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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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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简称油毡)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石油沥青浸渍原纸,再涂盖其两面,表面涂或撒隔离材料所制成的卷材。
本部分规定了插脚式灯头的型式和尺寸。本部分适用于那些使用本部分中规定型号的灯头作为灯用附件的电光源产品的设计和生产,也适用于其他电光源产品的设计。
本部分规定了检验插脚式灯头和灯座的互换性尺寸的量规的型式、尺寸,使用目的及检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设计和制造检验按GB/T 1406.2插脚式灯头的型式和尺寸和GB/T 19148.2插脚式灯座的型式和尺寸生产的插脚式灯头和灯座的量规。
GB/T 1483的本部分规定了检验杂类灯头和灯座互换性尺寸的量规的型式、尺寸、使用目的及检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设计和制造用于检验按GB/T 1406.4和GB/T 19148.4生产的杂类灯座的量规。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安装在户内或户外且运行在频率50 Hz、电压为3 000 V及以上的系统中的交流断路器。本标准仅适用于三相系统中的三极断路器和单相系统中的单极断路器。用于单相系统中的两极断路器及用于频率低于50 Hz时应遵从制造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议。本标准也适用于断路器的操动机构和其辅助设备。然而,本标准不涉及仅依靠人力操动合闸机构的断路器,因为它不能规定额定短路关合电流,而且从安全的角度考虑,这种仅靠人力操作的方式是不应该提倡的。具有预定的极间不同期性的断路器见GB/T 30846 — 2014;具有单极自动重合闸功能的断路器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本标准不涉及用于电力牵引设备的移动电站中的断路器,它们包含在IEC 60077[1]<上标1)>中。安装在发电机和升压变压器之间的发电机断路器也不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感性负载开合包含在GB/T 29489—2013中。涉及具有机械脱扣装置或不能失效的装置的自脱扣断路器可参照本标准。与线路串联电容器及其保护设备并联作为旁路开关的断路器不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它们包含在 GB/T 28565—2012 和 IEC 60143-2[3]中。
GB/T 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发电机组用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陆用和船用交流(a.c.)发电机组,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
GB/T 289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安全标志颜色的色度属性、光度属性的相关要求和测试方法,为GB/T 2893.1—2013中规定的安全色和对比色提供色度和光度规范。安全标志达到的物理要求主要与昼光颜色和正常照明环境有关。本部分还包括无照明环境中使用的安全标志和磷光材料的色度要求及测试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需关注与人身相关的安全问题的所有场所。本部分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内河航运、海运以及空中交通的导向信号传输。总之,不适用于法律法规中对此另有规定的领域。逆反射安全标志、与荧光或磷光材料结合的逆反射材料或由放射源激活的发光安全标志的色度属性和光度属性没有在本部分中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白炽照明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和储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电源电压在250V以下的交流(额定频率50Hz或60Hz)或直流、以白炽灯为光源的船用照明灯具。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电气号灯(以下简称号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和储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电源电压在250V以下的交流(50Hz或60Hz)和直流的各类船舶航行用号灯(包括舷灯、桅灯、艉灯、拖带灯、环照灯)的设计、生产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机车的通用技术条件、验收规则、标志与质量保证等。 本标准适用于轨距1435mm、单相交流50Hz25kV的干线电力机车(以下简称机车)。 与本标准类似的由旋转电动机提供动力的机车 可参考使用。
《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爆炸性环境由特殊型“s”保护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部件和Ex元件的评定和试验的具体方法和标志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不能用GB/T 3836系列标准现有防爆型式保护的电气设备;——采用一种或多种现有防爆型式的电气设备,其设计和结构不完全符合其标准;——使用范围超出现有防爆型式标准范围的电气设备。本部分不适用于已有相应GB/T 3836专用设备标准的设备,但下列情况除外:——能明确表明符合现有防爆型式不可行;和——为了达到等效的设备保护级别,已采取附加措施。本部分对特殊型“s”的要求适用于GB 3836.1规定的Ⅰ类、Ⅱ类和Ⅲ类,保护级别为Ma、Mb、Ga、Gb、Gc、Da、Db和Dc的设备。一些具体的评定和试验指南在本部分附录中给出。本部分在GB 3836.1通用要求内容的基础上,有增加和补充。
本部分适用于电力变流器中至少有一部分是自换相型的所有类型半导体自换相变流器。例如:交流变流器,间接直流变流器,直接直流变流器。 GB/T 3859.1中的要求,只要不与本部分相矛盾,也同样适用于自换相变流器。对于某些特殊应用,如不间断电源设备(UPS),交、直流调速传动和电气牵引设备,可使用另外的标准。 注:试验限制可适用于特殊应用,如大功率无功变流器。
GB/T 3984的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不大于3.6kV,频率为50kHz及以下的可控或可调的交流电压系统中,专门用来改善感应加热、熔化、搅拌或铸造装置,以及类似应用场合的功率因数的户内电容器单元和户内电容器组。 对于由内部元件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的附加要求在GB/T 3984.2中给出。 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 ——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 ——电动机用电容器及其类似者;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 ——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荧光灯和放电灯用小型交流电容器; ——电力电子电路用电容器; ——微波炉用电容器; ——抑制无线电干扰用电容器; ——拟在叠加有直流电压的交流电压下使用的电容器。 各附件,诸如绝缘子、开关、仪用互感器、外部熔断器等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本部分的目的是: a)阐述关于性能、试验和定额的统一规则; b)阐述特殊的安全规则; c)提供安装和使用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挂车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条件、安全要求、验收规则、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手扶拖拉机和轮式拖拉机牵引的0.5 t~9 t农用挂车(以下简称挂车)。
本标准涉及印制板的设计和使用,而与制造方法无关。本标准就印制板的设计和使用对印制板设计者和使用者提出建议。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制造工艺的一般术语、典型表面加工术语、冷作、钳工、装配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机械装备制造业的生产、科研、教学等。
GB/T 4960的本部分规定了核辐射探测器、通用核仪器、核设施仪表和控制、辐射防护仪器及核辐射应用仪器等核仪器的基本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有关核仪器标准、合同、报告和技术规格书等技术文件的编写,文献翻译以及技术交流等。
GB/T 523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泳涂漆型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部分适用于表面经阳极氧化、着色和电泳涂漆(水溶性清漆或色漆)复合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用途和表面处理方式相同的其他铝合金加工材也可参照执行本部分。
GB/T 5237的本部分规定了喷粉型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部分适用于以热固性聚酯、聚氨酯、三氟氯乙烯-乙烯基醚(简称FEVE)粉末和热塑性聚偏二氟乙烯(简称PVDF)粉末等作涂料的建筑用静电喷粉型材(以下简称型材)。用途和表面处理方式相同的其他铝合金加工材也可参照执行本部分。
GB/T 5237的本部分规定了喷漆型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以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部分适用于有机溶剂型或水性溶剂型聚偏二氟乙烯(PVDF)漆作膜层的建筑用静电喷涂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用途和表面处理方式相同的其他铝合金加工材也可参照执行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