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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胺-2,5-双磺酸单钠盐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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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技术产品文件中表面结构的表示法,技术产品文件包括图样、说明书、合同、报告等。同时给出了表面结构标注用图形符号和标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表面结构有要求时的表示法。表示法涉及到下面的参数: a)轮廓参数 , 与 GB/T 3505 标准相关的参数有: ——R 轮廓(粗糙度参数); ——W 轮廓(波纹度参数); ——P 轮廓(原始轮廓参数)。 b)图形参数 , 与 GB/T 18618 标准相关的参数有: ——粗糙度图形; ——波纹度图形。 c) 与 GB/T 18778.2 和 GB/T 18778.3 相关的支承率曲线参数。 本标准不适用于对表面缺陷(如孔、划痕等)的标注方法,如对表面缺陷有要求时,参见GB/T 15757。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硫酸亚铁酸性水溶液剂量测量系统测量电离辐射水中吸收剂量的制备方法和测试程序。该系统又称为Fricke剂量测量系统,由剂量计和相关的分析仪器组成。本标准规定了用分光光度法测定Fricke剂量计的程序。本标准适用于γ射线、X射线(轫致辐射)和高能电子束吸收剂量的测量。本标准适用于在下述条件下测量吸收剂量的Fricke剂量计剂量测量系统:吸收剂量范围:20Gy~400Gy。吸收剂量率:≤10<上标 6>Gy•s<上标 -1>。辐射能量:γ射线源的初始光子能量应大于0.6MeV;对于X射线(轫致辐射),用于产生光子的电子初始能量应等于或大于2.0MeV;对于电子束,电子的初始能量应不小于8.0MeV(见ICRU 34和35号报告)。剂量计的辐照温度:10℃~60℃。本标准不涉及与使用相关的安全问题(如果存在)。本标准的使用者负责建立适用的安全和健康标准,并在使用前确定其适用的限制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木产品检验的尺寸检量、材质评定、检量工具、原木标志、原木材积计算。本标准适用于原木生产、流通、使用、监督检验等领域。
GB 150的本部分规定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允许使用的钢号及其标准,钢材的附加技术要求,钢材的使用范围(温度和压力)和许用应力。 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温度-253℃~800℃、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的压力容器。 本部分不适用的范围为:GB 150.1规定的不适用范围;制冷、造纸行业的容器,搪玻璃容器和简单压力容器;TSG R0004中1.4条所规定的范围。
GB 150.3规定了压力容器基本受压元件的设计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内压圆筒和内压球壳、外压圆筒和外压球壳、封头、开孔和开孔补强以及法兰的设计计算。 本部分给出了非圆形截面容器(规范性附录A)、钢带错绕筒体(规范性附录B)、常用密封结构(资料性附录C)和焊接接头结构(资料性附录D)的基本设计要求。 本部分还给出了关于低温压力容器的基本设计要求(规范性附录E)。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热交换器的通用要求,并规定了管壳式热交换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及其安装、使用的要求。本标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及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本标准的所有内容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a) 管壳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a) 钢材不得超过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b) 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本标准中管壳式热交换器适用的公称直径不大于4 000 mm,设计压力(MPa)与公称直径(mm)的乘积不大于2.7×10<上标4>。超出1.5条范围的管壳式热交换器,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建造。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热交换器:a) 直接火焰加热的热交换器;b) 烟道式余(废)热锅炉;c) 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热交换器;d) 非金属制热交换器;e) 制冷空调行业中另有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热交换器。热交换器界定范围:a) 热交换器与外部管道连接:1) 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2) 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3) 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4) 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c)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d) 直接连接在热交换器上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垫板等;e) 安装在热交换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针叶树和阔叶树原木缺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本标准适用于针叶树和阔叶树原木。原条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铝酸盐水泥的化学分析方法标准中只对铝酸盐水泥的烧失量的测定、不溶物的测定、全硫的测定、氧化钾和氧化钠的测定、氟离子的测定规定了基准法。而对二氧化硅的测定、三氧化二铁的测定、二氧化钛的测定、三氧化二铝的测定、氧化钙的测定、氧化镁的测定规定了基准法和代用法。本标准适用于铝酸盐水泥和适合采用本方法的其他铝酸盐类水泥以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材料。
本标准规定了煤中硫酸盐硫、硫化铁硫测定用的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测定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和有机硫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
本标准规定了用重铬酸钾滴定法测定铁粉中铁含量的方法。本方法适用于铁粉中质量分数大于96%铁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用亚硝基R盐分光光度法测定钴量。本标准适用于生铁、碳钢、合金钢和精密合金中钴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10%~3.00%。
本标准规定了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本标准适用于合金钢及高温合金中氮量的测定,不适用于不加铝冶炼的硅钢及其型材中氮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10%~0.50%。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合金钢、高温合金及精密合金中钽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10~0.50%。 本标准遵守GB1467-78《冶金产品化学分析方法标准的总则及一般规定》。
警告:适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部分并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GB/T 2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三氯化钛-重铬酸钾滴定法测定铁含量。本部分适用于高温合金和精密合金中质量分数为0.50%~8.00%铁含量的测定。
GB/T 2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钢铁及合金中的总铝和总硼含量 本方法适用于钢铁及合金中总铝和总硼含量的测定,总铝测定质量分数范围:0.000 5%~0.10%;总硼测定质量分数范围:0.000 2%~0.10%
GB/T 2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二安替比林甲烷分光光度法测定钢铁中钛含量。本部分适用于质量分数为0.002%-0.80%钛含量的测定。
GB/T 230的本部分规定了标尺为A、B、C、D、E、F、G、H、K、15N、30N、45N、15T、30T和45T的金属材料洛氏硬度和表面洛氏硬度的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和便携式洛氏硬度计。对于特定的材料或产品,适用其他特定标准,例如:GB/T 3849.1、GB/T 9097。
警告:本标准涉及某些有危险性的材料、操作和设备,但无意对此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都提出建议。因此,使用者在应用本标准之前应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制的适用性。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产品和烃类溶剂苯胺点的测定方法,以及当样品苯胺点低于苯胺-试样混合物中苯胺结晶温度时上述产品的混合苯胺点的测定方法。本标准方法一适用于测定初馏点高于室温、且苯胺点低于苯胺-试样混合物的泡点、而高于其凝点的透明样品。本标准方法二适用于采用自动仪器测定方法一所适用的样品以及方法一无法测定的颜色极深的样品。本标准方法三适用于测定在苯胺点温度时会明显挥发的样品,如航空汽油。
本标准规定了滚动轴承的分类。本标准适用于对滚动轴承产品的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