相类似,并且装有一些与安装在动车上的电气和/或气动设备相连接的同类设备。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车辆组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通过检查与试验验证达到下列要求: 车辆型式试验的结果与用户和制造商双方签订的合同相符合; 每辆通过例行试验的车辆与型式试验验证的设计标准相符合。 本标准不包括用以验证耐久性或可靠性的试验项目。
本标准规定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运输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岸边装卸符合GB/T 1413的20 ft和40 ft集装箱的起重机。
本标准作为应用导则,适用于带有熔断器的半导体变流器,熔断器用来保护构成变流器主臂的半导体。本标准限于单拍或双拍联结的电网换相变流器,也适用于满足GB/T 13539.1和GB 13539.4要求的熔断器。适当时,本标准的通用条款也对第2章引用标准 GB/T 3859和IEC 1287-1所包括的变流器给出了指导。 本标准的目的是对特定熔断器和变流器的特性提出建议并作出说明,以保证在变流器中正确选择应用半导体熔断器。同时对用熔断器来保护变流器的安全运行作了特别介绍。 本报告主要的内容是通过主臂用熔断器保护的三相变流器联结进行说明。而且,这也适用于由GB/T 3859.1和IEC 1287-1所包含的变流器。
GB/T 18488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试验用的仪器仪表、试验准备及各项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驱动电机、驱动电机控制器。对仅具有发电功能的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GB/T 18494的本部分规定了组装在半导体变流器设备内的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的技术要求、设计和试验,本部分不适用于常规交流配电变压器。本部分适用于任何容量的电力变流器,典型应用有:电解用晶闸管整流器、电解用二极管整流器、大功率驱动用晶闸管整流器、废料熔炉用晶闸管整流器及变速驱动变频器用二极管整流器。本部分也适用于降压调压器或自耦变压器的调压单元。阀侧绕组的设备高电压不超过40.5 kV。本部分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用变压器。虽然成套变流器设备标准(如GB/T 3859或其他有关特殊应用场合的标准)可能包括变流变压器、辅助变压器和电抗器在内的整个设备的各种性能保证和试验方面的要求(如绝缘、损耗),但本部分仍适用于作为变流设备中的变压器本身的性能保证和试验要求。本部分所规定的保证值、运行和型式试验,既适用于作为变流设备中一个组件的变压器,也适用于变流设备用的单独订购的变压器。任何补充的保证值或特殊验证等均应在变压器订货合同中予以特别说明。本部分涉及的变流变压器可以是液浸式也可以是干式。除了要满足本部分规定外,对于液浸式变压器还应符合 GB 1094系列标准;对于干式变压器还应符合GB 1094.11。本部分适用于同一个油箱中有一个或多个器身[如调压(自耦)变压器和一台(或两台)整流变压器]的变压器。也适用于带一个(或多个)饱和电抗器和(或)相间变压器的变压器。对于上文中未列出的其他组合形式,总损耗的确定和测量需由供需双方商定。本部分适用于Y结、D结和其他移相联结的变压器(如Z结、延边三角形联结、多边形联结等)。
本标准规定了静止无功补偿装置(SVC)的现场试验及交接原则。 本标准不包括SVC系统组成部分的工厂试验及仿真试验。 SVC内部设备的现场试验、SVC子系统的现场试验及SVC全系统的现场交接应由供应商完成,SVC全系统的现场验收应由用户或双方协议进行。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晶闸管技术、应用在中压(MV)及以上输配电系统及工业环境中的S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