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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及设备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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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电力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流程、方法和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开展电力信息系统安全的检查工作和电力企业在本集团(系统)范围内开展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的自查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的验收规范,包括设计与建设验收的总则、选址及平面布局、建筑结构及装饰装修、给排水系统、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建筑电气、气体管道、实验室家具、智能与控制、安全与防护、节能与环保、设计审查及使用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检验检测实验室的设计和建设,以及建设方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和使用验收。本标准不适用于生物安全、动植物检验、净化及医学实验室。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0.09Mt/a及以上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煤炭工业矿井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办公、旅馆、文化、博物馆、观演、会展、教育、金融、交通、医疗、体育、商店等民用建筑及通用工业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以及多功能组合的综合体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建设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电气工程电磁兼容的设计、施工、检测及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现代化矿井在地质勘查、开拓与开采、生产系统、灾害防治系统、矿井信息化与自动化、生态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7个方面的核心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矿井。
本规程适用于对建筑或建筑群的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和住宅(小区)智能化等的功能、性能和安装质量的终检测。本规程亦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实施和质量控制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和自检。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地下空间运营管理中的环境质量控制、地下建筑消防、地下结构健康监测、智能管理和应急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直线电机非粘着驱动、车辆装设短定子、轨道中部设置感应板、钢轮/钢轨作为支撑和导向、列车高速度为100km/h的新建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牵引系统工程的设计。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中的1级、2级、3级碾压式土石坝的安全监测。4级、5级碾压式土石坝以及其他类型的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客运为主的民用机场航站楼、交通枢纽站、铁路旅客车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磁浮列车站、港口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建筑电气设计,不适用于飞机库、油库、机车站、行业专用货运站、汽车加油站等的电气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及供教学活动所使用建筑物的电气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会展建筑电气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中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检测、验收与运行和维护。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对于其他堆型的核电厂、核热电厂及核供热站等,也可参照本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新建工程设计,改扩建工程设计在合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参照本规范执行。本规范与有关标准、规范相矛盾时,应按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的铁路通信工程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设计速度为250 km/h~350 km/h、运行动车组列车的标准轨距客运专线铁路,设计速度分为250 km/h、300 km/h、350 km/h 三级。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设计速度为200 km/h及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标准轨距客运专线铁路,设计速度分为200 km/h、160 km/h、120 km/h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