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35-0567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界定了电动汽车相关的术语及定义。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整车、驱动电机系统、可充电储能系统及充电机。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能量消耗率及剩余电量指示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储能蓄电池为唯一动力来源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混合动力摩托车纯电动驱动模式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座位数在5座及以下的纯电动乘用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动力蓄电池驱动的纯电动乘用车。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标准循环寿命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工况循环寿命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装载在电动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
GB/T 32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结构和一般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车载终端、车辆企业平台和公共平台之间的数据通信。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包(组)、模块拆解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作业程序及存储和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车用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的蓄电池包(组)、模块的拆解,不适用于车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单体的拆解。
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货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纯电动货车(以下简称“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以下简称“车辆”)。
GB/T 3465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对车辆的检验规则、测试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及合格评判。本部分适用于采用或GB/T 20234.2-2015和/或GB/T 20234.3-2015传导充电接口的电动汽车(简称“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以下简称BMS)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要求、一致性测试系统以及一致性测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对声明符合GB/T 27930-2015的产品进行协议一致性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常规检验、电气安全、驱动能力、电能消耗、动力蓄电池系统和车内电磁环境的检验项目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类、N类在用电动汽车,不适用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全时四驱电动汽车。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的模块型号、蓄电池系统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一般词汇。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和分散充电设施运营的总体要求、环境要求、标志标识、运营管理要求、服务要求、评价改进。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和分散充电设施运营管理与服务。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池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镍氢动力蓄电池的管理系统,其他类型动力蓄电池的管理系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池管理系统”)的功能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动乘用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其他类型动力蓄电池的管理系统及其他类型车辆的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整车充电模式的电动汽车充电站的设计。
本规则适用于可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类汽车、N类汽车和O类挂车(包括完整的或不完整的)。不适用于在轨道上行驶的车辆、农业与林业用拖拉机和各种工程机械以及其他非道路车辆和三类底盘。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公共汽车的分类、整车要求,以及供电设备、驱动单元与辅助设备、车辆管理系统、车载储能装置、车载服务设施、即时充电配套设施与设备和标识等方面的配置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动公共汽车及其配套设施与设备的配置。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的分类、整车配置要求、车载储能高低压设施安全要求、混合动力设施要求和车载服务设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的配置和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