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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用控制器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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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小型风力发电机组(SWT)的安全准则、质量保证、工程完整性和在特定外部条件下的设计、安装、维护和运行安全方面的特定要求。其目的是在风力发电机组的预期寿命期间,提供适当的防护等级,以防止各种危险对风力发电机组造成损坏。本标准涉及了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全部子系统,如保护机构、内部电气系统、机械系统、支撑结构、基础以及与负载的电气连接。小型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包括:包含支撑结构的风力机本身、风力发电机组控制器、充电控制器/逆变器(如果需要)、电缆和开关、安装与运行手册及其他文件。虽然本标准类似于IEC 61400-1,但为了使其适用于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做了简化和相当数量的变动。如果能够适当地证明风力发电机组的安全不被削弱,那么本标准的若干要求是可以修改的。然而,这一规定不适用于第6章中分级和相关的外部条件的定义。采用本标准并不意味着任何个人、组织或团体可以免除遵守其他适当的规程的责任。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不大于200 m<上标2>,产生的电压低于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的并网或离网应用的风力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离网型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及其部件的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文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由太阳能电池方阵、蓄电池组、充放电控制器、逆变器及用电器等组成的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
GB/T 19068.1的本部分规定了小型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文件要求、涂漆、标志、包装、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的售后服务。本部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不大于200 m<上标2>,产生的电压低于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的并网或离网应用的小型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
GB/T 19068的本部分规定了小型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小于200 m<上标2>、产生的电压低于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的并网或离网应用的小型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的试验。
GB/T 19115的本部分规定了风光互补发电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定义、术语、分类、基本参数、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风力发电和光伏混合的离网型与并网型系统,风轮扫掠面积小于200 m<上标2>且输出电压低于1 000 V交流或1 500 V直流的风力发电系统或其风光互补发电系统。
GB/T 19115的本部分规定了风光互补发电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准备和试验方法、检验标准。本部分适用于风力发电和光伏混合的离网型与并网型系统,且风轮扫掠面积小于200 m<上标2>且输出电压低于1 000 V交流或1 500 V直流的风力发电系统或其风光互补发电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水平轴双馈式变速恒频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等级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与保管等。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大于200 m<上标2>的双馈式变速恒频风力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水轮发电机组现场验收试验的内容、测量方法,以及合同保证条件的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单机输出功率不大于15 MW和转轮直径不大于3.0 m的冲击式和反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含同步或异步发电机)的现场验收试验。本标准给出了以下内容:a) 小型水轮机验收试验的内容,如安全验收试验、试运行试验、性能保证试验等,及可选的空化、噪声和振动试验等试验。b) 小型水轮发电机组中的典型试验方法,并分成以下三个等级(详见表1):c) 合同中应包含的水轮发电机性能指标,以便在各试验等级下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计算和比较。供方或监理负责所进行的各项试验符合标准。本标准不涉及水轮机和各种部件的的具体结构。
GB/T 25444的本部分规定了移动式和固定式-近海设施电气装置的系统设计要求,适用于近海石油工业的钻井、生产、处理及贮存,包括管路、泵站或管道清扫站、空压机站和外露的单浮筒系泊设施。本部分适用于交流电压不大于35000V和直流电压不大于750V的永久的、临时的、移动或手持的所有电气装置。本部分不适用于固定的医疗设备或液货船上的电气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小船电气系统的设计、建造、安装和试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内河和海上航行的船长不大于50m或总登记吨不超过500GRT的小船。本标准不适用于仅用蓄电池为发动机启动和航行灯供电的小船,该蓄电池是由船内或船外驱动发动机的交流发电机充电。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单独或组合的直流和交流电气系统:a)额定电压不超过50V直流系统;b)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单相交流系统;c)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三相交流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简称为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的术语和定义、主要结构形式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安装要求、标示、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小于200m²且输出电压交流小于1000V或直流小于1500V的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离网型风光互补发电系统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系统验收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离网型风光互补发电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单台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功率特性验证方法,不包括IEC 61400-2涉及的小型风力发电机组。本标准在特定运行条件或合同规定不满足GB/T 18451.2—2012要求的情况下使用。本标准可以用来评估特定地理位置的特定风力发电机组的性能。同样,本标准可以用来对不同类型或不同设置的风力发电机组进行常规比较。基于机舱风速计法测量的功率曲线和估计年发电量会受到风力发电机组风轮的影响(即:在风速增大或减小的情况下)。机舱风速应该根据气流畸变效应修正,本标准中规定了确定这个修正方法的程序。在GB/T 18451.2—2012中,风速计是安装在距被测风力发电机组上风向2倍~4倍风轮直径的测风塔上。这个位置可以确保被测风力发电机组风轮对“自由流”风速的直接测量影响小。在本标准程序中,风速计安装在被测风力发电机组机舱顶部或附近,这里测得的风速受到被测风力发电机组风轮和机舱的严重影响,本程序包含了对这种影响的相关修正方法的确定和应用。然而,应该注意到,与GB/T 18451.2—2012严格的测试要求相比,这种修正肯定增加了不确定度。本标准规定了如何根据测试功率曲线和估计年发电量表征风力发电机组功率特性。测试功率曲线由一个时期同时测量的机舱风速和输出功率得到,这个测试周期足够长从而可以建立足够的数据组来反映风及大气的变化。为了精确地测量功率曲线,须利用机舱风速传递函数将机舱风速转换为自由流风速,从而估计自由流风速。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函数的测试和验证方法。年发电量由测试功率曲线和相关的风速分布得到,假设可利用率。本程序也提供了测量不确定度的导则,包括不确定度源的评估、功率曲线和年发电量合成不确定度的推荐值。
本标准适用于风力发电机组和零部件系统的雷电防护。规范性引用文件是针对机械和装置以及电磁兼容性(EMC)的雷电防护、低压系统和高压系统通用标准。本标准定义了风力发电机组雷电环境以及风力发电机组风险评估的环境应用。本标准定义了防止叶片、其他结构部件以及电气和控制系统受直接和间接雷电影响的要求。在本标准中给出了为了验证合规性而建议的测试方法。在本标准中给出了关于如何使用相关雷电防护、工业电气和电磁兼容性标准的指南,其中包括如何接地。在本标准中给出了关于人身安全的指南。在本标准中给出了关于损害统计数据和报告的准则。
本标准给出了行星齿轮传动设计的符号,行星齿轮传动的类型和传动比计算、装配要求和配齿方法、系统特性及特殊要求、齿轮设计、均载、零部件设计、热功率计算和润滑等设计指南和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工业、车辆和机床用单级或多级渐开线行星齿轮减速器和增速器的设计,齿轮可以是直齿轮,也可以是斜齿轮,行星架转速低于1 800 r/min,齿轮的高转速不超过4 500 r/min,齿轮的节线速度不大于35 m/s。如果存在下述超出常规设计的情况,则应进行更详细的分析研究:——轻的重量;——大功率;——大转矩;——低的速度;——空间受限制;——采用本标准外的润滑方法;——采用双斜齿齿轮;——极端环境温度;——磁场或真空环境。附录A给出本标准在两类行星齿轮传动装置设计中的具体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用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文件要求、标识、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不超过200 m<上标2>且输出电压不超过1 000 V交流或1 500 V直流的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用控制器。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机组(下面简称“机组”)安装、调试、测试、检修现场工作时的基本安全要求,以及在机组内作业时遇到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的相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并网型的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产品。
为了进行载荷仿真模型验证,本标准描述了风力发电机组基本结构载荷的测量。本标准规定了场地选择、信号筛选、数据采集、标定、数据验证、载荷测量工况、俘获矩阵、后处理、不确定度计算和报告的要求与建议。此外,还提供了资料性附录,以提高对测试方法的认识水平。本标准所描述的方法还可以用于其他目的的机械载荷测量,如测量载荷的统计分析、设计载荷的直接测量、安全和功能测试或部件载荷的测量。如果这些方法用于其他目的或用于非常规风力发电机组设计,则需对所需信号、测量载荷工况、俘获矩阵和后处理方法进行评估,并在需要时对其进行调整,以达到相应目标。这些方法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大于200 m<上标2>的陆上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HAWT)。然而,所述方法也可以适用于其他风力发电机组(例如,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管道式风力发电机组、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海面漂浮物清扫船的分类和型号组成、主要参数、技术要求、作业设备技术要求、试验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清扫海面各种垃圾及水生植物的海面漂浮物清扫船的设计和建造。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