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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放电灯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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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电气结构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关章节一起阅读。GB 7000第2部分的每个标准详述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具体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部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添附加的部分。灯具光度数据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员会(CIE)考虑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带有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2数值的触发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和触发器与镇流器分开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适用于多数类型灯具的要求与试验,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体标准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对任何类型灯具的规定,本部分的条款只适于GB 7000标准特殊要求部分确定范围内的特定类型的灯具。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节序号无特殊意义,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适用条款的顺序由相应的GB 7000第2部分标准规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引用标准内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当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以“应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辞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时,这句话是应被解读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该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明显不适用的以外,本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对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GB 7000标准(在GB 7000第2部分中选择适用的)的要求,当GB 7000标准与IEC 60079标准有矛盾时,IEC 60079的规定优先。要关注含有“灯具设计信息”的光源性能标准,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将光源性能试验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工艺技术状态带来的安全方面的改进以进行中的修订版和修改件为基础的方式在标准内体现。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其派生的标准中有一个覆盖符合制造商或标准化机构早先文件产品的声明。声明可以对这类产品提出应用标准的时间要求,即直到应使用新标准的规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应急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使用电光源的应急照明灯具的要求。 GB 7000的本部分不涉及非应急电压降低对高压气体放电灯灯具的影响。 对于含有诸如遥控器、指示器和转换器等附加特性的控制装置,本部分也包括GB 19510.5和GB 19510.8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应实施并符合的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光度测试的标准条件,并推荐了测试程序,同时为光度实验室的试验和灯具性能数据的表达提供指导。对于实际测试条件不同于标准测试条件的灯具,标准给出了修正系数的测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部分类型灯具的光度测试。为极其的设施设计的特殊灯具类型,对测量和数据表达有特殊需要时,本标准不能覆盖其特性,应使用补充标准。这些补充标准在本标准适当章条内引用,并在必要时定义特殊要求和测量条件。
GB/T 16895的本部分包括低压发电设备、辅助回路以及固定电气装置的灯具和照明装置的选择和安装。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250V以下直流电或50H<下标z>或60H<下标z>的1000V以下交流电的灯的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本部分还适用于尚未标准化的灯所使用的控制装置。本部分涉及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
本部分规定了持续应急照明和非持续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安全要求。本部分包括了对IEC 60598-2-22所述应急照明灯具用的镇流器和控制装置的特定要求。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可以装有也可以不装电池。
本标准包含了大部分类型灯具光度测试的通用要求。本标准规定了光度测试的标准条件,并推荐了测试程序,使所确定的灯具光度特性及其陈述报告有足够的准确度和复现性,这些规定为统一标准提供基础,并为光度实验室的试验和灯具性能数据的表达提供指导。对于实际测试条件不同于标准测试条件的灯具,标准给出了修正系数的测量要求。对于实验室人员和工程师来说,光度测量方法的详细描述是重要的,对于数据使用者来说这同样重要。对数据的适当解释通常依赖于所涉及测量过程的充分了解,同时,本标准也提供给使用者理解光度测量程序和表达的数据。为极其的设施涉及的特殊灯具类型,对测量和数据表达要求相关的特殊推荐有需求时,此类通用标准不能覆盖其特性,应以许多补充标准将本标准适当章节内引用,并在必要时定义特殊要求和测量条件。对于没有特定标准覆盖的灯具,可以使用适合的标准和本通用标准的要求来指导实际的测量程序。
本标准规定了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的范围、装置与分类、装置要求、部件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道路、公共场所、园林、广告、标识及装饰等照明场所的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
GB/T 32483的本部分规定了控制装置-灯线路与相应荧光灯配套工作时总输入功率的一种测量和计算方法,也规定了灯控制装置效率的计算方法。本部分适用于1 000 V以下50 Hz或60 Hz交流电源供电的仅由控制装置和灯组成的电气控制装置-灯线路。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试验个别控制装置的要求。本部分规定了适用于家庭和一般商业用途,与下列荧光灯工作时的所有控制装置的总输人功率的测量方法和控制装置效率的计算方法:--直管荧光灯;--单端(紧凑型)荧光灯;--其他普通用途的荧光灯。本部分不适用于:--构成整体式灯的控制装置;--可控的电感控制装置;--依赖于附加的光学性能的灯具。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以及装饰的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照明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电子工业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职业安全卫生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航空工业各类工厂、科研单位、飞机维修基地和航空类高等院校新建、改建、扩建理化测试中心和实验室的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节能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燃煤和燃气发电工程的节能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电气工程电磁兼容的设计、施工、检测及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太阳能光伏室外照明的装置分类、装置部件及技术要求、装置整体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农村乡镇与村庄的道路、庭院、广场等公共场所照明用太阳能光伏室外照明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及与道路相关场所的照明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气体放电灯用电感式和电子式镇流器的型号命名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气体放电式的电感式和电子式镇流器。
SN/T 3226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的检验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道路、公共场所、园林、广告、标识及装饰等场所的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会展建筑电气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