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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组(德国TR8)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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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A型、B型、C型和R型中心孔的型式和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A型、B型、C型和R型的中心孔。
本标准规定了某些类别的书写纸、静电复印纸及印刷品切边后的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商业及技术用纸切边后的尺寸,如表格、目录表等。
本标准规定了滚动轴承(以下简称轴承)及其分部件代号的编制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轴承。
GB/T 802的本部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4~M20、性能等级为5、6、8、10级、产品等级为A和B级的焊接型非金属嵌件六角锁紧盖形螺母。A级用于D≤16mm;B级用于D>16mm的螺母。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4~M24、性能等级为6、A1-50、CU3或CU6级、产品等级为A和B级的六角盖形螺母。A级用于D≤16mm;B级用于D>16mm的螺母。
GB 1094的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容量从100 kVA~10 000 kVA的风力发电用的干式和液浸式变压器,其设备高电压不大于40.5 kV,且至少一个绕组的工作电压大于1.1 kV。适用于本部分的变压器应符合GB 1094系列标准的相关要求。
GB/T 1147的本部分规定了中小功率内燃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道路车辆、船舶、农用拖拉机和林业机械、工程机械、发电机组、排灌机械用中小功率内燃机(以下简称内燃机),其他目前尚无合适标准可用的中小功率内燃机也可参照执行。
GB/T 1147的本部分规定了中小功率内燃机的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道路车辆、船舶、农用拖拉机和林业机械、工程机械、发电机组、排灌机械用中小功率内燃机(以下简称内燃机),其他中小功率内燃机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GB 755规定范围内的一般用途直流电机。对特殊用途或有特殊试验要求的电机,凡本标准未规定的试验方法,应在该类型电机的标准中作为补充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给水、锅水、蒸汽回水以及补给水的水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3.8 MPa,且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汽水两用锅炉和热水锅炉。本标准不适用于铝材制造的锅炉。
本部分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溶剂中热塑性聚酯(TP)稀溶液黏数(也用\"比浓黏度\"表示)的测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对苯二甲酸环己烯二亚甲基醇酯(PCT)和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 ,以及ISO 7792-1:1997中规定的聚酯共聚物和其他聚酯,它们在规定的条件下能溶于某一种规定的溶剂。黏数的测定按照GB/T 1632.1一2008中规定的通用方法测定,并遵照本部分规定的试验条件。测定热塑性聚酯的黏数提供了一种用于测定聚合物相对分子质量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容积式旋转液压泵、马达的安装法兰和轴伸的尺寸系列,二螺栓、四螺栓及多边形(包括圆形)安装法兰的标注代号,圆柱形键联接轴伸、带外螺纹的圆锥形键联接轴伸及渐开线花键轴伸的标注代号。
本标准规定了纸浆氯耗量(脱木素程度)的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各种纸浆。
本标准规定了用内燃机为原动机的下列类型的一般用途的移动电站(含汽车电站、挂车电站、移动式发电机组,以下简称电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运要求等; a)工频(50Hz)电站(60Hz电站可参考使用); b)中频(400Hz)电站; c)双频(50Hz、400Hz)电站; d)直流电站(含内燃机组经整流装置供电的型式)。 本标准适用于0.3~1250kW的电站。
本文件规定了由往复式内燃(RIC)机、交流(a.c.)发电机、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辅助设备组成的发电机组的用途、定额和性能。本文提供了由其他型式的往复式原动机(例如沼气发动机,蒸汽机)驱动的交流(a.c.)发电机组及某些特殊用途(例如医院、高层建筑必不可少的供电)发电机组在有附加要求时的基础性指南。本文件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陆用和船用交流(a. c.)发电机组,也适用于连续供电、调峰用电和备用用电等应用场合。本文件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
GB/T 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交流(a.c.)发电机组的往复式内燃(RIC)机的基本特性。本部分适用于陆用和船用交流(a.c.)发电机组用,但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用往复式内燃(RIC)机。
GB/T 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发电机组用交流(a.c.)发电机在其电压调节器控制下的基本特性,是对GB 755-2008有关要求的补充。本部分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陆用和船用交流(a.c.)发电机组用、但不适用于航空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用交流(a.c.)发电机。
GB/T 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发电机组用控制装置和开关装置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陆用和船用交流(a.c.)发电机组,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
GB/T 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由往复式内燃(RIC)机和交流(a.c.)发电机组合为机组运行的术语、设计和性能。本部分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陆用和船用交流(a.c.)发电机组,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
GB/T 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整台发电机组特性的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陆用和船用交流(a.c.)发电机组,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