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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焊接(包括软、硬钎焊及热切割)的常用标准术语名称、定义及对应英文名称。 本标准适用于编写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及技术书籍、教材、论文报告。
GB/T 5226的本部分规定了半导体设备相关的制造、测量、组装和测试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a.c.或1 500 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对于更高的电压或频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本部分包括针对电气安全隐患的防护措施和针对非电气安全隐患的电气联锁保护电路,但不涵盖由其他标准或法规规定的对人身安全保护的所有要求(如化学品危险、机械危险、辐射危害)。每种类型的机械适应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够的安全。下列半导体制造设备的电气装置应提供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使用、加工或生产易爆材料;——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当生产或使用某种材料时有特殊风险;——作为起重机械(包括在IEC 60204-32)。本部分不包括半导体设备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规范。本部分不涉及对人类健康可能造成影响的源于半导体设备的排放(如电磁场,噪声)。本部分没有规定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通用集装箱修理工作的有关定义、检查、损伤类别、修理方法、材质、箱体状态和代码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钢质通用集装箱的修理,对于非标准钢质通用集装箱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钢制对焊管件(以下简称管件)的订货内容、材料、制造、热处理、检验与试验、焊接修补、表面防护与包装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GB/T 12459中规定的管件。其他管件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铜合金及复合法兰的材料、尺寸公差、试验与检验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T15530.1~15530.7中规定的铜合金及复合法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和器材,包括卫生器具,水嘴,加压、调节和贮存设备,加热贮热设备,地漏,检查井,建筑水处理设备,游泳池、游乐池设备,冷却设备,水景设备,雨水利用设备,管材,管件,阀门,计量、检测仪表等方面的专用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和器材的专用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以下简称波形膨胀节)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分类和标记、材料、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检验规则、出厂要求、贮存与安装。本标准规定的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适用于:a) 压力容器用无加强U形、加强U形或?形,承受内压或外压的单层或多层波形膨胀节,其中波纹管符合7.2.1的规定。b) 设计压力不大于12 MPa。c) 设计温度适用以下条件:1) 钢材不超过GB/T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2) 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d) 公称直径不大于4 000 mm。e) 设计压力(MPa)与公称直径(mm)的乘积不大于2.7×10<上标4>。超出1.2所述范围的波形膨胀节,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制造。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波形膨胀节:a) 直接火焰加热用波形膨胀节;b) 非金属波形膨胀节;c) 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波形膨胀节。
GB/T 16895的本部分对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以便满足电气装置安全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钢弧焊接头缺陷的质量等级。这些等级与产品的制造质量有关而与其适用性(见3.1)无关。 本标准适用于: ——按GB/T 5185规定的下述焊接方法及其工艺类别: 11无气体保护的金属电弧焊; 12埋弧焊; 13气体保护电弧焊; 14非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 15等离子弧焊; ——手工、机械化及自动化焊接方法; ——所有的焊接位置; ——对接焊缝、角焊缝及支管接头; ——厚度范围在3~63 mm的钢材。 本标准未考虑冶金方面的因素,如:晶粒尺寸、硬度。
本标准规定了回转容积泵和回转容积泵机组除安全和试验外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液压传动应用的回转容积泵。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以下称为PRCD)的分类、特性、标志和产品资料、使用和安装的标准工作条件、结构和操作的要求、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PRCD由一个插头、一个剩余电流装置(RCD)和一个或几个插座或接线器件组成,其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或与电源电压无关。PRCD 不带过电流保护,适用于对地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16A 的单相电路。除了固定装置提供的保护以外,PRCD 用来对其下端的电路提供直接接触的电击危险保护。 PRCD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0.03A。 插头和插座应符合有关的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能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把该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等功能的移动式装置。 PRCD不能用来作为固定装置的一部分使用,他们的连接装置可以是插头,插座,端子或电缆等。 本标准技术要求适用于7.1规定的环境条件。在更严酷环境条件下使用的PRCD 可能需要补充的技术要求。 包含电池的PRCD没有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本标准不适用于具有检测电源侧故障的附加功能,并能在供电电路故障时防止其闭合的PRCD。
GB/T 21412的本部分在公认及广泛接受的工业规范及标准框架内,提出水下结构物及管汇的推荐做法。因此,它并不取代或排除其他工业规范规定的任何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对水下油气生产及水下注入进行压力控制的水下管汇及基盘。水下生产系统实例见图1。本部分涵盖下列设备:a) 水下生产系统结构部件和配管系统:——生产及注入管汇;——模块化和集成的单卫星井及多井基盘;——水下处理及水下增压站;——出油(气)立管基座以及外输立管基座(FRB,ERB);——管道终端管汇(PLEM);——管道终端(PLET);——T型及Y型连接;——水下隔离阀结构物(SSIV)。b) 水下生产系统结构部件:——水下控制和分配结构物;——其他水下结构物。c) 与上述设备相关的保护结构。下列部件及其应用不在本部分范围内:——管道及管汇阀门;——管道及连接器;——油嘴;——生产控制系统。与上述内容有关的一般信息可从其他规范处获取,如13628-1及API Spec 2C等。
GB/T 21714的本部分提出了以下要求:通过采用雷电防护装置(LPS)来防止建筑物的物理损坏、避免LPS附近因接触和跨步电压而引起的生命危险。本部分适用于:a) 任意高度建筑物的LPS设计、安装、检查和维护;b) 对接触和跨步电压引起的人身危害提供保护措施。
GB/T 22124 的本部分规定了面向装备制造业产品的通用制造工艺的分类原则和具体的分类结构树。本部分适用于制造企业、计算机辅助工艺应用系统集成商、提供制定产品工业服务等机构对制造工艺的分类。
本标准规定了户内使用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在50 V以上但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32 A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地面插座的要求。 对于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地面插座,额定电流大仅限为16 A。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地面插座。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地面插座适合在通常不超过35°C、偶尔会达到40°C的环境温度中使用。在特殊条件的场所,如船上、车辆上和可能发生爆炸等危险场所,可能要求特殊的结构。
GB/T 25343的本部分规定了轨道车辆及其零部件制造、维护的设计和分级规则。本标准适应于轨道车辆及其零部件制造和维护过程中金属材料的焊接。本部分没有定义计算参数。
GB/T 25343的本部分规定了焊接的生产要求。本部分适应于轨道车辆及其零部件制造和维修过程中金属材料的焊接。
本标准对在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设施中,用于抽取真空或提高压力或两者都有的干螺杆和喷油螺杆回转压缩机规定了术语和定义、基本设计、辅助设备、检验、试验和装运准备及卖方资料等要求。是用作专门用途的工艺流程压缩机。本标准不适用于一般的空气压缩机、液环式压缩机和叶片式压缩机。
GB 25974的本部分规定了煤矿用液压支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部分适用于在(0~60)℃之间的环境温度时使用的支架。
GB 25974的本部分规定了煤矿用液压支架立柱和千斤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部分适用于煤矿用液压支架立柱和千斤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