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35-0567
深油炸锅, 油煎锅和类似器具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基本术语。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技术交流活动。
本部分适用于其主要功能由电动机、开关或调节装置、或感应炊具用射频发生器实现的器具产生的射频传导和辐射骚扰。这些器具包括: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使用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电动机驱动的电气医疗设备、电玩具、自动售货机以及电影或幻灯投影仪。电网供电器具和电池供电器具均包括在本部分使用范围内。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还有:——上述提及设备的单独部件,诸如电动机、开关装置如(电源或保护)继电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则对这些单独部件没有发射要求。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有:——在其他标准中明确地提出其射频范围内所有发射要求的设备。——装有额定输入电流每相大于25 A的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和带有该种调节控制器的设备。——单独使用的电源。覆盖的频率范围为9 kHz~400 GHz。同时适用本部分不同条款和/或其他标准的多功能设备在使用相关功能时应满足每一条款/标准的要求(详见7.2.1)。本部分的限值是在概率的基础上确定的,它能使骚扰抑制保持在经济合理的水平,同时仍能达到足够的射频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即使符合限值,仍可能会有射频的干扰发生。在此情况下可能需要附加规定。与器具安全性能有关的电磁现象的影响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涉及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家用的具有烘、烤、炙(烧)等烹调功能的便携式电器的安全。这些电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本部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通常危险。然而,本部分一般未考虑:-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涉及的安全要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液体加热器。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中、在轻工行业以及在农场中由非电人员使用的器具,在本部分的范围之内。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本部分并未涉及:——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深油炸锅的安全。对于连接于相线和中线之间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本部分涉及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多用途电平锅的安全。对于连接于相线和中线之间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本部分涉及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涉及的是额定容量不超过5L深油炸锅、油煎锅、炒菜锅及其他可能用于家用的、用油进行烹调、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器具的安全要求。
GB4706.1-2005 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4706 的本部分涉及安装在诸如炉灶、单双面铛和深油炸锅等商用烹饪器具的上方 , 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电动抽油烟机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抽油烟机 , 其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其他抽油烟机不超过480V. 独立的整体机组和由分离部件装配成整体的抽油烟机 ( 包括一个风扇〉 , 在本部分范围之内。抽油烟机可以被使用在一种或多种不同或相同形式的器具上方。本部分涉及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
本标准规定了罐头食品机械常用术语,包括一般术语、空罐备料术语、罐身设备术语、封罐设备术语、原料处理设备术语、物料加工设备术语、装罐(充填)设备术语、杀菌设备术语、包装设备术语、其他设备术语、各类容器术语,以及常用相关术语。本标准适用于罐头食品机械。
GB/T 20847的本部分规定了实施防火的方法,对手提灭火设备和固定式灭火系统提出了要求。 GB/T 20847的本部分适用于艇体长度LH不大于15m的各种型式的小艇。对艇体长度大于15m的小艇,采用ISO 9094-2。 GB/T 20847的本部分不适用于个人艇。
GB/T 20847的本部分规定了实施防火的方法,对手提灭火设备和固定式灭火系统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艇体长度(L<下标H>)大于15 m且不大于24 m的各种型式的小艇的防火。
GB/T 21097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以及标识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和处置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注1:本部分的规定适用于包括远程销售和电子销售的产品及其制造商,并与销售技巧无关。使用远程销售和电子销售渠道的制造商和分销商应采用同样的形式和以同样的方式执行本部分,以避免其他渠道的分销商承担本部分中通过远程销售或电子销售的产品的废旧和回收的管理费用。 注2:本部分应包括所有消费者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以及那些有可能成为市政垃圾的特殊用途的电器。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手动复位压力式热切断器(以下简称“热切断器”)的定义、型号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密闭系统内的工质受热产生压力推动突跳式执行机构,使电器触点断开为工作原理的限温器件,该限温器件一般用于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690V、额定电流不超过32A、频率50Hz或60Hz、切断温度40℃~320℃内任一确定值、电阻性负载电能加热、要求对整机非正常工作条件下自动断路、人工复位保护的热水器、开水器、滚筒洗衣机、电炸锅、电暖器等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
本标准规定了预制灭火系统单元以特定型式、配置、规格和布置应用时构件和部件的性能要求,以及用于试验和部件评估的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保护船用厨房排烟罩、排风管道、油炸锅及其他盛油器具的预制灭火系统的设计、试验和操作。全新的或不同于本标准要求范围内产品的特征、特性、组件、材料或系统,且具有潜在火灾、电击或人员伤害风险的,可参照本标准采用组件或成品的适当的附加试验来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电磁屏蔽织物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电磁屏蔽织物。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健康安全的管理、计划和设计、教学工作环境、服务、教学区域设备、工具和加工有关健康安全的通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大学和相关机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加工设备、装置和相关组件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商用食品加工设备的信息处理与信息交换。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电磁炉适用锅(以下简称锅具)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金属材料为基材加工而成的,在家用电磁炉(电磁灶)上使用的平底锅具,包括水壶。本标准不适用于圆弧底锅具。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警示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符合GB/T 13611规定的燃气为能源,燃烧用空气取自室内、燃烧产物直接或间接排向室外的燃具,包括:a)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 kW、蒸汽压力不大于80 kPa,且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 L的蒸汽发生器类燃具;b)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 kW、蒸腔蒸汽压力不大于500 Pa的蒸箱类燃具;c)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0 kW、腔体内压力不大于80 kPa的炸炉类燃具;d)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0 kW的煮食炉类燃具;e)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 kW、锅口有效直径不小于600 mm的大锅灶类燃具;f)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10 kW的煲仔炉,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0 kW的矮汤炉等平头炉类燃具;g)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100 kW的常压固定式沸水器类燃具;h) 焖饭量大于等于6L的饭锅类燃具;i)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0 kW的洗碗机类燃具;j)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60 kW的炒灶类燃具;k)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0 kW的烧烤炉类燃具;l)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35 kW的热板炉类燃具;m) 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 kW的烤箱类燃具;n) 以上产品的组合体。
本标准规定了消费品分类的原则、划分类别、代码结构、编码方法和分类与代码。本标准适用于消费品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本标准不适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烟草、特种设备、飞机、船舶、军用产品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