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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所列名词术语适用于电信各的生产、设计、施工、维护、管理、科研、教学、出版及援外等方面。
本标准规定了电工术语中有关无线电通信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涉及无线电通信的所有科技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雷达常用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雷达领域的科研、教学等方面,是制定相关标准、编制相关技术文件的依据。
GB/T 4960的本部分规定了核辐射探测器、通用核仪器、核设施仪表和控制、辐射防护仪器及核辐射应用仪器等核仪器的基本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有关核仪器标准、合同、报告和技术规格书等技术文件的编写,文献翻译以及技术交流等。
GB/T 546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及其名称、含义和应用范围。本部分的图形符号适用于以下用途:——标识设备或其组成部分(如控制器或显示器);——指示功能状态或功能(如开、关、告警);——标示连接(如端子、接头);——提供包装信息(如包装物的标识、装卸说明);——提供设备的操作说明(如使用限制)。本部分的图形符号不适用于以下用途。——安全标记;——公共信息;——图样的简图;——产品技术文件。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阻波器的定义、工作条件、要求、试验和推荐值。 本标准适用于串接于高压和超高压交流电力线中的阻波器。该设备用以防止频率一般在40 kHz~500 kHz范围内的载波信号在电力系统各种条件下发生过度损耗,并使来自邻近载波的干扰降至小。 本标准不适用于为其他目的在高压电力线上的电感器以及用于交直流换流站的阻波器。用于交直流换流站的阻波器的有关资料参见附录A。
GB/T 12668的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直流调速传动系统,该系统包括电力变流器、控制设备和一台或数台电动机。不适用于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 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交流电源电压1kV及以下,50HZ或60HZ的电气传动系统(PDS)。 IEC 61800-3中包括了电磁兼容性(EMC)特性。 本部分给出了变流器的特性及其与整个直流传动系统的关系。同时说明了关于变流器额定值、正常使用条件、过载情况、浪涌承受能力、稳定性、保护、交流电源接地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标准还论述了诸如控制方案、诊断和拓朴的应用指南。
GB/T 12668的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交流调速传动系统,该系统包括电力变流器、控制设备和一台或数台电动机。不适用于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 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交流电源电压1kV以下,50Hz或60Hz,负载侧频率达600Hz的电气传动系统(PDS)。 IEC 61800-3中包括了电磁兼容性(EMC)特性。 本部分给出了变流器的特性及其与整个交流传动系统的关系。同时说明了关于变流器额定值、正常使用条件、过载情况、浪涌承受能力、稳定性、保护、交流电源接地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标准还论述了诸如控制方案、诊断和拓扑的应用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核反应堆安全运行所必需的专用仪表及其应用的一般原则。本标准给出一般反应堆仪表的设计指南和实施导则。对特定堆型的仪表在其他标准中另有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与反应堆整体安全和有效控制有直接关系的仪表。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力推进系统(以下简称推进系统)的分类、技术和试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推进系统主要机械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侧推进装置以及所有由辅助电站和蓄电池供电的推进机械和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电管理的术语及其定义,包括一般术语、有关频率管理的专用术语、无线电业务、各种无线电台与系统、操作术语、发射与无线电设备的特性、频率共用、空间技术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国内无线电管理领域涉及引用或使用无线电管理术语的各类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电功率2×600MW压水堆核电厂核岛系统设计和建造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带钢衬里的预应力混凝土安全壳的2×600MW压水堆核电厂核岛系统的设计和建造。本规范仅提出系统的设计准则而不包括设计方法和设计数据。 其他的压水堆核电厂也可参照使用。
本部分界定了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技术及其应用领域内使用的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内燃调车机车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技术要求、结构特点与参数、试验与验收、标志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或停车场内进行调车作业,兼用于列车救援和工程列车牵引,以柴油机为动力的内燃调车机车(以下简称机车)。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1 000 kV系统及1 000 kV变电站相关电压等级具有特别要求的继电保护装置的基本准则。本标准适用于1 000 kV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科研、设计、制造、试验、施工和运行等领域。
GB/T 26831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远程无线读表系统的物理层和链路层的参数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使用免许可证的433 MHz~434 MHz无线民用频段和470 MHz~510 MHz计量频段的“短距设备”(SRD),涵盖便携设备、可移动设备和固定设备。由于有一个广泛的定义,本部分可用于不同的应用层。
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基于分别与交流系统连接的送端和受端组成的双向和双极高压直流(HVDC)系统。本标准适用于送端和受端分别与交流系统连接的高压直流(HVDC)设施的系统试验。对于背靠背系统,试验要求和接收准则应达成协议,而多端系统和电压源换流器不包含在本标准中。对于单极高压直流(HVDC)系统,除了双极试验外,本标准适用。本标准未包括的特定工程提出的、用于验证特殊功能或特性的额外试验项目,可按技术规范要求增加。本标准仅作为高压直流设施的系统试验指南,指导用户如何制定调试计划。本标准中的试验描述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工程,但是宜考虑作为一个试验范围。因此,建议工程建设方优先考虑按照本标准建立各试验计划,同时提前明确各参与单位(如:用户、供货方、制造方、运行人员和采购方等)之间的各项任务/试验的责任。
本标准给出了基于电压源换流器(Voltage Sourced Converters,VSC)的高压直流输电的通用导则。本标准所描述的换流器是基于可控制开通和关断的半导体器件的自换相电压源换流器(包含直流电压极性保持不变的容性储能介质)。本标准适用于两电平、三电平脉冲宽度调制(简称“脉宽调制”)的换流器和多电平换流器,不包括采用方波输出模式代替脉宽调制的两电平和三电平换流器。基于电压源换流器的高压直流输电被称为“VSC直流输电”(亦称为“柔性直流输电”)。本标准描述了用于VSC输电的不同类型电路拓扑,以及其基本运行特性和典型应用。主要目的是为业主在确定VSC输电方案时提供帮助。基于电网换相的电流源换流器的高压直流输电不包含在本标准内。
本标准规定了特高压输电线路继电保护装置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对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1 000 kV输电线路继电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作为该类装置科研、设计、制造、检验和应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