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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电压不超过50V交流有效值或无纹波直流120V的普通照明用LED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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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用CFR辛烷值试验机测定汽油辛烷值(马达法)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点燃式发动机燃料马达法辛烷值的测定,不适用于主要由含氧化合物组成的燃料及其燃料组分。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发动机燃料中硫醇性硫的含量。测定方法系基于以氨FG 硫酸铜溶液与燃料中的硫 醇相互作用而形成铜的硫醇化合物。
本标准规定了绝缘油击穿电压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40℃粘度不大于350 mm2/s的各种绝缘油,适用于未使用过的绝缘油的交接试验,也适用于设备监测和保养时对试样状况的评定。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石油产品的灰分。 本方法不适用于含有生灰添加剂(包括某些含磷化合物的添加剂)的着油产品,也不适用干含铅的润滑油和用过的发动机曲轴箱油。
本标准规定了日用陶瓷的名词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日用陶瓷。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钻井液材料的性能和测试步骤。这些材料包括重晶石粉、赤铁矿粉、钻井级膨润土、未处理膨润土、OCMA级膨润土、凹凸棒石、海泡石、技术级低黏羧甲基纤维素、技术级高黏羧甲基纤维素、淀粉、低黏聚阴离子纤维素、高黏聚阴离子纤维素及钻井级生物聚合物。
GB 5007的本部分规定了GB 12345-199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辅助集》中图形字符的24点阵宋体字型。本部分主要适用于各种电子信息产品、各种数字化产品,也可用于其他有关设备。
GB/T 5008的本部分规定了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部分用于额定电压为12V,供各种汽车、拖拉机及其他内燃机的起动、点火和照明用排气式(富液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和阀控式(有气体复合功能)蓄电池。本部分不适用于作为其他目的的蓄电池,例如:铁路内燃机起动用蓄电池。
GB/T 5008的本部分规定了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的型号编制及极性标识、蓄电池型号及分类、蓄电池端子位置和端子尺寸、标记。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12V的,供各种汽车、拖拉机、重型卡车及其他内燃机的起动、点火和照明用排气式(富液式)铅酸蓄电池和阀控式(有气体复合功能)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 本部分不适用于作为其他目的的蓄电池,例如:铁路内燃机起动用蓄电池。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的检验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一法(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101 ℃~105 ℃下,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卤菜制品、粮食(水分含量低于18%)、油料(水分含量低于13%)、淀粉及茶叶类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 g/100 g的样品。第二法(减压干燥法)适用于高温易分解的样品及水分较多的样品(如糖、味精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 g/100 g的样品(糖和味精除外)。第三法(蒸馏法)适用于含水较多又有较多挥发性成分的水果、香辛料及调味品、肉与肉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 g/100 g的样品。第四法(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含微量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含有氧化剂、还原剂、碱性氧化物、氢氧化物、碳酸盐、硼酸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上标-3> g/100 g的样品。
本标准第一法规定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第二法规定了食品中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方法,第三法规定了食品中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一法适用于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淀粉类灰分的方法适用于灰分质量分数不大于2%的淀粉和变性淀粉),第二法适用于食品中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第三法适用于食品中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一法和第二法适用于各种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第三法适用于蛋白质含量在10 g/100 g以上的粮食、豆类奶粉、米粉、蛋白质粉等固体试样的测定。本标准不适用于添加无机含氮物质、有机非蛋白质含氮物质的食品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脂肪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一法适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水产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糖果等食品中游离态脂肪含量的测定。本标准第二法适用于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水产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糖果等食品中游离态脂肪及结合态脂肪总量的测定。本标准第三法适用于乳及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本标准第四法适用于乳及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还原糖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一法、第二法适用于食品中还原糖含量的测定。本标准第三法适用于小麦粉中还原糖含量的测定。本标准第四法适用于甜菜块根中还原糖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第一篇规定了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二篇规定了食品中无机砷含量测定的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法、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本标准第一篇第一法、第二法和第三法适用于各类食品中总砷的测定。第二篇适用于稻米、水产动物、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无机砷(包括砷酸盐和亚砷酸盐)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铜含量测定的石墨炉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铜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锌含量测定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和二硫腙比色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锌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蔬菜、水果、豆类及其制品、肉、鱼、蛋等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氟的测定。氟离子选择电极法不适用于脂肪含量高而又未经灰化的试样(如花生、肥肉等)。 本方法检出限:第一法为0.10mg/kg,第二法为1.25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