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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硫酸亚铁酸性水溶液剂量测量系统测量电离辐射水中吸收剂量的制备方法和测试程序。该系统又称为Fricke剂量测量系统,由剂量计和相关的分析仪器组成。本标准规定了用分光光度法测定Fricke剂量计的程序。本标准适用于γ射线、X射线(轫致辐射)和高能电子束吸收剂量的测量。本标准适用于在下述条件下测量吸收剂量的Fricke剂量计剂量测量系统:吸收剂量范围:20Gy~400Gy。吸收剂量率:≤10<上标 6>Gy•s<上标 -1>。辐射能量:γ射线源的初始光子能量应大于0.6MeV;对于X射线(轫致辐射),用于产生光子的电子初始能量应等于或大于2.0MeV;对于电子束,电子的初始能量应不小于8.0MeV(见ICRU 34和35号报告)。剂量计的辐照温度:10℃~60℃。本标准不涉及与使用相关的安全问题(如果存在)。本标准的使用者负责建立适用的安全和健康标准,并在使用前确定其适用的限制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化学分析方法、X射线荧光分析方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对烧失量(LOI)、SO<下标3>、不溶物(IR)、SiO<下标2>、Fe<下标2>O<下标3>、Al<下标2>O<下标3>、CaO、MgO、TiO<下标2>、Cl<上标->、K<下标2>O、Na<下标2>O、S<上标2->、MnO、P<下标2>O<下标5>、CO<下标2>、ZnO、F<上标->、游离氧化钙(fCaO)、SrO的测定。水泥化学分析方法又分为基准法和代用法。如果同一成分列了多种测定方法,当有争议时以基准法为准。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和制备上述水泥的熟料、生料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水泥和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煤中硫酸盐硫、硫化铁硫测定用的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测定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和有机硫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对二氧化碳化学反应性的方法提要、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测定准备、测定步骤、结果表述、方法精密度和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无烟煤和焦炭。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合金钢、高温合金及精密合金中钽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10~0.50%。 本标准遵守GB1467-78《冶金产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的总则及一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生铁、铁粉、碳钢、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中磷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01%~0.05%。 本标准遵守GB1467-78《冶金产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的总则及一般规定》。 本标准遵守GB7729-87《冶金产品化学分析分光光度法通则》。
警告:适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部分并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GB/T 2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重量法测定钢铁中硫的含量,含硒钢除外。本方法特别适合作为标准样品定值用用的参考方法。本部分方法一适用于质量分数为0.003%~0.35%的硫含量的测定;本部分方法二适用于质量分数为0.003%~0.20%的硫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用末端淬火试验方法(Jominy试验)测定钢的淬透性,试验时采用直径为25mm,长为100mm的试样。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的热酸腐蚀法、冷酸腐蚀法(含枝晶腐蚀法)及电解腐蚀法。本标准适用于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的酸蚀检验。其他材料的酸蚀检验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液体石油产品(指牛顿液体)的运动粘度,其单位为m2/s;通常在实际中使用为mm2/s。动力粘度可由测得的运动粘度乘以液体的密度求得。 注:本方法所测之液体认为是剪切应力和剪切速率之比为一常数,也就是粘度与剪切应力和剪切速率无关,这种液体称为牛顿液体。
本标准规定了白砂糖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甘蔗、甜菜或原糖为直接或间接原料生产的白砂糖。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合成盐酸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由氯气和氢气合成的氯化氢气体,用水吸收制得的工业用合成盐酸。
GB/T 328的本部分规定了增强沥青屋面防水卷材低温柔性的试验方法,没有增强的沥青防水卷材也可按本标准进行。 本部分要求卷材的上表面和下表面都要通过规定温度的试验或继续在不同温度范围测定作为极性温度的冷弯温度。本部分也可用于测定产品的低冷弯温度或测定产品规定的冷弯温度,例如测定产品在加速老化后性能的变化。
GB/T 328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分子屋面防水卷材试件不受浸入化学液体(包括水)影响的试验方法,及测定如此处理后性能变化的方法。 试验仅考虑整个表面浸入液体的情况。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以下规定的性能变化: a)浸入取出后立即或浸入取出干燥后质量变化; b)浸入取出后立即或浸入取出干燥后尺寸变化; c)浸入取出后立即或浸入取出干燥后外观变化; d)浸入取出后立即或浸入取出干燥后物理性能变化。 当需要时浸入取出后立即试验,以确定材料保持液体状态时的影响。 当需要时浸入取出干燥后试验,以确定材料液体挥发去除后的影响。
本方法适用于以量热计氧弹测定不含水的石油产品(汽油、喷气燃料、柴油和重油等)的总热值及净热值。
GB/T 394的本部分规定了食用酒精和工业酒精产品的分析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各类酒精产品的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纸和纸板透气度的三种测定方法:葛尔莱法、肖伯尔法、本特生法。本标准适用于透气度在1×10<上标 -2>μm/(Pa•s)~1×10<上标 2>μm/(Pa•s)之间的纸和纸板。本标准不适用于表面粗糙度较大,且不能被牢固夹紧的纸和纸板,如皱纹纸或瓦楞纸板。
本标准规定了煤样制备的术语和定义,试样的构成、破碎、混合、缩分和空气干燥、各种煤样的制备及存查煤样。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分析试验有关的术语及其定义、符号、分析试验煤样、溶液浓度、测定、结果表述、结果换算、方法精密度和试验记录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煤炭分析试验方法标准、文件、书刊、教材和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