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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69的本部分给出了将电气绝缘液体产生的着火危险降至小的导则,这些绝缘液体的使用涉及:a) 电工设备和系统;b) 人群、建筑物及其中的物品。本部分旨在供产品标委会根据IEC指南104:2010和ISO/IEC指南51:1999中规定的原则编写标准。并不适用于制造商或认证机构。产品标委会的任务之一就是在编写标准时,凡适用之处都要使用本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固定式核动力厂厂址选择、设计、建造、运行、退役、扩建和修改等的环境辐射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轻水堆或重水堆发电的陆上固定式核设施,其他堆型的核动力厂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苯乙烯-丁二烯生橡胶中皂和有机酸含量的两种方法:A法为指示剂法,B法为自动电位滴定法。本标准适用于乳液聚合型苯乙烯-丁二烯生橡胶。对于使用芳烃填充油和(或)对苯二胺类防老剂的苯乙烯-丁二烯生橡胶,宜采用B法。
GB 10395的本部分规定了设计和制造农用和园艺用悬挂式、半悬挂式、牵引式和自走式播种机(包括播种、施肥联合作业机)的安全要求及判定方法。本部分还规定了制造厂应提供的安全操作信息的类型(包括遗留风险)。在执行本部分的同时应执行GB 10395.1。当GB 10395的本部分要求与GB 10395.1不一致时,本部分优先于GB 10395.1。GB 10395的本部分规定了与制造厂可预见条件下使用播种机相关的重大危险(在附录A中列出),危险状态和事件,但不包含下列情况引起的危险:--电气设备受到外部影响;--能源供应失效;--控制系统的失效或故障;--高速旋转零部件的损坏;--种子(肥料)装载设备。本部分不适用于带有驱动式耕作部件且不可分离的耕作播种联合作业机(见3.2)。本部分不包括环境危害和电磁兼容,也不包括人员保养和维护的相关危险。本部分不适用于本文件发布之前生产的播种机。
GB/T 14837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热重分析仪测定橡胶中的总聚合物、炭黑和矿物填料含量的方法。本方法建立于被测材料的热重“指纹”曲线上。但测试结果和橡胶配方的理论值并不完全一致。本部分适用于初步抽提后的生橡胶、混炼胶和硫化胶。本部分适用于单一或者并用的烃基橡胶(如NR、BR、SBR、IIR、EPDM、ACM、AEM)。对于它们的并用胶,得到的聚合物量为总的橡胶烃含量,通常无法得到每一种单一橡胶的含量。本部分适用于含卤素的橡胶(如CR、CSM、FKM、CM、CO、ECO等)或者含氮的橡胶(如NBR、HNBR、NBR/PVC等)以及它们的并用胶。但是,这些橡胶通常会形成碳质残余物而干扰分析。可采用适当的程序来减少这些干扰。本部分适用于聚硅氧烷类橡胶(如VMQ等)以及其他未列出的橡胶。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的结构、内容和通用形式。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编制。本标准不规定SDS的固定格式,也不提供SDS的实际样例。
GB/T 16716的本部分规定了包装符合环境友好的基本要求和评估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包装的设计、生产、使用及处理利用。
GB/T 16716的本部分规定了包装系统优化评估的要求和评估内容。本部分适用于所有投放市场或交付使用的包装或包装产品系统优化的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的原则、方法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预防作业场所缺氧和空气污染物等对人体的危害所使用的呼吸防护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水下作业、航空及医疗救护用呼吸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质量词汇,土壤质量词汇内容包括三部分:1)土壤保护和土壤污染范畴的名词术语;2)土壤采样范畴的名词术语;3)区域土壤修复的名词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对土壤保护、土壤监测、土壤治理等方面活动中用的名词术语及定义的有关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危险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程序及评价化学品的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和进口单位对其生产或进口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评价。本标准所评价的化学品是属于物质的化学品。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化学品、化妆品、医药、兽药、军用化学品及聚合物,但聚合物中含有本标准规定量的未聚合单体时,需对单体进行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依据化学物质的GHS危害性类别及其级别的标签要素(符号、警示语、危害性说明等)。本标准适用于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的物理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分类及各类中使用的危险性象形图标识。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的物理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的分类及确定化学品危险性象形图标识。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评定的评定步骤和评定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制造、进出口、投放市场的物质本身和配制品或物品中的化学品。
GB/T 27476的本部分规定了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中与化学因素有关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实验室,校准和科研实验室可参照使用。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场所内的实验室,其他场所的实验室可参照使用,但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GB/T 27748的本部分是产品的安全标准,适用于固定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该系统可以是组装的,自成体系的或由工厂提供完整集成系统的形式,均通过电化学反应来发电。本部分适用于:——直接或通过转换开关与主网连接,或与独立配电系统连接的系统;——提供交流电或直流电的系统;——具有或不具有回收可用热量能力的系统;——使用以下各种燃料工作的系统:a) 天然气或其他来源于可再生燃料(生物质)或化石燃料的富含甲烷的气体,比如垃圾填埋气、沼气和煤层气等;b) 来源于石油精制的燃料,例如柴油、汽油、煤油以及液化石油气,如丙烷和丁烷;c) 来源于可再生燃料(生物质)或化石燃料的醇类、酯类、醚类、醛类、酮类、费托法合成液体和其他富氢的有机化合物,例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生物柴油等;d) 氢、含氢气的气体混合物,例如合成气、民用燃气等。本部分不适用于于:——微型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便携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驱动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本部分适用于应用在商业、工业和家庭等领域,安装在室内和室外等无危害(未划分等级)区域的固定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本标准考虑了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在可预期的情况下和在制造商可预设条件下使用时,所有涉及燃料电池系统的重大危险、危险场景和事件,但不包括与环境兼容性(安装条件)有关的各种危险。本标准规定的危险情况仅限于可能对人身造成的伤害,或仅对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之外造成的破坏。本标准不涉及对燃料电池内部损坏的保护,只要这种内部损坏不会对燃料电池外部产生危害。本标准中的各项要求并非旨在限制创新,当考察本标准未曾涉及的燃料、材料、设计或构造时,这些替代方案需要被评估是否具备与本标准相当的安全、性能水平。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体外皮肤腐蚀性膜屏障试验方法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试验原理、试验方法、试验数据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皮肤腐蚀性。
本标准规定了报废照明产品的防治,以及回收再利用、再循环的处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照明电器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在学校范围内适用的危险固体和液体物质(放射性物质除外)的分类、标识、适用、贮存、事故响应、处置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普通学校、使用化学危险品的中等职业学校,大学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