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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模式电源装置和开关模式电源装置的变压器检测

发布日期: 2024-06-21 17:34:53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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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00.23-2008电工术语.工业电热装置

本部分规定了工业电热技术领域用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工业电热技术领域制定标准,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手册、教材或书刊,供从事电工工作的生产、科研、使用和教学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使用。

GB/T 3883.1-2014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园林工具(第4部分)。以下简称“工具”。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 700 W。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本部分不适用于:--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医疗用工具;--与化妆品和药品一起使用的工具;--加热工具;--电动机驱动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电器;--工业机床用电气设备;--用来制作模型的由低压变压器驱动的小型台式工具,如制作遥控飞机模型或汽车模型等。

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本部分适用于其主要功能由电动机、开关或调节装置、或感应炊具用射频发生器实现的器具产生的射频传导和辐射骚扰。这些器具包括: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使用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电动机驱动的电气医疗设备、电玩具、自动售货机以及电影或幻灯投影仪。电网供电器具和电池供电器具均包括在本部分使用范围内。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还有:——上述提及设备的单独部件,诸如电动机、开关装置如(电源或保护)继电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则对这些单独部件没有发射要求。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有:——在其他标准中明确地提出其射频范围内所有发射要求的设备。——装有额定输入电流每相大于25 A的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和带有该种调节控制器的设备。——单独使用的电源。覆盖的频率范围为9 kHz~400 GHz。同时适用本部分不同条款和/或其他标准的多功能设备在使用相关功能时应满足每一条款/标准的要求(详见7.2.1)。本部分的限值是在概率的基础上确定的,它能使骚扰抑制保持在经济合理的水平,同时仍能达到足够的射频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即使符合限值,仍可能会有射频的干扰发生。在此情况下可能需要附加规定。与器具安全性能有关的电磁现象的影响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GB/T 5226.33-2017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3部分:半导体设备技术条件

GB/T 5226的本部分规定了半导体设备相关的制造、测量、组装和测试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a.c.或1 500 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对于更高的电压或频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本部分包括针对电气安全隐患的防护措施和针对非电气安全隐患的电气联锁保护电路,但不涵盖由其他标准或法规规定的对人身安全保护的所有要求(如化学品危险、机械危险、辐射危害)。每种类型的机械适应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够的安全。下列半导体制造设备的电气装置应提供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加工或生产易爆材料;——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当生产或使用某种材料时有特殊风险;——作为起重机械(包括在IEC 60204-32)。本部分不包括半导体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规范。本部分不涉及对人类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源于半导体设备的排放(如电磁场,噪声)。本部分没有规定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GB/T 5465.2-2008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图形符号

GB/T 546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及其名称、含义和应用范围。本部分的图形符号适用于以下用途:——标识设备或其组成部分(如控制器或显示器);——指示功能状态或功能(如开、关、告警);——标示连接(如端子、接头);——提供包装信息(如包装物的标识、装卸说明);——提供设备的操作说明(如使用限制)。本部分的图形符号不适用于以下用途。——安全标记;——公共信息;——图样的简图;——产品技术文件。

GB/T 6113.102-201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2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传导骚扰测量的耦合装置

GB/T 6113的本部分规定了9 kHz~1 GHz频率范围射频骚扰电压和骚扰电流测量用辅助设备的特性和性能。本部分包括以下测量辅助设备的规范:人工电源网络(AMN)、电流探头、电压探头以及电流注入耦合单元。本部分的所有要求需在测量设备的CISPR指示范围内的所有测量频率以及所有无线电骚扰电压和骚扰电流电平上得到满足。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在CISPR 16-2(所有部分)中给出,有关无线电骚扰的更详尽的信息在CISPR/TR 16-3中给出,不确定度、统计学和限值建模在CISPR 16-4(所有部分)中给出。

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电气结构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关章节一起阅读。GB 7000第2部分的每个标准详述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具体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部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添附加的部分。灯具光度数据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员会(CIE)考虑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带有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2数值的触发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和触发器与镇流器分开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适用于多数类型灯具的要求与试验,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体标准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对任何类型灯具的规定,本部分的条款只适于GB 7000标准特殊要求部分确定范围内的特定类型的灯具。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节序号无特殊意义,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适用条款的顺序由相应的GB 7000第2部分标准规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引用标准内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当GB 7000第2部分的标准以“应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辞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时,这句话是应被解读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该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明显不适用的以外,本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对IEC 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GB 7000标准(在GB 7000第2部分中选择适用的)的要求,当GB 7000标准与IEC 60079标准有矛盾时,IEC 60079的规定优先。要关注含有“灯具设计信息”的光源性能标准,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将光源性能试验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工艺技术状态带来的安全方面的改进以进行中的修订版和修改件为基础的方式在标准内体现。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其派生的标准中有一个覆盖符合制造商或标准化机构早先文件产品的声明。声明可以对这类产品提出应用标准的时间要求,即直到应使用新标准的规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

GB 7000.2-2008灯具.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应急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 V,使用电光源的应急照明灯具的要求。 GB 7000的本部分不涉及非应急电压降低对高压气体放电灯灯具的影响。 对于含有诸如遥控器、指示器和转换器等附加特性的控制装置,本部分也包括GB 19510.5和GB 19510.8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应实施并符合的试验。

GB/T 10066.3-2014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 第3部分:有心感应炉和无心感应炉

GB/T 10066的本部分适用于由用于熔化、保温和升温用的工业有心感应炉和无心感应炉组成的电热装置。本部分的目的是使测定由上述类型炉子组成的电热装置的基本参数和技术特性的试验方法标准化。除本部分4.2.1中a)、b)、c)所给出的安全试验项目外,其余试验项目不是强制性和约束性的。为了表征和评估炉子的性能,可以按需要从所列项目中选择试验项目;也可以附加试验项目,但宜由所涉炉子的制造厂和用户商定。

GB/T 10261-2008核辐射探测器用直流稳压电源

本标准规定了核辐射探测器用直流高压稳压电源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由交流或直流供电的室内核辐射探测器用直流高压稳压电源(以下简称电源)。有关核仪器用直流稳压电源的特定测试方法见附录A。

GB/T 13955-2017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Devices,简称RCD)及其运行管理的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400 V的交流供用电系统。本标准不适用于相与相之间或相与N线之间发生的电击事故、电气设备损坏或电气火灾事故的保护作用。

GB/T 14048.21-201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5-9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流量开关

本部分规定了流量开关的下列内容:--定义;--分类;--特性;--产品资料;--正常使用、安装和运输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额定性能验证试验。本部分适用于用于检测气体、液体或粒状固体流速的流量开关。如果超过了流量开关的预设流速,则开关会改变其输出状态。这些流量开关是独立的,具有半导体开关元件,预期接入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250 V、50/60 Hz,或者直流不超过300 V的电路。与爆炸性检测材料一起使用的和/或位于爆炸性场所的流量开关所必需的一些附加措施,本部分不作规定。本部分不适用于具有模拟输出的设备。

GB/T 15408-2011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中供电的技术要求,是安全防范系统供电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基本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安全防范(以下简称安防)系统供电设计、安装施工、检测与验收。

GB/T 16855.2-2015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 第2部分:确认

本部分规定了通过分析和测试确认以下参数时需遵循的程序和条件:——规定的安全功能;——按照GB/T 16855.1设计的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SRP/CS)达到的类别;——按照GB/T 16855.1设计的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SRP/CS)达到的性能等级。

GB/T 16895.30-2008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715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特低电压照明装置

本部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由额定电压不超过50V交流或120V直流电源供电的特低电压照明装置。

GB 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新制造的自动扶梯和踏板式或胶带式自动人行道(见第3章)。 本标准考虑了按照预期目的使用并在制造商可预见的误用情况下,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见第4章)。 本标准未考虑因地震引起的危险。 本标准不适用于本标准实施前制造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GB/T 18655-2018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从150 kHz~2 500 MHz频率范围内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用于车辆、挂车和装置的电子/电气零部件。本标准中频率分布的细节参考了电信联盟(ITU)出版物及在中国的实际应用情况。本标准中的限值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使其免受同一车内零部件/模块产生的骚扰。第5章提供了整车(无论连接到电网充电与否)测量的方法和限值,第6章提供了零部件/模块测量的方法和限值。只有根据车辆限值进行的整车试验才能被用于终评价零部件的兼容性。被保护的接收机类型包括:广播接收机(声音和电视),地面移动通信,无线电话,业余的、民用的无线电设备,卫星导航系统(北斗、GPS等)、Wi-Fi和蓝牙设备。本标准中的车辆是以内燃机、电力或二者共同实现自行驱动的装置。车辆包括(但不限于)乘用车、货车、农用拖拉机及雪地车。可参照附录A中的流程图判定装置或设备是否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不包括保护电控系统免受射频(RF)发射、瞬态或脉冲电压波动影响的内容。这些内容包括在其他标准化委员会出版物中。本标准中的限值为推荐值,在车辆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达成一致的条件下可以更改。本标准也适用于车辆制造商、零部件和设备供应商在车辆交付使用后,附加和连接在车辆线束或车载电源连接器上的零部件和设备。由于安装位置、车身结构和线束设计会影响无线电骚扰对车载接收机的耦合,第6章定义了多种限值等级。使用的限值等级(作为频带的函数)需经车辆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一致同意。本标准定义的试验方法用于帮助车辆制造商和供应商改善整车和零部件设计,以确保车载射频发射控制在一定水平。整车试验限值作为指导,其制定基于典型无线电接收机使用车载天线这一情况,如果未配备该特定天线,则使用试验天线。出于经济原因,车辆制造商应自主确定哪些频段用于车内可能的无线电业务。例如,虽然电视波段占用了无线电频谱的一段重要部分,但是许多车型可能不会安装电视接收机,在这样的车上试验和改善该频段噪声源是不经济的。1979年,世界管理无线电通信大会(WARC)将第一区域的低频限制到148.5 kHz。就车辆而言,150 kHz试验就足够了。用于传导骚扰和车辆充电模式测量的人工网络见附录E。存在脉冲噪声的情况下判断无线电通信降级的定性方法可参见附录H。电动和混合动力车辆车内屏蔽的高压电源系统的试验方法见附录I。零部件试验用ALSE的性能确认方法可参见附录J。

GB/T 19826-2014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工程用直流电源设备、一体化电源设备的通用技术条件和安全要求,以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工程中的直流、一体化电源设备(以下简称产品),并作为产品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的依据。对于未涵盖的其他电源设备可参照使用。

GB/T 20297-2006静止无功补偿装置(SVC)现场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静止无功补偿装置(SVC)的现场试验及交接原则。 本标准不包括SVC系统组成部分的工厂试验及仿真试验。 SVC内部设备的现场试验、SVC子系统的现场试验及SVC全系统的现场交接应由供应商完成,SVC全系统的现场验收应由用户或双方协议进行。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晶闸管技术、应用在中压(MV)及以上输配电系统及工业环境中的SVC。

GB/T 24338.6-2018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5部分:地面供电设备和系统的发射与抗扰度

GB/T 24338的本部分规定了轨道交通地面供电电子和电气设备与系统,包括设备的供电电源,设备自身的保护控制电路,以及变电站、自耦变压器、吸流变压器、变电站开关柜和本地电气开关等轨旁设备的电磁发射与抗扰度要求。本部分不适用于工作电压为牵引供电电压的滤波器(如用于谐波抑制或功率因数补偿的滤波器)。通常滤波器需要独立的外壳和接入规定。如果有电磁发射限值要求,将在电子设备标准中规定。本标准的限值也不适用于旨在产生有意发射的通信信号。本部分考虑的频率范围为0 GHz~400 GHz,没有要求的频段不需要进行测试。本部分适用于轨道交通地面供电用电气电子设备和系统,包括:——变电站内对轨道交通系统供电的设备;——轨旁的控制和整流设备,包括用于功率因数补偿装置;——除受流器和相关的回流导体以外的轨道沿线供电接触网,包括轨道交通系统内用以转换牵引电压的变电站中的高压供电系统;——轨旁的辅助电源设备,包括向货运编组站、检修站和车站供电的电源;——与轨道牵引共用的其他非牵引供电电源。本部分给出的抗扰度要求适用于:——关键设备,如防护设备等;——与牵引电力导线相连的设备;——3 m区域内的设备;——10 m区域内的设备且与3 m区域内的设备有连接端口;——10 m区域内的设备且连接有超过30 m的电缆。使用于居民区、商业区和轻工业区环境的供电设备和系统,即使安装于牵引变电所范围内,也应符合其他相关的通用电磁兼容标准。本部分的抗扰度要求不适用于无法按表1~表6进行试验的电源设备。本部分的要求也适用于地面装置。本部分的具体规定应与GB/T 24338.1通用规定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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