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免费咨询热线
400-635-0567
油页岩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点 击 解 答 ![]() |
本标准规定了煤层煤样的采取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煤层煤样的采取。
本标准规定了区域地质图图例的代号、符号与花纹及其表示方法与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区域地质调查、野外填图及室内地质编图、制图与出版;编辑其他各类专题地质图件可参照执行。
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锅炉的专用名词术语。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锅炉的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的热工性能试验中的术语与定义、符号和单位、总则、试验准备、试验要求、测量项目和试验用仪器仪表、试验方法、锅炉热效率的计算以及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压力小于3.8 MPa,介质为水或液相有机热载体的固体燃料锅炉、液体燃料锅炉、气体燃料锅炉以及电加热锅炉的热工性能试验。油田注汽锅炉、余热利用装置或设备(烟道式余热锅炉除外)、蒸汽压力不小于3.8 MPa且蒸汽温度小于450 ℃的锅炉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火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火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单台出力65t/h以上燃油、燃气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的火电厂;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煤矸石、生物质、油页岩、石油焦等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本标准中循环流化床火力发电锅炉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执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的燃气轮机组执行本标准中燃用天然气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火电厂。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燃料的工业炉热平衡测定与计算的术语和定义、热平衡和热收支项目、热平衡测定、计算方法以及测定报告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固体、液体和气体燃料的工业炉,如轧钢加热炉、均热炉、热处理炉、冲天炉、步进炉、罩式炉、输送带炉等以及各种用途的隧道窑、倒焰窑和其他工业炉窑等(以下简称“工业炉”)进行热平衡测定与计算。
本标准规定了木材防腐的常用术语。本标准适用于针、阔叶树圆材(包括原木、电杆、坑木、柱材等)、锯材(包括板材、方材、枕木、木结构用材等)、木基复合材料以及其他木制品在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木材防腐、木材阻燃相关领域。竹材、藤材等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沉积岩石分类依据和原则,制订了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 本标准适用于地质勘查中的沉积岩岩石鉴定,也适用于地质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岩心的钻取、处理、保存及岩心分析的准备、测试方法、技术要求及编写报告的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在油气藏勘探、开发过程中,对钻井取心及井壁取心岩样的测试分析,其他岩心的分析亦应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能源的分类编码方法、分类体系和代码。本标准适用于能源分类数据的获取、管理、交换、共享和服务。
本标准界定了生物质一般概念、生物质来源、生物质转化和加工、生物质利用等相关的术语。本标准适用于生物质及其相关领域的标准化文件和技术文件,用于定义通用的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地震勘探二维、三维资料解释基础工作、解释规程、解释质量检查及解释成果提交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地震勘探二维、三维资料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锅炉本体、燃烧系统、汽水系统、烟风系统和灰渣系统等的设计及设备配置技术要求,以及节能和环保的指标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3.8 MPa的燃煤、燃油、燃气的电站锅炉。其他电站锅炉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煤基伴生油页岩油的产品类别、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煤基伴生油页岩油的生产和销售。其他油页岩油可参照使用。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露天煤矿工程的质量检验及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特大型和大、中型露天煤矿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煤炭工业的矿区总体规划。
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的总体发展规划、钢铁企业的所有新建和改造项目的节能设计,以及钢铁企业能源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