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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机组异步发电机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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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定桨距失速型并网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信息、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与电网并联运行、采用异步发电机的定桨距失速型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定桨距失速型并网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试验条件、试验方法及试验报告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与电网并联运行、采用异步发电机的定桨距失速型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
GB/T 19071的本部分规定了并网、定速型风力发电机组异步发电机的主要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检试项目以及标志与包装、运输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并网、定速型单速或双速异步发电机(以下简称“发电机”),其他类型的发电机可参照使用。
GB/T 19071的本部分规定了并网、定速型风力发电机组异步发电机的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并网、定速型风力发电机组单速或双速异步发电机(以下简称“发电机”)的性能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机组安装调试并网发电后,预验收和终验收的一般原则、内容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大于200 m<上标2>的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简称“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以失速功率控制调节为特征的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储存、运输与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等于或大于40 m2的失速型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水平轴双馈式变速恒频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等级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与保管等。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大于200 m<上标2>的双馈式变速恒频风力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水轮发电机组现场验收试验的内容、测量方法,以及合同保证条件的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单机输出功率不大于15 MW和转轮直径不大于3.0 m的冲击式和反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含同步或异步发电机)的现场验收试验。本标准给出了以下内容:a) 小型水轮机验收试验的内容,如安全验收试验、试运行试验、性能保证试验等,及可选的空化、噪声和振动试验等试验。b) 小型水轮发电机组中的典型试验方法,并分成以下三个等级(详见表1):c) 合同中应包含的水轮发电机性能指标,以便在各试验等级下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计算和比较。供方或监理负责所进行的各项试验符合标准。本标准不涉及水轮机和各种部件的的具体结构。
本文件规定了额定电压1 140 V及以下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用低压双馈异步发电机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警示标志、产品信息、包装、运输与贮存、环保、安全等。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1 140 V及以下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用低压双馈异步发电机(以下简称“发电机”)。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在海拔1 000 m以上至海拔5 000 m环境的风力发电设备运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的风力发电设备主要指:发电机(包括双馈异步发电机和永磁同步发电机)、变流器(包括双馈式变流器和全功率变流器)和控制系统(包括主控制系统和电动变桨控制系统等)。控制系统使用在海拔2 000 m以上至海拔5 000 m。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和评估风力发电机组及其组件机械振动的条件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功率大于200 kW,并具有下列结构和运行特征的风力发电机组:——由钢制塔架和混凝土基础组成的支撑结构;——水平轴,多叶片;——主轴承独立或集成在齿轮箱中;——发电机通过齿轮箱驱动或风轮直接驱动;——同步发电机或异步发电机;——极数固定的发电机或是为了实现转速调节的变极发电机;——通过变桨或失速进行输出控制;——发电机通过变流器连接电网或直接上网;——有主动偏航系统保持与风向同向的机舱。本标准不适用于齿轮箱和发电机的出厂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传动链上主轴承和齿轮箱的扭振状态评估。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陆地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风光储联合发电站。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智能微电网保护设备总则、技术要求、保护配置、试验方法等要求。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接入35 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并网型以及独立供电型的交流微电网系统,作为产品设计、制造、检验和运行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离网型风力发电机组运行环境条件、安全规范及测试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小于200 m<上标2>,产生的电压低于1 000 V交流电或1 500 V直流电且离网应用的风力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并网型双馈风力发电机组用有刷双馈异步发电机的型号、结构型式、主要参数和定额、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全和警示标志、产品信息、包装、运输与储存、质量保证期。本标准适用于并网型双馈风力发电机组用有刷双馈异步发电机(以下简称“发电机”)。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机组涉及电能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检查项目等内容,主要涉及风力发电机和变流器。本标准适用于并网的双馈风力发电机组,同步风力发电机组和异步风力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机组--双馈异步发电机用瞬态过电压抑制器(TOSE)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本标准规定的TOSE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至690V、符合IEC 61400-24:2010规定的、运行于陆上的并网型双馈异步风力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微电网用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风电机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适用于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微电网用水平轴型和垂直轴型风电机组,包括并网应用和独立应用。其他类型风力发电机组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工程招标设计的主要工作流程、分标方案、主要技术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并网型陆上风电场工程的招标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高原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用双馈风力发电机的型号、结构型式、主要参数和定额,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试验条件,安全和警示标志,产品信息,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保证期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海拔1000m以上至5000m的风力发电机组用的双馈风力发电机(以下简称“发电机”)。安装地点超过5000m的发电机应根据制造厂和用户的协议进行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