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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一般要求、结构和危险货物品名表。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储存、经销及相关活动。
本标准界定了电动汽车相关的术语及定义。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整车、驱动电机系统、可充电储能系统及充电机。
本标准规定了对家用或商用信息通信技术(ICT)和消费电子(CE)产品进行环境意识设计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有效值不超过1000V的家用或商用信息通信技术(ICT)和消费电子(CE)类的终端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也适用于元器件。本标准采用了ISO/TR 14062的产品设计原则,但不包括其过程。本标准只包括与产品环境绩效直接相关的准则,不包括安全(包括电磁场)、人体工效和电磁兼容等方面的准则。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术语与符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说明和技术文件。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有利于废弃通信产品再使用的设计要求、废弃通信产品再使用的原则和处理流程。本标准适用于废弃通信产品的零部件及元器件。
本标准规定了座位数在5座及以下的纯电动乘用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动力蓄电池驱动的纯电动乘用车。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网络设备的可回收性能评价准则。本标准适用于通信网络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终端产品的可回收性能评价准则。本标准适用于通信终端产品。
概述GB/T 31037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起升车辆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构造、标识和性能试验等方面涉及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室内或室外使用的电动工业起升车辆提供动力的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包括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简称发电系统)和能量存储模块。能量存储模块是指用来启动发电系统、帮助或补充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对内部或外部负载供电的电能储存装置,由铅酸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或其他具有相应功能的能量存储模块组成。本部分仅涉及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部分安全方面的要求,不包括能量存储模块。本部分涉及的工业起升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平台堆垛车、操作台可升降的车辆、侧面式叉车、越野叉车、侧面堆垛式叉车(两侧)、三向堆垛式叉车、堆垛用高起升跨车、托盘搬运车、平台搬运车、非堆垛低起升跨车、拣选车。本部分适用于以气态氢为燃料、空气为氧化剂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本部分适用于使用的储氢装置包括:--固定的或可更换的;--可再充装或一次性的;--集成或安装于发电系统或工业起升车辆上。本部分仅考虑可能对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之外的人身、物体或环境造成伤害的危险情况,提出针对此类危险情况的安全规定要求,不包括可能对燃料电池发电系统自身造成损害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系统边界本部分中所指的发电系统边界示意图如图1所示。其中,粗实线框内为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部件,框边界的进出箭头为针对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输入和输出。本部分所适用的发电系统由图1中的发电系统边界内的全部或部分部件组成,但总体设计应满足实现设定的功
概述GB/T 31037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起升车辆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技术文件。为在室内或室外使用的电动工业起升车辆提供动力的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包括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简称发电系统)和能量存储模块。能量存储模块是指用来启动发电系统、帮助或补充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对内部或外部负载供电的电能储存装置,由铅酸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或其他具有相应功能的能量存储模块组成。本部分仅涉及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部分的技术条件,不包括对能量存储模块的要求。本部分涉及的工业起升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平台堆垛车、操作台可升降的车辆、侧面式叉车、越野叉车、侧面堆垛式叉车(两侧)、三向堆垛式叉车、堆垛用高起升跨车、托盘搬运车、平台搬运车、非堆垛低起升跨车、拣选车。本部分适用于以气态氢为燃料、空气为氧化剂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本部分考虑的危险情况仅限于因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发生非正常运行可能对发电系统自身造成损害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系统边界系统边界示意图如图1所示。其中,粗实线框内为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部件,框边界的进出箭头为针对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输入和输出。本部分所适用的发电系统由图1中的发电系统边界内的全部或部分部件组成,但总体设计应满足实现设定的功能。发电系统边界内的组成及功能包括:--燃料电池模块:由以下几个主要部分组成:一个或多个燃料电池堆、输送燃料、氧化剂和废气的管路系统、电池堆输电的电路连接、监测和/或控制手段;--燃料(氢气)储存系统:安装在发电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网络产品可拆卸设计准则和评价。本标准适用于通信网络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终端产品可拆卸设计准则和评价。本标准适用于通信终端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标准循环寿命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工况循环寿命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电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锂离子蓄电池和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单体和模块,其他类型蓄电池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变桨距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并网型水平轴(三叶风轮)风力发电机组用变桨距系统,变桨距的驱动方式为液压驱动方式或电动驱动方式。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包(组)、模块拆解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作业程序及存储和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车用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的蓄电池包(组)、模块的拆解,不适用于车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单体的拆解。
本标准规定了独立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光伏组件额定功率为1.0 kW以下,直流输出为72 V及以下或交流220 V的独立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单体、模块和标准箱规格尺寸。本标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锂离子蓄电池和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其他类型蓄电池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车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总体要求、外观及性能要求和梯次利用产品一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退役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模块和电池包或系统的梯次利用,退役车用镍氢动力蓄电池单体、模块和电池包或系统的梯次利用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废旧动力蓄电池余能检测的术语和定义、符号、检测要求、检测流程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车用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模块的余能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