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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检漏检测仪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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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并适用于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发生炉、水煤气炉、半水煤气炉、高炉、焦炉、直立连续式炭化炉、转炉等煤气及压力小于或等于12×10<上标5>Pa(1.22×10<上标5>mmH<下标2>O)的天然气(不包括开采和厂外输配)的生产、回收、输配、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城市煤气市区干管、支管和庭院管网及调压设施、液化石油气等。 因采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时,需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附科学依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才能使用和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气体检测报警仪(以下简称“检测报警仪”)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识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作业场所可燃性气体、有毒气体和氧气检测报警仪的生产和使用,其他特种场所中使用的检测报警仪,除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确立了与已处理的天然气取样各方面有关的导则。除非另外说明,本标准中的所有压力均以表压给出,压力可高至15MPa。压缩天然气(CNG)压力可高至30 MPa,在确保取样系统安全前提下,可使用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液相或多相流体的取样。多气源混输时,需要注意在气体混合均匀后取样。本标准涉及点取样、组合取样(累积取样)和连续取样系统。本标准考虑了气流中氧、硫化氢、空气、氮、二氧化碳等组分。如果存在痕量液体,例如甘醇和压缩机油,则被视为干扰杂质,而非取样气体的一部分,应将它们除去,以保护取样及分析设备不被污染。本标准适用于交接计量系统和输配计量系统。本标准适用于那些未将取样作为一个分析步骤进行描述的情况。本标准集中描述取样系统和步骤。对于用这些系统和步骤获得的样品的分析,可用于许多方面,包括计算确定气流的发热量,鉴定气流中存在的污染物,由组成情况来判断气流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
本标准规定了分析仪器常用的基本术语以及电化学式分析仪器、光学式分析仪器、热学式分析仪器、质谱仪器、波谱仪器、色谱仪器、能谱和射线分析仪器、物性分析仪器、其他分析仪器及其辅助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分析仪器。本标准中方括号[]内的字是在不致混淆情况下,可省略的词;圆括号()内的字除说明外,为前者的同义语。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用磷化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包装、标志、贮运及安全。本标准适用于亚磷酸热分解、磷化物水解、单质磷与水或碱反应等方法获得并经精制得到的磷化氢产品。它主要用于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生产的外延、离子注入和掺杂。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机械及设备的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制药机械及设备的设计、制造、流通、使用及监督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和器材,包括卫生器具,水嘴,加压、调节和贮存设备,加热贮热设备,地漏,检查井,建筑水处理设备,游泳池、游乐池设备,冷却设备,水景设备,雨水利用设备,管材,管件,阀门,计量、检测仪表等方面的专用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和器材的专用术语。
本规程规定了工业氧气及相关气体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储存、输配和使用中应遵守的要求。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采用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的单位。
GB/T 25915的本部分规定了设计、建造、安装、检测和批准隔离装置的低要求,这些要求有别于GB/T 25915.4和GB/T 25915.5对洁净室的规定。本部分的应用,考虑有下述限定条件:-需方与供方商定的用户要求;-本部分未说明的具体应用要求;-本部分未规定隔离装置内将要进行的具体工艺;-本部分并未特别关注消防、安全等强制性规定,这些问题应遵守适用的和地方法规。
本标准规定了砷化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包装、标志、贮运及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砷化合物与酸反应获得的砷化氢。在半导体器件制备过程中,砷化氢用于掺杂以及化合物半导体外延。
本标准规定了航天器用真空热环境模拟试验设备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识、贮存、包装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1×10<上标-2> Pa~1×10<上标-4> Pa真空热环境模拟试验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长输(油气)商品介质管道(GA类)建设、投产,在役管道的运行、维修及检验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长输管道建设的设计、材料、安装、无损检测、投产和在役管道的运行、维修及检验。本长输管道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本标准适用的管道系统范围见图1所示。油气田集输管道符合本标准的相关条件的可执行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公用管道(GB类)、工业管道(GC类)、动力管面(GD类);也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管道,如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海上设施和矿井的管道、移动设备上的管道、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城镇的门站后所属的燃气管网。
GB/T 34542的本部分规定了氢气储存输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总体设计、安全附件、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风险评估的通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40 MPa,环境温度不低于-40℃且不高于65 ℃的氢气储存系统、氢气输送系统、氢气压缩系统、氢气充装系统及其组合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化学工业用离心泵和转子泵用密封系统的技术要求并给出了推荐性意见。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危险、易燃和/或有毒场合的密封系统,为了改善设备完好率和减少向大气中的排放量以及降低寿命周期的密封成本,这些场合要求设备有更高的可靠性。本标准规定的泵密封轴径范围为20 mm~110 mm。本标准也适用于密封备件和现有设备升级的参考。本标准涵盖的密封配置按种类、型式、布置方式和定向方式进行分类。
本标准规定了硫氮元素测定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化学发光法测氮和紫外荧光法测硫的硫氮元素测定仪(以下简称仪器)。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注:1 本规范不使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怅距离输气管道工程。 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 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的洁净手术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的输送原油、天然气、煤气、成品油等管道穿越障碍物工程的施工。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高炉炼铁工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