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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器设备及高压输变电设备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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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三相交流系统中的高压输变电设备和设施的相对地绝缘、相间绝缘和纵绝缘的额定耐受电压的选择原则,规定了这些设备的标准额定耐受电压、并给出了标准额定耐受电压的系列,额定耐受电压原则上宜从该系列中选取。 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在1kV以上的三相交流系统。选取的额定耐受电压应与设备的高电压相关联。该关联仅是为了绝缘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中不包括对人员安全的要求。本部分的原则也适用于输电线路的绝缘配合,但其耐受电压值可以与本部分规定的标准定额耐受电压不同。在制定各设备标准时,应根据本部分的要求,规定适合于该类设备的额定耐受电压和试验程序。
GB/T 311的本部分将为正确执行GB 311.1—2012《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提供指导,以便经济合理地确定三相交流电力系统中输变电设备或成套装置的额定耐受电压、选取相应于设备高电压U<下标m>的标准绝缘水平。本部分与GB 311.1—2012相对应,适用于高压交流输变电设备的相对地绝缘、相间绝缘和纵绝缘,并按设备高电压分为两个范围,即范围I和范围II。与设备高电压的关联性仅是为了绝缘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不包括对人员安全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为1 kV以上的三相交流系统,给出或推荐的数值一般也仅适用于这些系统。但是,提供的基本原则对两相和单相电力系统也是适用的。在导则中强调结合具体工程研究绝缘配合,以合理确定绝缘水平的必要性,这对范围II的设备更有意义。本部分不考虑例行试验,有关例行试验由相关设备委员会规定。本部分的内容严格遵循GB 311.1—2012给出的绝缘配合的程序(GB 311.1—2012中图1)。本部分第2章至第5章与GB 311.1—2012图1中相应的框格对应,给出了如何掌握绝缘配合程序原则的详细信息,求取要求耐受电压。本部分强调,在绝缘配合程序的初阶段,必须充分考虑到运行中作用电压的所有起因、分类以及类型,与设备高电压的范围(范围I、范围II)无关。只有在程序的后阶段,在选取标准(额定)耐受电压时,采用了用标准耐受电压涵盖特殊运行作用电压的原则,给出了GB 311.1—2012中标准绝缘水平与设备高电压之间的对应关系。附录中给出了支撑标准正文阐述的原则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阻波器的定义、工作条件、要求、试验和推荐值。 本标准适用于串接于高压和超高压交流电力线中的阻波器。该设备用以防止频率一般在40 kHz~500 kHz范围内的载波信号在电力系统各种条件下发生过度损耗,并使来自邻近载波的干扰降至小。 本标准不适用于为其他目的在高压电力线上的电感器以及用于交直流换流站的阻波器。用于交直流换流站的阻波器的有关资料参见附录A。
GB/T 8287的本部分适用于交流标称电压高于1000V、频率不超过100Hz的电气装置或设备用户内和户外支柱瓷或玻璃绝缘子及其元件。直流系统用支柱绝缘子可参照本部分执行。本部分不适用于复合绝缘子或户内有机材料支柱绝缘子。本部分的目的是:—定义所使用的术语;—规定支柱绝缘子的电气和机械特性;—规定特性值的验证条件;—规定试验方法;—规定接受准则。支柱绝缘子特性值在GB/T 8287.2-2008中规定。本部分不包含特殊运行条件下支柱绝缘子的选择要求。
GB/T 9326的本部分适用于径向电场、纸或聚丙烯复合纸绝缘金属套充油电缆及其附件的试验。电缆及其附件运行时小静压力为20kPa~300kPa,大静压力不大于800kPa,小瞬时压力不小于20kPa(所述压力为表压,高于大气压力的值)。除3.2、4.5和5.2可经买方和制造厂协议适当修改外,本部分亦适用于大静压力超过800kPa的电缆及附件。这些试验适用于在标称相间电压不超过500kV系统中使用的电缆及附件。这些试验适用于在标称相间电压不超过500kV系统中使用的电缆及附件。对于大长度电缆,本部分经买方和制造方协议适用。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穿墙瓷套管的技术要求、试验要求、结构型式、尺寸与特性。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6kV~35kV、频率15Hz~60Hz的三相交流系统中的电站和变电所配电装置上用的户内、户外-户内穿墙瓷套管(以下简称套管)。套管适用于水平安装,户内套管可以直立安装。本标准不适用于在足以降低套管性能的条件下以及套管户内端表面凝露情况下使用的套管。
本部分规定了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基本性能的所有规则和要求,以使相应范围内的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获得一致,避免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所需试验。 本部分中包含了各类产品标准中所有被认为是基本要求的内容以及具有广泛意义和用途的特定项目,例如:温升、介电性能等。 对各类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确定其所有要求和试验只需两个主要标准: 1) 本部分,在各类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标准中简称:“GB14048.1”; 2) 相关的产品标准,在下文中称作“有关产品标准”或“产品标准”。 对适用于某一特定的产品标准的基本要求,在产品标准中应明确,并应标出引用GB14048.1标准的有关条款号,例如:GB14048.1中7.2.3。 对某一特定的产品标准可不规定基本要求,因此可以省略该项内容(当不适用时),或可以增加某些内容(如认为基本要求在某些情况下不适用时),除非有充分的技术理由,产品标准不允许与基本规则相违背。
本部分规定了矿山用机械工业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的防护类型及其使用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部分适用于GB/T 14092.6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使用的一般用途机械工业产品。产品大类包括:采掘机械、提升机械、选矿机械、运输机械、凿岩机械、矿用电气设备等。
GB/T 20626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原环境条件下电工电子产品的选型要求、检验规范、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海拔1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区使用的高低压电工电子产品。本部分涉及的低压电器及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适用海拔为2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区。
GB 20840的本部分适用于供电气测量仪表或电气保护装置使用、额定频率为15 Hz~100 Hz、新制造的模拟量或数字量输出互感器。本部分仅包含通用技术要求。对于每一类互感器,其产品标准由本部分和有关的专用技术要求部分组成。
GB/T 22078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55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附件的基本结构、型号、技术要求、验收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户外终端、气体绝缘终端(GIS终端)、油浸终端、复合终端、直通接头和绝缘接头。
本标准适用于直流系统用所有电压等级的户外和户内套管。可以是电容式套管或气体绝缘套管,用作充油环流变压器或平波电抗器组件,或空气对空气直流套管。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a)电缆终端(电缆终端套管);b)互感器套管;c)试验变压器套管;d)套管外部为气体绝缘(除大气压下的空气外)的套管;e)工业用套管;f)牵引机车用套管。本标准引用了GB/T 4109-2008的一般术语与环境条件,定义了使用的特殊术语、操作环境、额定值、试验程序,以及直流套管的一般机械性能和电气性能要求。必要时,也可以引用GB/T 21429-2008《户外和户内电气设备用空心复合绝缘子 定义、试验方法、接收准则和设计推荐》和IEC 62155:2003《额定电压高于1000V的电器设备用空心瓷和玻璃绝缘子》。
本标准规定了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性能、试验、安全要求等,提供了安装和运行导则。本标准适用于装设在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频率50 Hz或60 Hz的交流电力系统中用来改善功率因数的并联电容器装置(以下简称装置)。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装置或电容器组:--在频率40 Hz~24 000 Hz下运行的感应加热装置中所用的电容器组;--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装置;--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用并联电容器及交流滤波电容器组;--用自愈式电容器组成的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标称电压1 000 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装置;--电力滤波装置。装置中的电容器及各附件,诸如绝缘子、开关、串联电抗器、放电线圈、避雷器、互感器、外熔断器和控制器等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本标准的目的如下:a)阐述关于装置的定额、性能及试验的统一规则;b)阐述装置的分类、主接线和结构;c)阐述装置的参数选择方法;d)阐述装置的保护方式;e)阐述装置的安全规则;f) 提供安装和运行导则。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3 kV-750 kv电压等级的六氟化硫断路器、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复合电器(HGIS)、真空断路器、高压开关柜、隔离开关、负荷开关、高压熔断器、避雷器和中性点放电间隙、干式电抗器和阻波器、电容器等高压电器安装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广播电视发射台(以下简称发射台)的运行维护任务和实施规程。本标准适用于县及县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所辖的发射台。县以下发射台的运行维护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各发射台应根据本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标准规定了接触器用真空开关管性能参数的测试方法,规定了对测试设备、测试条件的要求和应遵循的一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或60Hz,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交流真空接触器用真空开关管。 引用本标准制订详细规范时,应有针对性并具体说明引用的范围和条文。 凡是本标准没有规定的测试条件和测试方法,对某些开关管的某些性能参数测试又是必要的,则应在详细规范中另行规定。 如经验证证明,快速测试方法或其它等效测试方法与本标准规定的方法等效,并经有关部门审定,可以认为有效。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水利水电工程导体和6~500kV电器的选择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行业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商品、物资)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行业各医疗、教学、科学研究和生物制品等单位对物资管理、计划、统计及会计业务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