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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539的本部分适用于装有额定分断能力不小于6 kA的封闭式限流熔断体的熔断器。该熔断器作为保护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交流工频电路或标称电压不超过1 500 V的直流电路用。”本部分的下续部分标准里包括了那些应用在特殊条件下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IEC 60947-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中使用的熔断体亦应符合本部分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规定熔断器或熔断器部件(熔断器底座、载熔件、熔断体)的特性,如果它们具有互换性(包括尺寸等),它们就可以由具有相同特性的熔断器或熔断器部件来互换。为此目的,本部分特别涉及到下述方面:--熔断器特性:? 额定值;? 绝缘;? 正常使用下的温升;? 耗散功率和接受耗散功率;? 时间/电流特性;? 分断能力;? 截断电流特性和I2t特性。--为验证熔断器特性的型式试验。--熔断器标志。
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一般设计为用在仅由专职人员才能接近以及更换熔断体的装置中。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一般设计为用在仅由专职人员才能接近以及更换熔断体的装置中。除非GB/T 13539的本部分另有规定,符合下述熔断器系统要求的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也应符合IEC 60269-1条款的要求。本部分由以下各熔断器系统组成,每个系统涉及一种专职人员使用的标准熔断器的具体示例。--熔断器系统A:刀型触头熔断器(NH熔断器系统);--熔断器系统B:带撞击器的刀型触头熔断器(NH熔断器系统);--熔断器系统C:条型熔断器底座(NH熔断器系统);--熔断器系统D:母线安装的熔断器底座(NH熔断器系统);--熔断器系统E:螺栓连接熔断器(BS螺栓连接熔断器系统);--熔断器系统F:圆筒形帽熔断器(NF圆筒形帽熔断器系统);--熔断器系统G:偏置触刀熔断器(BS夹紧式熔断器系统);--熔断器系统H:“gD”和“gN”特性熔断器(J类、T类和L类延时和非延时熔断器型);--熔断器系统I:gU楔形触头熔断体;--熔断器系统J :“CC类gD”和“CC类gN”特性熔断器(CC类延时和非延时熔断器型);--熔断器系统K:螺栓连接的刀型触头gK熔断体(从1 250 A至4 800 A的高电流额定值主熔断体)。
下列非熟练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系统应符合GB/T 13539.1所有条款及相应熔断器系统规定的要求。GB/T 13539的本部分有4个系统,每个系统涉及一种非熟练人员使用的标准化熔断器的具体示例。? 熔断器系统A:D型熔断器系统? 熔断器系统B:圆管式熔断器(NF圆管式熔断器系统)? 熔断器系统C:圆管式熔断器(BS圆管式熔断器系统)? 熔断器系统F:用于插头的圆管式熔断体(BS插头熔断器系统)
本部分的补充要求适用于安装在具有半导体装置的设备上的熔断体,该熔断体适用于标称电压不超过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的电路。如适用,还可用于更高的标称电压的电路。本部分的目的是确定半导体熔断体的特性,从而在相同尺寸的前提下,可以用具有相同特性的其他型式的熔断体替换半导体熔断体。因此,本部分中特别规定了:a)熔断体的下列特性:1)额定值;2)正常工作时的温升;3)耗散功率;4)时间-电流特性;5)分断能力;6)截断电流特性和I<上标2>t特性;7)电弧电压特性。b)验证熔断体特性的型式试验;c)熔断体标志;d)应提供的技术数据(见附录BB)。
本部分的补充要求适用于保护设备中光伏组件串和光伏方阵的熔断体,该熔断体适用于标称电压至直流1 500 V的电路。熔断体的额定电压可至直流1 500 V。本部分的目的是确定PV熔断体的特性,从而在相同尺寸的前提下,可以用具有相同特性的其他型式的熔断体替换光伏熔断体。因此,本部分中特别规定了:a) 熔断体的下列特性:1) 额定值;2) 使用类别;3) 正常工作时的温升;4) 耗散功率;5) 时间-电流特性;6) 分断能力;7) 尺寸或尺码(如适用);b) 验证熔断体特性的型式试验;c) 熔断体标志。
GB/T 14048的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或直流不超过1 500 V的配电电路和电动机电路中的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和熔断器组合电器。制造商应按照所组合的熔断器的有关标准规定熔断器的型式、额定值与特性。本部分不适用于包括在IEC 60947-2、IEC 60947-4-1和IEC 60947-5-1范围内的电器;但是,若本部分范围内的开关和熔断器组合电器通常用于起动、加速和(或)停止单台电动机时,应符合附录A所规定的附加要求。单极操作的三极开关的要求包括在附录C中。本部分范围内电器所用的辅助开关应满足IEC 60947-5-1的要求。本部分不包括防爆电器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规定:a)电器的特性。b)电器应符合的有关条件:1)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操作和性能;2)规定的非正常条件(如短路条件)下的操作和性能;3)介电性能。c)证明符合这些条件的试验以及进行这些试验采用的方法。d)应在电器上标明的数据或制造商(如在产品目录里)需提供的数据。
本标准提供了一套标准光谱辐照度分布,适用于在直射辐照度和半球向辐照度下确定太阳能热系统、光伏以及其他系统、部件与材料的相关性能。明确指出在恒定反照率为0.2的条件下模拟地面分量时,可能会带来某些缺陷。 本标准中的表格规定了大气质量1.5的太阳光谱辐照度,适用于需要标准光谱辐照度的所有太阳能利用领域,适合于反照率为0.2时的法向直射辐射(视场角为5.8°)和面向赤道并与水平面倾斜37° 平面上的半球向辐射情况下应用,这些表格中的数据用以表现理想的晴空条件。
GB/T 18802的本部分适用于对雷电的间接和直接效应或其他瞬态过电压的电涌进行保护的电涌保护器(SPD)。这些SPD将被连接到额定电压不超过1 500 V的光伏系统的直流侧。这些SPD至少包含一个用来限制电压和泄放电涌电流的非线性的元件。本部分规定这些电器的性能特性、安全要求、标准试验方法和额定值。符合本部分的SPD仅仅是设计用来安装在光伏系统直流侧和逆变器的直流侧。用于储能光伏系统(如电池,电容组)的SPD不包含在本部分中。在分开的输入和输出端子之间有特殊的串联阻抗的SPD(IEC 61643-11:2011中所谓的二端口SPD)目前不包含在本部分中。符合本部分的SPD是只能用工具来连接和断开的永久连接的固定式SPD。本部分不适用于移动式SPD。
GB/T 18802的本部分给出了连接到交流侧电压有效值不超过1 000 V(50 Hz或60 Hz)和直流侧电压不超过1 500 V的光伏系统SPD的选择、安装和配合导则。光伏系统的范围从光伏阵列或一组互连的光伏组件扩展到包括相关的电缆、保护装置以及逆变器,一直到配电柜连接点或公用并网点。本部分考虑了以下在不同位置和不同类型光伏系统中使用的SPD:——位于建筑物顶部的光伏系统;——位于地面的光伏系统,类似地面电站,其特点是使用多点接地和一个网状的接地系统。术语“光伏系统”用于指代以上两种光伏系统;术语“光伏电站”仅用于指位于地面上可任意扩展且多重接地的电力系统。对于保护包含储能电池的光伏系统,可能需要满足额外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离网型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及其部件的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文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由太阳能电池方阵、蓄电池组、充放电控制器、逆变器及用电器等组成的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与电网相互连接的光伏(PV)发电系统,该系统并联于电网运行,并且使用将DC变换为AC的静态(半导体)非孤岛逆变器。本标准描述了对额定功率在10kVA或以下系统的相关建议,例如用于独立住宅的单相或三相系统。本标准适用于低压电网配电系统的相互连接。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光伏系统与电网配电系统相互连接的要求。 本标准不解决针对电磁兼容或孤岛效应的保护机制方面的问题。
本标准规定了对PV系统中与能源有关的性能参数进行监测的程序,这些性能参数为倾斜面辐照度、方阵输出、储能装置的输入和输出、功率调节器的输入和输出,本标准还规定了监测数据交换和分析的程序。这些程序的目的是对独立运行或并网,或与非PV能源如常规发电机和风力发电机互补使用的PV系统的总体性能进行评价。 由于测量设备价格相对较高,本标准不适用于小型独立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在独立和并网光伏系统中功率调节器效率的测量方法,其中功率调节器的输出是一定频率的稳定交流电压或者是稳定的直流电压。这个效率是在制造厂通过直接测量输入输出功率的大小而计算出来的。本标准也适用于包括隔离变压器的情况。
本标准规定了以可再生能源为动力源的小型氢能综合能源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及技术性能参数和监测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100 kW以下的小型氢能综合能源系统的性能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小船电气系统的设计、建造、安装和试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内河和海上航行的船长不大于50m或总登记吨不超过500GRT的小船。本标准不适用于仅用蓄电池为发动机启动和航行灯供电的小船,该蓄电池是由船内或船外驱动发动机的交流发电机充电。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单独或组合的直流和交流电气系统:a)额定电压不超过50V直流系统;b)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单相交流系统;c)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三相交流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独立光伏系统进行系统描述和性能分析的主要电气、机械和环境参数。为获取和进行性能分析,以标准格式提供下列相关参数:——长期和短期光伏系统性能的现场测量;——外推到标准测试条件(STC)的现场测量值和设计值的比较。如果需要,有关特殊应用和/或特殊用途(设计、性能的预测和测量)的相关文件,也可以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独立光伏系统要求、子系统规格和要求、现场检测及系统评价。本标准适用于功率不小于1 kW的地面用独立光伏系统。聚光光伏系统、其他互补独立供电系统与光伏相关的部分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光伏电站太阳跟踪系统(以下简称跟踪系统)的外观、支架结构、驱动装置、控制系统、安装、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以及对于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光伏电站的平板式和聚光式太阳跟踪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交流输出端电压不超过0.4 kV的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以下简称逆变器。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能量回馈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项目与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连接到额定电压为交流400 V及以下的TN-S系统的电梯能量回馈装置。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梯上具有可控整流功能的变频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