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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1kV 以上架空输电和配电线路用带外串联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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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三相交流系统中的高压输变电设备和设施的相对地绝缘、相间绝缘和纵绝缘的额定耐受电压的选择原则,规定了这些设备的标准额定耐受电压、并给出了标准额定耐受电压的系列,额定耐受电压原则上宜从该系列中选取。 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在1kV以上的三相交流系统。选取的额定耐受电压应与设备的高电压相关联。该关联仅是为了绝缘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中不包括对人员安全的要求。本部分的原则也适用于输电线路的绝缘配合,但其耐受电压值可以与本部分规定的标准定额耐受电压不同。在制定各设备标准时,应根据本部分的要求,规定适合于该类设备的额定耐受电压和试验程序。
GB/T 3048的本部分规定了有关电缆及其附件冲击电压试验的术语和定义、试验设备、试样制备、试验程序、试验结果及评定、注意事项和试验记录。本部分适用于高额定电压U<下标 m>为1kV及以上的各种类型电力电缆及其附件的冲击电压试验。本部分应与GB/T 3048.1一起使用。
GB/T 3984的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不大于3.6kV,频率为50kHz及以下的可控或可调的交流电压系统中,专门用来改善感应加热、熔化、搅拌或铸造装置,以及类似应用场合的功率因数的户内电容器单元和户内电容器组。 对于由内部元件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的附加要求在GB/T 3984.2中给出。 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 ——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 ——电动机用电容器及其类似者;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 ——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荧光灯和放电灯用小型交流电容器; ——电力电子电路用电容器; ——微波炉用电容器; ——抑制无线电干扰用电容器; ——拟在叠加有直流电压的交流电压下使用的电容器。 各附件,诸如绝缘子、开关、仪用互感器、外部熔断器等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本部分的目的是: a)阐述关于性能、试验和定额的统一规则; b)阐述特殊的安全规则; c)提供安装和使用导则。
GB 4793的本部分适用于下述各类型的手持和手操探头组件,以及用、工业过程用、教育用相关附件。这些探头组件用来作为一种电气现象与试验或测量设备之间的接口。它们可以被固定地安装在设备上,也可以是设备的可拆卸附件。a)低压和高压非衰减探头组件(A型):非衰减探头组件直接接入的额定电压值高于交流33V有效值、46.7V峰值或直流70V,但不超过63kV。它们既不包含有源元件,也不具备分压功能或信号调节功能,但可能包括熔断器之类的无源非衰减元件。b)高压衰减或分压探头组件(B型):衰减或分压式探头组件直接接入的二次电压的额定值高于1kv,但不超过63kV。分压功能可以全部在探头组件内实现,或在与本探头组件一同使用的试验或测量设备中部分地实现。c)低压衰减或分压探头组件(C 型):衰减、分压或其他信号调节探头组件直接接入的电压额定值高于交流33V,有效值、46.7V峰值或直流70V,但不超过1kV交流有效值或1.5kV直流值。信号调节功能可以全部在探头组件内实现,或在与本探头组件一同使用的试验或测量设备中部分地实现。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敷设的额定电压0.6/1(1.2)kV和1.8/3(3.6)kV(见2.1)挤包绝缘船用电力电缆。各种型式电缆的结构要求参见3.1。除非本标准另有规定,结构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20637-2006的规定。本标准的目的:旨在使按GB/T 13029.1-2003要求敷设时,安全性和可靠性均得到保障的电缆能标准化;规定了直接或间接安全敷设时,该种电缆的生产要求和特性;规定了试验方法以检查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GB/T 12668的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直流调速传动系统,该系统包括电力变流器、控制设备和一台或数台电动机。不适用于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 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交流电源电压1kV及以下,50HZ或60HZ的电气传动系统(PDS)。 IEC 61800-3中包括了电磁兼容性(EMC)特性。 本部分给出了变流器的特性及其与整个直流传动系统的关系。同时说明了关于变流器额定值、正常使用条件、过载情况、浪涌承受能力、稳定性、保护、交流电源接地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标准还论述了诸如控制方案、诊断和拓朴的应用指南。
GB/T 12668的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交流调速传动系统,该系统包括电力变流器、控制设备和一台或数台电动机。不适用于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 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交流电源电压1kV以下,50Hz或60Hz,负载侧频率达600Hz的电气传动系统(PDS)。 IEC 61800-3中包括了电磁兼容性(EMC)特性。 本部分给出了变流器的特性及其与整个交流传动系统的关系。同时说明了关于变流器额定值、正常使用条件、过载情况、浪涌承受能力、稳定性、保护、交流电源接地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标准还论述了诸如控制方案、诊断和拓扑的应用指南。
本部分适用于包括电力变流设备、控制设备和电动机的交流调速电气传动系统。但不包括铁路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 本部分适用于变流器电压(线电压)范围为交流1kV~35kV、输入侧频率为50Hz或60Hz、负载侧频率至600Hz的电气传动系统。对电压15kV以上的系统的要求未包括在内、由制造商和系统供应商商定。 对于电压1kV以上、采用与低压变流器(低于1kV)连接的降压输入变压器和/或升压输出变压器的电气传动系统,GB/T 12668.2-2002适用。 GB 12668.3-2003给出了电磁兼容性(EMC)方面的要求。 IEC 61800-5给出了对电压1kV以上的电气传动系统的特定安全要求。 本部分给出了变流器的特型、变流器的拓扑结构及其与整个交流电气传动系统的关系。同时还说明了关于额定值、正常使用条件、过载情况、浪涌承受能力、稳定性、保护、交流电源接地、拓扑结构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部分还给出了诸如控制方案、扭振分析的应用指南,并给出有关接地和电气传动系统部件集成的推荐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带电作业用管、棒类绝缘材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在1kV及以上电力系统中,用于制作带电作业工具设备的空心绝缘管、泡沫填充绝缘管、实心绝缘棒(异型管、伸缩管不包括在本标准内),这些绝缘材料是由合成材料制成的。
GB/T 16927的本部分规定了所用的术语,对试验程序和试品的一般要求,试验电压和电流的产生、试验程序、试验结果的处理方法和试验是否合格的判据。本部分适用于高电压U<下标m>为1KV以上设备的下列试验:a) 直流变压绝缘试验;b) 交流电压绝缘试验;c) 冲击电压绝缘试验;d) 以上电压的联合和合成试验。
本部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高空电磁脉冲(HEMP)抗扰度要求。室内高空电磁脉冲(HEMP)环境取决于设施的屏蔽质量和传导环境的防护能力。本部分适用于所有设备类型,包括住宅、商业、轻工业、医院、重工业、电站和发电设备。本部分适用于核低压(1KV以下)供电网络、通信网络和/或外部天线相连的室内设备。抗扰度测试电平基于IEC 61000-4-25标准中90%的严酷等级。假设所有的通信线在进入建筑物的入口处都有气体放电管,并且假设低压线上的绝缘闪络电压是雷击电压的3倍。对于连接到内部电缆的信号端口,严酷测试等级是基于电缆的总长有10m,并且规程规定了更长的电缆。本部分覆盖了大型和小型的室内设备。在IEC61000-4-25中给出了小型设备的定义:物体的立体尺寸小于1m×1m×1m.小型设备的例子有机柜安装的设备和台式个人计算机。大型设备包括立体尺寸大于或等于1m×1m×1m的设备。目前IEC出版物中还没有一个针对室内设备高空电磁脉冲(HEMP)抗扰度的产品或产品标准。当出现相关的产品或产品族标准时,优先采用产品或产品族标准。应该注意:高空电磁脉冲(HEMP)环境发生的概率很低,因此除非经过设施所有者和设备制造商同意,本通用标准不作强制性推荐。本部分没有规定设备的安全要求,如点击防护、绝缘配合和相关的抗电强度测试。然而,本标准中讲述的抗扰度测试包含危险电压,因此高压预防措施是必须的,以保护测试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专门用来提高标称电压为1kV及以下、频率为15Hz~60Hz交流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的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 本标准也适用于在电力滤波电路中用的电容器。在附录A中给出了滤波电容器的附加定义、要求和试验。 对由内部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的附加要求以及对内部熔丝的要求,均在GB/T17886.3中给出。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 --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运行频率40Hz~240040Hz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 --串联电容器; --电动机用电容器及其类似者;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 --在电力电子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 --用于荧光灯和放电灯中的小型交流电容器; --抑制无线电干扰的电容器; --用于各种电气设备中并作为其部件的电容器; --用于有直流电压叠加于交流电压的电容器。 各附件,诸如绝缘子、开关、仪用互感器、熔断器等,均应符合有关标准。 本标准的目的是: 阐述关于性能、试验和定额的统一规则; 阐述特殊的安全规则; 提供安装和运行导则。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GB/T 17886.1的电容器,并规定了这些电容器老化试验和破坏试验的要求。 注:本标准中章和条件编号与GB/T 17886.1中的相对应。
本标准适用于内部熔丝,该内部熔丝用来断开故障的电容器元件或电容器单元,从而允许该电容器单元的其余部分以及接有该电容器单元的电容继续运行,这种熔丝不作为诸如断路器之类的开关装置的代替件或者电容器组或其中任一部分的外部保护的代替件。 本标准的目的是阐述有关性能和试验的要求以及提供熔丝保护配合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1kV、直流1.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工工具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kV、直流1.5kV及以下电压等级进行带电作业所使用的绝缘手工工具和包覆绝缘手工工具。本标准不包括:——有外供电源的工具和装置;——间接作业时使用的绝缘杆。
本标准规定了电压1 kV以上至不大于15 kV的交流供电系统。IEC 60092其他部分所含的要求在适当时也适用,但受到下列条款中规定的例外情况的制约。
GB/T 30843的本部分规定了通用变频调速设备或其元件有关电气、热和能量等除供电电源以外安全方面的要求。本部分不覆盖用于牵引和电动车辆的变频调速设备、电动机等。本部分适用于额定输入电压在交流1 kV~35 kV之间,额定输入频率为50 Hz或60 Hz,输出电压不超过35 kV,输出频率小于120 Hz的通用变频调速设备(以下简称“变频调速设备”)。
GB/T 31840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配电网或工业装置中,固定安装的额定电压1 kV(U<下标m> = 1.2 kV)和3 kV(U<下标m> = 3.6 kV)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的材料、结构、尺寸和试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1 kV(U<下标m> = 1.2 kV)和3 kV(U<下标m> = 3.6 kV)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本部分包括了阻燃、低烟和无卤电缆。本部分不包括用于特殊安装和运行条件的电缆,例如用于架空电缆、采矿工业、核电厂(安全壳内及其附近),以及用于水下或船舶的电缆。
GB/T 31840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配电网或工业装置中,固定安装的额定电压6 kV(U<下标m> = 7.2 kV)到30 kV(U<下标m> = 36 kV)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的材料、结构、尺寸和试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6 kV(U<下标m> = 7.2 kV)到30 kV(U<下标m> = 36 kV)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在决定电缆应用时,建议考虑径向进水的可能风险。本部分包括了所谓纵向阻水结构电缆及其试验。本部分不包括特殊安装和运行条件的电缆,例如用于架空电缆、采矿工业、核电厂(安全壳内及其附近),以及用于水下或船舶的电缆。
GB/T 31840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配电网或工业装置中,固定安装的额定电压35 kV(U<下标m> = 40.5 kV)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的材料、结构、尺寸和试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35 kV(U<下标m> = 40.5 kV)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在决定电缆应用时,建议考虑径向进水的可能风险。本部分包括了所谓纵向阻水结构电缆及其试验。本部分不适用于特殊安装和运行条件的电缆,例如用于架空电缆、采矿工业、核电厂(安全壳内及其附近),以及用于水下或船舶的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