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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夹层结构平拉强度试验方法的术语和定义、试验原理、试验设备、试样、试验条件和状态调节、试验步骤、试验结果及处理和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夹层结构平拉强度。硬质泡沫、轻木等连续芯材的平拉强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夹层结构或芯子密度的试验原理、试验设备、试样、状态调节、试验步骤、计算、试验结果及试验报告等。 本标准适用于夹层结构及各类芯子的密度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胶粘剂所用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可供有关部门在国内和技术业务交往中使用。在制定、修订标准以及编写技术文件和书刊时,如用到有关术语,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增强塑料即聚合物基纤维复合材料用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制定标准、修订标准,编写书刊及有关技术文件等。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以下简称幕墙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规格和标记、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随行文件。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幕墙用的铝塑复合板,其他用途的铝塑复合板可参照本标准。
GB/T 19314的本部分适用于建造按ISO 8666其艇体长度(L<下标H>)不大于24m小艇所用的热固性树脂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本部分对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和树脂基体以及由此制成的层合板的材料性能,规定了低要求。 只要其他材料满足基准层合板的低要求和性能,本部分也可适用。
GB/T 19314的本部分适用于结构用芯材和埋置在夹层结构中的材料。本部分适用于按ISO 8666规定的艇体长度(L<下标H>)不大于24 m的小艇。
GB/T 19314的本部分适用于拟用于制造艇体、上层建筑和附体的材料,特别是:——可焊接的普通强度和较高强度的热轧钢板、宽扁钢、型材和棒材;——奥氏体不锈钢板材和型材;——锻造铝合金板材、型材或挤压型材;——实木、胶合板或单板木材;——其他可适用材料。本部分适用于按ISO 8666规定的艇体长度(L<下标H>)不大于24 m的小艇。
GB/T 19314的本部分规定了车间条件、材料的贮存和加工,以及对艇的制造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按ISO 8666规定的艇体长度(L<下标H>)不大于24 m的小艇。本部分不涉及健康和安全的要求。
GB/T 19314的本部分涉及GB/T 19314.5—2019、ISO 12215-7、ISO 12215-8和ISO 12215-9中未明确的结构细则和结构要素。本部分适用于按ISO 8666规定的艇体长度不大于24 m的采用纤维增强塑料(FRP)、铝合金或钢合金、木质或其他船体材料建造的单体和多体小艇。本部分包括两个功能。第一,对GB/T 19314.5—2019提供进一步计算过程及公式的解释说明;第二,提供应用原则的结构布置和细则实例。本部分规定的结构布置和细则可作为设计基准。
GB/T 19314的本部分规定了按GB/T 19916测量的艇体长度不大于24 m的多体船设计载荷、压力、应力以及构件尺寸的确定。本部分适用于完整条件下满载排水量航速不大于50 kn的艇。当评估稳性、干舷和浮性、所有结构整体部件、其他高负载区域(例如:压载龙骨、中披水板、舵、链盘等)时,通常包括小艇上假定为水密或风雨密的所有部件。本部分仅适用于新建小艇。本部分不适用于水翼艇、小水线面双体船和水面效应船。
GB/T 19314的本部分规定了按ISO 8666测量的艇体长度不大于24 m的小艇所安装舵的构件尺寸。本部分仅适用于单体艇。本部分未规定舵操纵能力的特性要求。本部分仅考虑因小艇操纵而作用在舵上的压力载荷。因搁浅或进坞引起的作用在舵或挂舵柱(若安装)上的载荷需要单独考虑。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幕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记;通用要求和专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石材、金属板、人造板材为饰面材料的构件式幕墙、单元式幕墙、双层幕墙,还适用于全玻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采光顶、金属屋面、装饰性幕墙和其他建筑幕墙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混凝土板幕墙、面板直接粘贴在主体结构的外墙装饰系统,也不适用于无支承框架结构的外墙干挂系统
GB/T 26643的本部分规定了闪光灯激励红外热像检测用试块的类型、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夹芯结构的板材面层剥离强度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纤维增强塑料刚性板材为面层,硬质泡沫为芯层的夹芯结构的板材,其他如铝、钢等刚性板为面层的夹芯结构,或其他芯层材料的夹芯结构的板材也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材料构件的激光错位散斑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检测复合材料层压板、蜂窝夹芯胶接构件、泡沫夹芯胶接构件,可检测的缺陷类型包括脱粘、分层、冲击损伤等。其他材料的胶接缺陷检测,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机载吸波超材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与方法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机载吸波超材料的研制、生产、检验和交付。
本标准规定了蜂窝纸板的术语和定义、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未经特殊处理加工的蜂窝纸板的生产、使用和检验。经增强、防潮、防火、防静电等特殊加工处理的蜂窝纸板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蜂窝纸芯的术语和定义、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未经特殊加工处理的蜂窝纸芯的生产、使用和检验。经增强、防火、防静电等特殊加工处理的蜂窝纸芯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潜艇指挥室围壳及上层建筑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简称夹芯结构)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本规范适用于常规潜艇指挥室围壳及上层建筑用夹芯结构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的生产及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