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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配合》的本部分给出了无标准绝缘水平规定的高压直流(HVDC)换流站的绝缘配合程序的导则。本部分仅适用于高压交流电力系统中的高压直流部分,而不适用于工业用的换流设备。所给定的原理及规则仅适用绝缘配合目的。本部分不涉及对人身安全的要求。高压直流换流站换流器采用晶闸管阀串联或并联组成,并且换流过程采用特有的控制和保护方式,因而与交流变电站相比,对设备的过电压保护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本部分给出了承受工频电压、直流电压、谐波电压和冲击电压的换流站设备过电压和绝缘配合的程序。提出了串联或并联避雷器的保护水平,优化避雷器配置的方案。给出了常规和背靠背直流换流站绝缘配合示例(见附录B、附录C)。本部分描述了换流站与常规变电站在绝缘配合的基本原理和设计目标上的差异。本部分仅涉及当前用于高压直流换流站过电压保护的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给出了避雷器基本特性、要求及运行中大过电压的计算过程;提出了典型的避雷器配置方案、避雷器应力以及确定该应力的方法。本部分包括了换流站交流场(不包括交流线路)和直流场设备的绝缘配合。由于线路和电缆对换流站设备绝缘配合有影响,所以也包括在内。尽管本部分用于普通高压直流系统(换流电压来自交流滤波器母线),但是绝缘配合主要原则也适用于附录D中电容换流(CCC)换流器和可控串补换流器(CSCC)及附录E中一些特殊的换流器结构。本部分讨论了有关电网换相换流器(LCC)的绝缘配合。本部分不包括柔性直流电压源换流器(VSC)。
本标准规定了绝缘油击穿电压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40℃粘度不大于350 mm2/s的各种绝缘油,适用于未使用过的绝缘油的交接试验,也适用于设备监测和保养时对试样状况的评定。
GB/T 1094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变压器所采用的有关绝缘试验和低绝缘试验水平。当用户没有规定时,本部分推荐了变压器外部带电部件之间及它们对地的小空气绝缘间隙。本部分适用于GB/T 1094.1所规定的电力变压器。对于有各自标准的某些类型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本部分只有在被这些标准明确引用时才适用。
GB 1094的本部分适用于下列电抗器:——并联电抗器;——串联电抗器,包括限流电抗器、中性点接地电抗器、功率控制电抗器、电动机启动电抗器和电弧炉串联电抗器;——滤波(调谐)电抗器;——电容器阻尼电抗器;——电容器放电电抗器;——接地变压器(中性点耦合器);——消弧线圈;——高压直流输电和工业用平波电抗器。但下列电抗器除外:——额定容量小于1 kvar的单相电抗器和额定容量小于5 kvar的三相电抗器;——各种专用电抗器,例如:高频的线路阻波器或安装于铁道车辆上的电抗器。若小型电抗器或专用电抗器无相应标准时,本部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适用。
GB 1094的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容量从100 kVA~10 000 kVA的风力发电用的干式和液浸式变压器,其设备高电压不大于40.5 kV,且至少一个绕组的工作电压大于1.1 kV。适用于本部分的变压器应符合GB 1094系列标准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所列名词术语适用于电信各的生产、设计、施工、维护、管理、科研、教学、出版及援外等方面。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安装在户内或户外且运行在频率50 Hz、电压为3 000 V及以上的系统中的交流断路器。本标准仅适用于三相系统中的三极断路器和单相系统中的单极断路器。用于单相系统中的两极断路器及用于频率低于50 Hz时应遵从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本标准也适用于断路器的操动机构和其辅助设备。然而,本标准不涉及仅依靠人力操动合闸机构的断路器,因为它不能规定额定短路关合电流,而且从安全的角度考虑,这种仅靠人力操作的方式是不应该提倡的。具有预定的极间不同期性的断路器见GB/T 30846 — 2014;具有单极自动重合闸功能的断路器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本标准不涉及用于电力牵引设备的移动电站中的断路器,它们包含在IEC 60077[1]<上标1)>中。安装在发电机和升压变压器之间的发电机断路器也不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感性负载开合包含在GB/T 29489—2013中。涉及具有机械脱扣装置或不能失效的装置的自脱扣断路器可参照本标准。与线路串联电容器及其保护设备并联作为旁路开关的断路器不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它们包含在 GB/T 28565—2012 和 IEC 60143-2[3]中。
本部分规定了电工术语中的基本术语。本部分适用于标准制修订、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技术资料及教材或书刊,供从事电工工作的科研、设计、生产、使用、教学及出版等有关部门的人员使用。
本部分规定了电气技术领域中使用的通用术语(如电学、磁学、电子学),由于连接和连接器件的通用术语,用于一般目的的电的和磁的器件的术语,如:电阻器、变压器、继电器等及与这些器件的试验运行条件相关的术语。
本标准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电工电子测量和仪器仪表的电测量的通用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与电工电子测量和仪器仪表有关的技术领域。
GB/T 3048的本部分规定了耐电痕试验的术语和定义、试验设备、试样制备、试验程序、试验结果及评定和试验记录。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测试电线电缆耐受在污秽条件下因表面漏电引起电痕而造成损坏的能力。不按本部分规定的污秽条件得出的结果,不能与按本试验方法所得试验结果相比较。本部分应与GB/T 3048.1一起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回转动力泵(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以下简称“泵”)的水力性能验收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在泵试验基地进行的泵验收试验,例如实验室或泵制造厂家试验台。本标准适用于输送符合清洁冷水性质液体的任何尺寸的泵。本标准中规定了三种验收等级:——1B级、1E级和1U级,具有较严格的容差;——2B级和2U级,具有较宽泛的容差;——3B级,具有更宽泛的容差。本标准既适用于不带任何管路附件的泵本身,也适用于连接全部或部分上游和/或下游管路附件的泵组合体。
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制成后投入使用前对主要技术性能所进行的检查与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轨距1435mm、速度低于200km/h的以柴油机为动力的电力传动内燃机车和液力传动内燃机车(以下简称机车)。 其他类似的由柴油机提供动力的机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机车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轨距1435mm,单相交流50Hz、25kV干线电力网机车(以下简称机车)。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其他类似的机车也可参照采用。
GB/T 3386的本部分规定了确定所有以过程控制用标准化信号工作的电动和气动模拟图纸记录仪,包括连续划线和打点的记录仪以及多笔和多点记录仪的性能的方法。有些试验可能不适用于所有记录仪,而某些类型的记录仪则可能需要附加试验。本部分旨在为以标准化信号工作的过程控制用电动和气动模拟图纸记录仪的性能评定规定统一的试验方法。当不需要按本部分作全面评定时,可只进行所需的试验。试验结果应按本部分有关条文的要求列入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阐明报告所述的评定不是全面评定,并指出省略的项目。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船舶系泊与航行试验的项目及其试验条件、试验内容及程序、试验记录与报告的一般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海洋船舶常规项目的试验。本标准规定以外的特殊装置与设备及海上移动平台的试验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电器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和代号、特性、正常的使用、安装和运输条件、结构和性能要求、试验、分类、标志、安装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及以下的船用低压电器(以下简称电器),包括船舶和移动式、固定式近海装置用控制电器和配电电器。
本标准规定了发射管电性能的测试方法、对测试设备的要求和测试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阳极耗散功率25 W及以上的发射管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控制设备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及设计、制造和试验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或直流额定电压不超过1 500 V的电气控制设备(以下简称电控设备或设备)。本标准适用于装有电子器件或不装电子器件电控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容积式压缩机(以下简称压缩机)验收试验的术语和定义、符号、测量设备、方法和精度、试验程序、测量的不确定度、试验结果与规定值的比较及试验报告等。本标准的附录A规定了液环压缩机的性能试验方法。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和附录D规定了批量生产的裸装压缩机和集装压缩机的简化验收试验方法。本标准附录E规定了电动机驱动的集装容积式变转速压缩机的验收试验。本标准的附录F和附录G分别给出了压缩机参考工况及不确定度计算方法。本标准附录H规定了一般用空气压缩机的性能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容积式压缩机的验收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