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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雨淋报警阀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代号、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贮存。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使用的雨淋报警阀。
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通用阀门的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和包装、运输、贮存。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使用的通用阀门。
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的分类、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贮存。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叶片型水流指示器,其他类型的水流指示器可参照使用。
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的分类、公称动作温度、颜色标志、型号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公称流量系数K 202(下垂型和直立型)、K 242(下垂型和直立型)、K 323(下垂型)、K 363(下垂型)的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其他类型的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可参照本部分。本部分不适用于特殊应用喷头。
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装置的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预作用装置。
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洒水软管的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消防洒水软管。
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减压阀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直接作用式和先导式减压阀。
GB/T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管道支吊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消防管道支吊架,用于其他系统的给水管道支吊架也可参照执行。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塑料管道及管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GB 50084-2001(2005年版)规定的火灾危险等级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级场所设置的湿式系统中,作为配水支管使用的氯化聚氯化乙烯(PVC-C)塑料管道及管件。其他塑料管道及管件也可参照使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涂覆钢管的油气、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应用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公称通径不大于300mm的内涂层材料为环氧树脂的涂覆钢管。
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末端试水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和包装、运输、贮存。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使用的末端试水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和器材,包括卫生器具,水嘴,加压、调节和贮存设备,加热贮热设备,地漏,检查井,建筑水处理设备,游泳池、游乐池设备,冷却设备,水景设备,雨水利用设备,管材,管件,阀门,计量、检测仪表等方面的专用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设备和器材的专用术语。
GB/T 17116的本部分规定了公称尺寸为NS 10~NS 125的管道支吊架连接件的典型结构型式和主要连接尺寸。本部分适用于管道支吊架装置的中间连接件和建筑结构连接件。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板机械安全的术语和定义、危险类别及内容、安全要求和/或措施、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的判定以及使用信息。本标准适用于人造板机械和人造板生产线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
本标准规定了新建核电厂调试阶段核岛管道与设备支吊装置调整和验证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核岛管道及反应堆冷却剂泵、稳压器和蒸汽发生器支吊装置在调试阶段的调整和验证。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调试期间一回路核级管道验证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核岛预运行试验阶段的管道验证,非压水堆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碟簧支吊架的型式、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荷载轴与生根结构中心线为同一中心的恒力碟簧支吊架和变力碟簧支吊架,也适用于碟簧减振器。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锅炉承压系统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与实施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站锅炉中如下承压系统实施风险管理项目:a)炉内承压部件;b)炉外承压部件;c)汽水管道;d)炉水循环泵和汽水管道上阀门的壳体。本标准不适用于电站锅炉中如下设备等实施的风险管理项目:a)仪表与控制设备;b)锅炉燃烧系统的设备;c)锅炉燃料贮运系统的设备;d)锅炉制粉系统的设备;e)锅炉除灰系统的设备;f)锅炉疏水排污系统的设备;g)电气设备;h)建、构筑物;i)炉水循环泵和汽水管道上阀门的壳体以外的机械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