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35-0567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含量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煤矿井下,以及用于煤矿地面存在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Ⅰ类EPL Ma级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要求。本部分适用的环境条件为:大气压力80 kPa~110 kPa、环境温度-20 ℃~+60 ℃,空气中标准氧含量(体积比):21%。本部分适用于煤矿井下,以及煤矿地面存在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Ⅰ类EPL Ma级设备的所有电气和非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如果输电电缆、管道和光纤构成用于瓦斯和/或煤尘危险环境设备的一部分,则本部分也适用于这些电缆、管道和光纤。本部分不适用于矿用帽灯(GB 7957另有规定)。
GB/T 5171的本部分规定了小功率电动机的通用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折算至1 500 r/min时大连续额定功率不超过1.1 kW的电动机。本部分也适用于上述功率以外的其他单相异步电动机。各类型电动机的特殊要求及本部分未规定的其他要求应在各类型电动机的产品标准中规定。
GB/T 5836的本部分规定了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以下简称“管材”)的术语和定义、材料、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及贮存。本部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PVC)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成型的建筑物内排水系统用管材。在考虑了材料的耐化学性和耐热性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也可用于工业排水用管材。本部分规定的管材与GB/T 5836.2—2018规定的管件配套使用。
GB/T 5836的本部分规定了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以下简称“管件”)的术语、定义和符号、材料、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PVC)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注塑成型的建筑物内排水系统用管件。在考虑了材料的耐化学性和耐热性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也可用于工业排水用管件。本部分规定的管件与GB/T 5836.1—2018规定的管材配套使用。
GB/T 9813的本部分规定了台式微型计算机(以下简称: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台式微型计算机的设计和制造。
GB/T 9813的本部分规定了便携式微型计算机(以下简称: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本部分是制定产品标准的依据。
GB/T 9813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应用微型计算机(以下简称: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工业应用微型计算机的设计和制造。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橡胶的分类与命名、要求、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由各种废旧橡胶制成的再生橡胶。
GB/T 1878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子书设备(以下简称“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采用电子纸或液晶显示器件的产品,以及其他采用电子纸或液晶显示器件且以阅读为核心功能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的设计和制造。
本部分规定了自动柜员机(以下简称ATM)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ATM,为具体产品规范的制定提供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输入和输出绕组分开的独立式或内装式单相变压器;它们采用50 Hz或60 Hz、1 000 V以下交流电源,可向冷阴极管形灯(或此类灯的组合件)供电并使之稳定工作。此类灯的空载额定输出电压大于1 000 V但不超过l0 000 V,适宜于照明、电气广告、灯光信号以及类似用途。 为确保此类变压器的安全性,需检验其性能。由于没有对此类灯的特性加以标准化,因此,本标准将对基准负载加以定义,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可重复性。 在船舶、车辆等特殊场所以及存在爆炸等危险场所,要求采用特殊结构。 本标准不适用于向以下各类灯供电的变压器,低压和高压钠灯、高压汞灯、卤钨灯、氙灯、热阴极管形荧光灯以及复印机等设备用的特殊灯。 本标准不适用于自耦变压器和电子转换器。 本标准也可作为其用途与本范围的规定不相同的变压器,例如照相灯用变压器等的指导原则。但是,它们的特性应属于本标准范围所规定的总原则之内,并且其没有特定的标准。 电容器应符合GB l8489--2001。 本标准中的试验属于型式试验。有关例行试验见附录B。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1200V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500V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本规范规定的电气设备的材料和辅助材料除外;不能独立使用的半成品或初级产品;用于医疗目的的电气设备;爆炸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电梯;电栅栏激发器;船舶、飞行器和铁路等特殊电气设备。
GB/T 19518的本部分对可能产生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阻式伴热系统的应用提出了指南,危险场所0区除外。本部分对电阻式伴热器和关联的监控装置的设计、安装、维护和修理提出了建议。本部分既不包括那些靠感应加热、集肤效应或直接管线加热的装置,也不包括那些拟用于应力释放的装置。本部分的要求是对GB/T 19518.1—2017的补充。
GB/T 20002的本部分提供了处理产品标准中环境问题的指南。本部分主要适用于产品标准中环境内容的编写。本部分不包括作为产品生命周期特定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或消费者安全问题,与环境问题密切相关的情况除外。标准起草者可在其他指南中找到解决此类问题的指导原则和方法。
GB/T 20936的本部分规定了符合GB/T 20936.1—2017要求、用于工业应用和商业安全应用的Ⅱ类可燃气体探测器的选型、安装、安全使用及维护的指南和操作规程建议。本部分适用于通过惰化排除氧气而不是排除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实现防爆要求的氧气探测器。本部分是实践知识的汇总,适用于利用气体传感器的电子信号形成仪表读数,同时启动预设声光报警,或启动其他装置,或上述动作的组合,显示出现可燃性或潜在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空气混合物的设备、仪器和系统。由于可燃性气体/空气混合物的集聚可能对生命和财产造成危害,可用这样的设备发出警告,作为降低危险的方式。也可用于启动特定的安全措施(例如,设备停机、疏散、启动灭火程序)。本部分适用于所有新安装的永久装置,如果可行,也适用于在用的永久装置。本部分也适用于新的或在用的临时装置。本部分也适用于便携式或移动式探测器(无论其年代或复杂性)的安全使用。由于大部分这种类型的现代设备还包括贫氧探测和/或特定有毒气体传感器,对于这些设备,也给出了附加指南。本部分中可燃性气体应包括可燃性蒸气,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本部分仅适用于Ⅱ类设备(用于工业和商业安全应用,在按照GB 3836.14划分区域的场所使用的设备)。本部分的设备包括:a) 固定式探测器;b) 移动式探测器;c) 便携式探测器。本部分不包括下列设备,但可以提供有用信息:a) 仅探测不燃性有毒气体的探测器;b) 仅用于分析或测量的实验或科研设备;c) 煤矿瓦斯气体环境用探测器(Ⅰ类设备);d) 仅用于过程控制的探测器;e) 用于炸药制造和加工的探测器;f) 用于探测由粉尘或薄雾在空气中形成潜在可燃环境的探测器;g) 不用于点位测量的开放路径探测器。
GB/T 20936的本部分规定了开放路径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性能要求。该类探测器通过测量环境中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在一米到几千米范围内光路上的光谱吸收实现探测功能。探测器测量光路吸收气体的含量,用积分浓度表示,单位是浓度乘路径距离。例如,探测可燃性气体结果用LEL.m表示。本部分范围内的设备分为下列几种类型:1型:由光学发射器和接收器组成,位于被监测大气路径的两端。2型:由光学发射接收器(例如,由发射器和接收器组合而成的设备)和配套的反射镜(或回射器)组成,位于被检测大气路径的两端。当设备制造商对设备结构提出特殊要求或要求性能高于这些基本要求时,本部分也同样适用。对所有这类要求需进行验证,必要时宜扩展或补充试验程序,以验证制造商提出的要求。如果增加试验,制造商和检验实验室之间需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试验报告中确认说明。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设备:a) 测量气体分布的设备(例如,光方向和测距(激光雷达));b) 无专门光学来源的被动接收设备;c) 测量气体局部体积浓度的设备(点式传感器);d) 探测空气中粉尘或薄雾的设备;e) 交叉堆积监测设备;f) 探测炸药的设备;g) 仅用于鉴定单种气体或蒸气成分的设备[例如,傅里叶变换光谱法(FTIR)]。本部分适用于在危险场所、非危险场所或者二者共存的场所使用的设备。危险场所用设备需要防爆(见4.1.1)。本部分适用于在商业和工业领域使用的便携式、移动式和固定式探测器。
GB/T 21413的本部分规定了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主电路、辅助电路、控制电路和指示电路上电气设备的一般使用条件和要求。本部分目的在于尽可能规范机车车辆电气设备中具有共性的规则和要求,以达到对设备要求和试验的一致性,从而避免按不同的标准进行试验。本部分涉及了所有与正常使用条件下预期环境条件、结构、性能及相应的一般性试验相关的要求,以及受到广泛关注和应用的特殊领域如温升、介电特性等。当本部分与相关产品标准的某些要求不一致时,优先考虑产品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通用型聚丙烯压敏胶黏带系列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OPP)为基材,将压敏胶黏剂均匀地涂布在聚丙烯薄膜的处理面,再经裁切而制成的聚丙烯(BOPP)压敏胶黏带系列产品,该产品主要用于包装、封缄、捆扎、粘贴和上光膜等。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用环保型模塑料的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气用环保型粉末、粒状、团状和块状模塑料。
GB/T 2272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信终端产品中含有的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Ⅵ)]、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六种有害物质的安全限值及测试方法。本部分的安全限值要求适用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目录中列出的电信终端产品,本部分的测试方法适用于电信终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