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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094的本部分适用于下列电抗器:——并联电抗器;——串联电抗器,包括限流电抗器、中性点接地电抗器、功率控制电抗器、电动机启动电抗器和电弧炉串联电抗器;——滤波(调谐)电抗器;——电容器阻尼电抗器;——电容器放电电抗器;——接地变压器(中性点耦合器);——消弧线圈;——高压直流输电和工业用平波电抗器。但下列电抗器除外:——额定容量小于1 kvar的单相电抗器和额定容量小于5 kvar的三相电抗器;——各种专用电抗器,例如:高频的线路阻波器或安装于铁道车辆上的电抗器。若小型电抗器或专用电抗器无相应标准时,本部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适用。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牵引供电系统电压的主要特征参数,如电力牵引地面装置(包括由接触网供电的各个辅助设备)和机车车辆(含动车组)的电压特性参数。本标准应用于以下范围: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如地铁车辆、轻轨车辆、无轨电车、有轨电车、低速磁悬浮车辆;工矿企业电气化运输(包括井下巷道运输);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范围:在轨道上的升降设备、传送平台与类似的运输设备,暂时性的构架(例如展览会构架),因它们不通过接触网直接或经由变压器供电,不会受到牵引供电系统的危害;缆车。
本部分界定了铁道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种类、方向和位置、主要尺寸、重量、性能及参数、试验等综合性方面的名词的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铁道车辆的标准、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等。
本部分界定了铁道车辆走行装置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铁道车辆的标准、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等。
本标准界定了铁道车辆制动装置的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有关铁道车辆的标准、技术文件和科技出版物等。
本部分界定了铁道车辆车钩缓冲及风挡装置的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铁道车辆的标准、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等。
本部分界定了铁道车辆车体部位的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铁道车辆的标准、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等。
本部分界定了铁道车辆门、窗及其开闭装置等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铁道车辆的标准、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等。
本部分界定了铁道车辆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装置的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铁道车辆的标准、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等。
本部分界定了铁道车辆给水、排水装置的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铁道车辆的标准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等。
本部分界定了铁道车辆电气装置的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铁道车辆的标准、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等。
本部分界定了铁道车辆客车附属设备的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铁道车辆的标准、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等。
本部分界定了铁道车辆专用货车附属设备的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有关铁道车辆的标准、技术文件及科技出版物等。
本标准规定了新造铁道货车落成后投入使用前对其主要技术性能所进行的检查与试验的术语和定义、检查与试验规则、检查与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高运行速度小于或等于120 km/h、轴重小于或等于30 t的新造铁道货车的检查与试验。高运行速度大于120 km/h、轴重大于30 t或结构和运用有特殊要求的新造铁道货车(如:长大货物车、液化气体铁路罐车等)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职业的分类结构、类别、代码及说明。本标准适用于按职业分类的各种普查、调查统计及行政管理和国内外信息交流等。
GB/T 6974的本部分规定了铁路起重机的主要类型、一般概念、参数、部件和附属设备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GB/T 6974的本部分适用于铁路起重机。
本标准规定了地铁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技术要求、安全设施、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保证期限等方面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地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用粗制轮箍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电力机车、内燃机车、蒸汽机及煤水车车轮用粗制轮箍。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轨道车的使用条件、型号与功率系列、一般要求、整机牵引运行性能要求、主要部件要求、安全设备与事故预防装置、检查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以柴油机为动力的重型轨道车的设计、制造和检验。重型轨道车柴油机单机大装车功率一般为1000kW以下。非标准轨距的重型轨道车,除在设计任务书中说明特殊要求外,其余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铁路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涂装与标记标识、出厂文件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钢制罐体的设计压力不小于0.1 MPa,且与走行装置永久性连接的标准轨距罐车。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罐车:a)罐体材料为有色金属或非金属的;b)罐体为真空绝热结构的;c)罐体为国防军事装备用有特殊要求的。本标准适用的罐车范围包括罐体、管路、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以及走行装置、走行装置与罐体的连接件等。罐体界定范围如下:a)罐体与管路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坡口面;b)罐体与管路、安全附件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c)罐体开孔部分的端盖、端塞及其紧固件;d)罐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罐体主要受压元件包括筒体、封头以及公称直径不小于50 mm的接管(承压)、凸缘、法兰、法兰盖板等。管路包括所有与罐体相连接的管子与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