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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以抗坏血酸和钠盐为原料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钠。
本标准适用于由皂荚(Gleditsia sinensis Lam.)种子经水浸泡、粉碎、干燥等步骤加工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皂荚糖胶。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沙门氏菌(Salmonella)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沙门氏菌的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Yersinia enterocolitica)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的检验。
本标准第一篇规定了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二篇规定了食品中无机砷含量测定的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法、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本标准第一篇第一法、第二法和第三法适用于各类食品中总砷的测定。第二篇适用于稻米、水产动物、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无机砷(包括砷酸盐和亚砷酸盐)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中酸价的三种测定方法——冷溶剂指示剂滴定法(第一法)、冷溶剂自动电位滴定法(第二法)和热乙醇指示剂滴定法(第三法)。第一法适用于常温下能够被冷溶剂完全溶解成澄清溶液的食用油脂样品,适用范围包括食用植物油(辣椒油除外)、食用动物油、食用氢化油、起酥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植物油料共计7类。第二法适用于常温下能够被冷溶剂完全溶解成澄清溶液的食用油脂样品和含油食品中提取的油脂样品,适用范围包括食用植物油(包括辣椒油)、食用动物油、食用氢化油、起酥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植物油料、油炸小食品、膨化食品、烘炒食品、坚果食品、糕点、面包、饼干、油炸方便面、坚果与籽类的酱、动物性水产干制品、腌腊肉制品、添加食用油的辣椒酱共计19类。第三法适用于常温下不能被冷溶剂完全溶解成澄清溶液的食用油脂样品,适用范围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食用氢化油、起酥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共计6类。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以D-葡萄糖或山梨醇为起始原料经发酵后化学合成制得的食用添加剂维生素C。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工业常用的基本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工业生产、科研、教学及其他有关领域。
GB/T 18771的本部分规定了烟用材料的常用术语。本部分适用于烟草行业科研、教育培训、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
GB/T 19495的本部分规定了转基因产品中DNA提取纯化方法以及DNA溶液浓度测定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转基因食品等加工产品,也适用于转基因农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蜜蜂产品的基本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蜜蜂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科研、教学等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品的术语、定义和产品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调味品。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沙棘的果实质量等级规格指标、安全卫生要求、检验方法、等级判定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沙棘(Hippophae rhamnoides L.subsp.sinensis Rousi.)果实。
本标准规定糖果的分类。本标准适用于管理、检验和糖果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单成分物质、多成分物质和UVCB物质的命名通则。本标准适用于REACH法规框架下的单成分物质、多成分物质和UVCB物质的命名。
本标准规定了单成分物质、多成分物质和未知或可变组分物质、复杂反应产物或生物材料物质的身份鉴别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单成分物质、多成分物质和未知或可变组分物质、复杂反应产物或生物材料物质。
本标准规定了淀粉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淀粉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淀粉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本标准适用于以柚子、柠檬、柑橘、苹果等水果的果皮或果渣以及其他适当的可食用的植物为原料,经提取、精制而得的食品添加剂果胶。商品化的果胶产品可含有用于稀释的糖类和用于控制pH值的缓冲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