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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工术语中所学的声学和电声学术语。
本标准给出了声学和有关声学的常用的和基础的名词和术语。 本标准给出的声学术语共有914条,分成十三章(第2-14章)。当一术语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定义时,则用a,b,c分行并列叙述。附录A为汉英声学名词,按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此附录同时作为声学术语的汉文索引。附录B为英汉声学名词,按英文字母次序排列,也作为声学术语的英文索引。 本标准声学术语中所列的名词(汉文或英文),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义词时,对于未加区别的名词,表示这些名词的地位是同等的,均可使用。对圆括号()里的名词,一般表示过去曾用过的名词,现在仍可使用,但本标准不作推荐。方括号[]里的字表示可以省略。定义中圆括号()里的字一般是注释。名词中的花括号{}表示主要根据所列学科的规定。斜体表示拼音。
GB/T 4854的本部分规定了为建立基准听阈级标准值而确定受试者听阈的测试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职业的分类结构、类别、代码及说明。本标准适用于按职业分类的各种普查、调查统计及行政管理和国内外信息交流等。
本标准规定了听力计的通用要求,以及采用心理声学的测试方法,通过与标准参考听阈级的比较来设计的,用测定听阈级的纯音听力计的具体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旨在保证:用符合本部分要求的不同听力计,按照GB/T 16403及GB/T 7583所描述的方法,对指定人耳在125Hz~8kHz的频率范围内作听力测试,尤其是听阈测试,应能得到基本相同的结果;所得结果表示受试耳的听力与基准听阈之间的有效比较;听力计按其产生的测试信号范围,操作方式或测试的听觉功能范围的复杂性进行分类。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方法,用于描述短持续听力测试和参考信号的物理特性及其测量方法。本标准还规定了用听力级确定测试信号电平的心理声学方法。作为参考资料的需要,还包括一个使用指南。本标准未描述短持续信号的使用方法,或未规定临床所采用的波形。本标准的目的是保证对短持续的测听刺激作出规定;用相同的方法测量,用规定的方法进行校准。
GB/T 7341的本部分规定了3种类型耳声阻抗/导纳的测量仪器的性能和为这些仪器提供的设施条件,及用于验收试验和指导常规校准的测试方法。本部分适用于使用规定的纯音探测信号测量人外耳道中声阻抗/导纳的仪器,也适用于使用其他探测信号的本类仪器。本部分旨在保证符合本部分的各类仪器,在可比的测试条件下的一致性。本部分无意约束新特性的开发或引入,也不妨碍技术方法的革新。
本标准规定了以监测在噪声环境中工作人员的听力为目的的纯音气导听阈测定的必要条件和测试步骤,包括听力计的校准、测听室内可允许的大环境噪声声压级和准备工作。本标准规定了用手控听力计和用自动记录听力计在固定频率上进行听阈测定的方法,计算机或其他自动化设备也可用于听阈测定。本标准列出了根据的采用的测听方法得出的记录确定听阈级和作听力图的测定。 本标准中的规定只限于用耳机进行纯音气导听阈测定,不包括纯音骨导听阈测定,掩蔽测听和语言作相应的补充。 本标准参照采用标准ISO6189-1983《声学 听力保护用纯音气导听阈测定》。
GB/T 12060的本部分规定了头戴耳机和耳机的测量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在人耳上及耳内使用的头戴耳机、头戴耳机-传声器组(头戴耳机-送话器组)、耳机和耳机-传声器组(耳机-送话器组)。本部分也适用于构成完整的头戴耳机系统所必需的组合件,例如前置放大器、无源网络和电源。本部分不涉及:--安全,其宜参考GB 8898-2011或者其他合适的标准;--头戴耳机-传声器组的传声器的特性,其宜参考GB/T 12060.4;--助听器所用耳机和其他设备,其宜参考GB/T 25102.100;--听力测定用的头戴耳机;--有源护耳系统的耳机及其组合件(尽管一些条款可能适用)。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传输式聋儿听力言语训练设备的技术条件、测量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无线传输式(调频发射、接收即FM式,与音频感应及前两种的混合式,不含红外传输式)聋儿听力言语训练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语音通信用传声器和耳机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语音通信用的手持耳机-传声器组、头戴耳机-传声器组或者耳机-传声器组的传声器部分和耳机部分,同样也适用于内置于手持耳机-传声器组、头戴耳机-传声器组或者耳机-传声器组的传声器单元和耳机单元。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与这些电声换能器相关的定义,并使需规定的特性以及相关的测量方法标准化。不排除使用其他能够给出相同结果的测量方法,所用的详细方法应和测量结果一起给出。
GB/T 15579的本部分适用于符合GB/T 15579.1—2013或IEC 60974-6要求的弧焊和类似工艺所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本部分用于指导培训人员、操作人员、焊接人员、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进行弧焊和类似工艺所用设备的正确安装、使用以及焊接和切割操作。
GB/T 16296的本部分规定了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测定的方法、步骤和要求。对筛查测听,只规定纯音气导测试的方法。此方法可能不适用于特殊的人群,如年龄很小的儿童。本部分不包括对受试者听阈级以上的声级进行测听的方法。本部分未规定言语测听、电生理测听和以扬声器为声源的测听方法和要求。
GB/T 16296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自由声场、扩散声场、准自由声场的要求和相关测试信号的特性,以及用一个和多个扬声器提供的纯音、调频音和其他窄带噪声测试信号做声场测听的方法。本部分适用于测定125 Hz~8 000 Hz频率范围的听阈级,但此频率范围可以扩展到20 Hz~16 000 Hz。本部分不包括对使用手持扬声器的要求,也不包括用言语作为测试信号。本部分的目的是用声场测听进行听力测试,确保给出尽可能高的准确度和再现性。附录A给出了测听结果的示例图。
本标准规定了特殊制作或一般可得到的康复辅助器具的分类。本分类包括那些需要他人帮助操作的康复辅助器具。下列术语不在本标准之内:——康复辅助器具的安装所用的术语;——由本标准分类中的单个康复辅助器具组合的解决办法;——药品;——专用于保健的康复辅助器具和设备;——非技术解决办法,比如他人辅助、导盲犬、唇读法;——植入器;——财政支持。
GB/T 20001的本部分确立了起草指南标准的总体原则和要求,规定了指南标准的结构以及标准名称、范围、总则、需考虑的因素和附录等要素的编写和表述规则。本部分适用于各层次标准中以产品、过程、服务或系统为标准化对象的指南标准的起草。本部分不适用于提供指南的管理体系标准的起草。
1.1 GB/T 20002的本部分为各类相关标准的制定者就如何考虑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需求提供了指导。但是,某些残疾程度严重或复杂的人的需求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本部分是针对轻度生理障碍人员,只需将标准中的方法做较小的更改,就能很容易地满足他们的需求,从而扩展产品或服务的市场。本部分的目的:a) 告知、进一步了解和认识人类的能力对产品、服务和环境可用性的影响;b) 概述标准中的要求与产品或服务的无障碍化、可用性之间的关系;c) 从更宽阔的市场,提高对采用无障碍设计原理获得益处的认识。1.2 本部分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供消费市场和工作场所使用的产品、服务和环境。就本部分的目的而言,“产品和服务”这一术语通常反映上述所有目的。1.3 本部分的内容包括:a) 标准制定过程中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需求考虑过程的说明;b)为确保满足不铜能力的人群需求,为标准制定者提供了能够将标准相关条款与应当考虑的因素相关联的表格;c) 描述了人体机能或人类能力以及残疾的实际含义;d) 为标准制定者提供了一系列可用于更详细、具体研究的指导性资料。1.4 本部分提供的只是一般性指导。对特殊的产品或服务的因素应当考虑制定相应具体的指南。1.5 尽管大家都已认识到无障碍化和可用性对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性,但在范围内开展的服务标准工作仍处于初步阶段。目前,本部分的内容考虑对产品的指导远比服务要多。
本标准规定了包括附录B表B.1所列出的残障人员在内的人员安全和独立地接近与使用电梯的低要求。本标准适用的电梯符合表1小轿厢尺寸的要求,且设置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轿门和层门。本标准考虑了使用GB/T 13800-1992和GB/T 12996-1991规定尺寸的轮椅车的人员对电梯的可接近性。本标准规定了附加技术要求,以减小第4章中所述的残障人员使用电梯时易发生的伤害。
本部分规定了在音频磁场中使用的装有感应拾音线圈的助听器的电声性能测定方法。感应拾音线圈特性是在使用的房间中模拟回路工作状态进行测量。
本部分规定了具有自动增益控制的助听器的动态工作特性和稳态工作特性及其测量方法。本部分只规定各种不同特性及相关测量方法,没有规定各性能指标。本部分适用于具有自动增益控制电路的各种类型的助听器。本部分包括对于输入信号的包络具有压缩或限幅功能的装置,还包括长时间平均输出控制的装置。a)采用自动增益控制电路压缩或减少输出声压的动态范围,以保持输出信号的完整性。b)通常采用自动增益控制电路代替削峰装置进行限幅。当输入信号较大时,输入/输出特性会趋于平直。限幅装置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助听器输出过大的声音进入听者耳朵。本部分不包括:a)扩展器。b)限幅装置。限幅装置不同于自动增益控制电路,限幅装置削去高于一定电平的信号峰值。而自动增益控制电路,在稳态时能保持输入信号波形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