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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压力容器的建造要求。本部分规定了金属制压力容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钢制容器不大于35MPa。 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范围:设计温度范围:-269℃~900℃。钢制容器不得超过按GB 150.2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本部分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的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确定。
本部分规定了GB 150适用范围内的钢制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其他材料制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按相关标准。 本部分适用的压力容器结构形式为单层焊接压力容器、锻焊压力容器和多层压力容器(包括多层筒节包扎、多层整体包扎、钢带错绕和套合容器)。 对于奥氏体型钢材制低温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196℃),由参与建造的各方协商规定附加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由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予以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热交换器的通用要求,并规定了管壳式热交换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及其安装、使用的要求。本标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及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本标准的所有内容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a) 管壳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a) 钢材不得超过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b) 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本标准中管壳式热交换器适用的公称直径不大于4 000 mm,设计压力(MPa)与公称直径(mm)的乘积不大于2.7×10<上标4>。超出1.5条范围的管壳式热交换器,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建造。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热交换器:a) 直接火焰加热的热交换器;b) 烟道式余(废)热锅炉;c) 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热交换器;d) 非金属制热交换器;e) 制冷空调行业中另有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热交换器。热交换器界定范围:a) 热交换器与外部管道连接:1) 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2) 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3)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4) 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c)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d) 直接连接在热交换器上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垫板等;e) 安装在热交换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工程一般用途圆锥的锥度与锥角系列。 本标准仅适用于光滑圆锥,不适用于锥螺纹、伞齿轮等。 圆锥表面尺寸和公差的注法见GB/T 15754。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化学分析方法、X射线荧光分析方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对烧失量(LOI)、SO<下标3>、不溶物(IR)、SiO<下标2>、Fe<下标2>O<下标3>、Al<下标2>O<下标3>、CaO、MgO、TiO<下标2>、Cl<上标->、K<下标2>O、Na<下标2>O、S<上标2->、MnO、P<下标2>O<下标5>、CO<下标2>、ZnO、F<上标->、游离氧化钙(fCaO)、SrO的测定。水泥化学分析方法又分为基准法和代用法。如果同一成分列了多种测定方法,当有争议时以基准法为准。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和制备上述水泥的熟料、生料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水泥和材料。
本限界标准适用于762毫米轨距的铁路。 本限界标准仅适用于蒸汽及内燃机车牵引的地方铁路和工矿企业地面运输的专用铁路;不适用于地下运输的铁路和电力牵引的铁路。在列车编组作业时,不考虑采用设有车辆缓行器的机械化驼峰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包装图示标志(以下简称标志)的分类图形、尺寸、颜色及使用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高温合金、精密合金中锌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015~0.005% 本标准遵守GB1467-78《冶金产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的总则及一般规定》。
GB/T 2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或红外法测定氢含量的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钢铁中质量分数为0.6 μg/g~30.0 μg/g的氢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钢的脱碳层取样、测定方法和试验报告的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测定钢材(坯)及其零件的脱碳层深度。
GB/T 230的本部分规定了标尺为A、B、C、D、E、F、G、H、K、15N、30N、45N、15T、30T和45T的金属材料洛氏硬度和表面洛氏硬度的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和便携式洛氏硬度计。对于特定的材料或产品,适用其他特定标准,例如:GB/T 3849.1、GB/T 9097。
GB/T 231的本部分规定了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的原理、符号及说明、试验设备、试样、试验程序、结果的不确定度和试验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布氏硬度计和便携式布氏硬度计。特殊材料或产品的布氏硬度试验,可参考GB/T 9097和本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圆形横截面金属管塑性变形能力的压扁试验方法,也可用来揭示其缺陷。除相关产品标准规定以外,本标准适用于外径不超过600 mm且壁厚不超过外径15%的金属管。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蒸馏法测定石油产品中水含量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石油产品、焦油及其衍生产品,水含量的测定范围为不大于25%。本标准可以测定水含量超过25%的试样,但其精密度未被考查过。若试样中存在挥发性水溶性物质,将被作为水测出。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材料电阻率测量的术语和定义、试验设备、试样、试验、试验结果及计算、试验记录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测量金属材料的体积电阻率、质量电阻率、电导率及直流电阻比率等电性能的测量。本标准所提供的方法为测定标准条件下电阻率在0.01 ? ? mm<上标2>/m~2.0 ? ? mm<上标2>/m范围内的仲裁测量方法和常规测量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润滑油、重质燃料油等重质石油产品中的硫含量。此法系将试样在氧弹中进行燃烧,用蒸馏水洗出,然后用氯化钡进行沉淀,以测定试样中的硫含量。
本标准规定了阴极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以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电解精炼法或电解沉积法生产的阴极铜。通常供重熔用。
本标准规定了煤样制备的术语和定义,试样的构成、破碎、混合、缩分和空气干燥、各种煤样的制备及存查煤样。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烟煤胶质层指数的术语和定义、方法提要、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煤样、试验准备、试验步骤、结果表述、方法精密度和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烟煤。
本标准规定了用CFR辛烷值试验机测定汽油辛烷值(马达法)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点燃式发动机燃料马达法辛烷值的测定,不适用于主要由含氧化合物组成的燃料及其燃料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