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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车辆用电子装置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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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地铁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技术要求、安全设施、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保证期限等方面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地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由车轮支持和导向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制成后的投入使用前的检查与试验规则。这些车辆由其内部控制的旋转电动机或直线电动机提供动力。 该试验方法适用于下列车辆: ——由外部直流电源供电的交流传动车辆; ——带司机室拖车或中间车辆,这种车辆没有安装动力设备或牵引电动机,但其设计与同一列车中动车相类似,并且装有一些与安装在动车上的电气和/或气动设备相连接的同类设备。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车辆组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通过检查与试验验证达到下列要求: 车辆型式试验的结果与用户和制造商双方签订的合同相符合; 每辆通过例行试验的车辆与型式试验验证的设计标准相符合。 本标准不包括用以验证耐久性或可靠性的试验项目。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内燃调车机车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技术要求、结构特点与参数、试验与验收、标志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或停车场内进行调车作业,兼用于列车救援和工程列车牵引,以柴油机为动力的内燃调车机车(以下简称机车)。
本标准规定了轻轨交通铰接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技术要求、安全设施、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保证期限等方面内容。本标准适用在地面、隧道或高架桥上运行的铰接式轻轨交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跨座式单轨交通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基本要求、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车体及其内装设备、转向架、制动系统、电气系统、空气调节及采暖装置、安全设施、控制与诊断监视系统、通信与乘客信息系统、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跨座式单轨交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直线感应牵引电机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使用、维护及保质期限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的单边短初级三相直线感应牵引电动机(以下简称直线电机)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自导向轮胎式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技术规格、一般规定、车辆编组、车体及内装设备、走行机构、制动系统、电气系统、空调与采暖装置、安全设施、控制与诊断系统、通信与乘客信息系统、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地面、高架桥和隧道中专用混凝土道路上行驶的自导向轮胎式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机车车辆用三相异步电机的技术特性、试验方法、验收规则及要求。\t本标准适用于干线铁道用电力机车、内燃机车、动车组和车辆用的劈相机和由劈相机、或由交流辅助发电机、或由电子变流器供电的用于驱动空气压缩机、风机或其他辅助机械的三相鼠笼型异步电动机,但不包括控制电机。\t如选用有特殊要求的三相异步电动机如变极电动机等拖动上述辅助机械,除了满足该系列的技术条件外,还应满足本标准有关条文的规定。\t以 下,三相鼠笼型异步电动机简称电动机,劈相机和电动机泛指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