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官网!

您的位置:首页 > 其他

额定电压6kV(Um=7 2kV)到35kV(Um=40 5kV)电力电缆附件检测

发布日期: 2024-06-21 17:34:53 -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9日 15:22

额定电压6kV(Um=7 2kV)到35kV(Um=40 5kV)电力电缆附件检测项目报价?  解决方案?  检测周期?  样品要求?

点 击 解 答  

GB/T 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 6067的本部分规定了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报废、检查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桥式和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臂架起重机、缆索起重机及轻小型起重设备的通用要求。对特定型式起重机械的特殊要求在GB 6067的其他部分中给出。本部分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甲板起重机及载人等起重设备。如不涉及基本安全的特殊问题,本部分也可供其他起重机械参考。

GB/T 6067.5-201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GB 6067的本部分规定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查、报废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GB/T 20776中确定的桥架型起重机。如不涉及基本安全的特殊问题,本部分也可供其他起重机械参考。

GB/T 6075.1-2012机械振动.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评价机器的振动.第1部分:总则

GB/T 6075的本部分规定了在整机的非旋转或非往复部件上测量评价机器振动的通用条件及方法。以振动量值和振动变化两个方面表述的评价准则与运行监测和验收测试有关。评价准则的提出首先考虑机器安全可靠的长期运行,同时也考虑对相关设备的有害影响减至少。本部分也规定了运行限值。本部分的评价准则仅与机器本身产生的振动有关,而与外部传递给它的振动无关。本部分不考虑扭转振动。

GB/T 6075.2-2012机械振动.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评价机器的振动.第2部分:功率50MW以上,额定转速1500 r/min、1800 r/min、3000 r/min、3600 r/min陆地安装的汽轮机和发电机

GB/T 6075的本部分规定了机器现场振动烈度的评价,适用于所有主轴承箱体或轴承座在轴的径向(即横向)和推力轴承的轴向测量的宽带振动。它们包括:——正常稳态运行工况下的振动;——瞬态变化(包括升速或降速、初始加负荷和负荷变化)时其他(非稳态)工况期间的振动;——在正常稳态运行期间发生的振动变化。本部分适用于额定转速1500r/min、1800r/min、3000r/min或3600r/min,输出功率大于50MW的陆地安装的汽轮机和发电机,也适用于直接与燃气轮机联接的汽轮机和(或)发电机(例如联合循环应用)。在这些情况下,本部分的准则仅适用于汽轮机和发电机(包括同步离合器)。ISO 7919-4和ISO 10816-4适用于燃气轮机振动的评价。本部分的这些评价准则不适用于在发电机定子铁芯和外壳上的2倍频的电磁激励振动。本部分所规定的数值不准备作为评价振动烈度的唯一依据。对于大型汽轮机和发电机,通常也用旋转轴的振动来评价。对这些振动测量的要求见GB/T 11348.1和GB/T 11348.2。

GB/T 6075.3-2011机械振动.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评价机器的振动.第3部分:额定功率大于15kW额定转速在120 r/min至15000r/min之间的在现场测量的工业机器

GB/T 6075的本部分给出了现场测量时评估振动水平的准则,该准则适用于功率大于15 kW、运行转速在120 r/min至15 000 r/min的机组。本部分所涵盖的机器为:——功率不大于50 MW的汽轮机;——汽轮机组功率大于50 MW、但转速低于1 500 r/min或高于3 600 r/min(即不包括ISO 10816-2中涵盖的机组);——旋转式压缩机;——功率不大于3 MW的工业燃气轮机;——发电机;——各种类型的电动机;——鼓风机或风机。下列机器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功率大于50 MW陆地安装的汽轮发电机组,其转速为1 500 r/min, 1 800 r/min,3 000 r/min,3 600 r/min(见ISO 10816-2);——功率大于3 MW的燃气轮机(见ISO 10816-4);——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见ISO 10816-5);——与往复式机器联接的机器(见ISO 10816-6);——包含集成电动机的转子动力泵,例如,叶轮直接安装在电动机轴上或与其刚性连接(见ISO 10816-7); ——回转压缩机(例如螺杆压缩机);——往复式压缩机;——往复泵;——潜水电动泵;——风力涡轮机。本部分的振动准则适用于额定工作转速内、稳定运行状况,在机器轴承、轴承座或机座上现场进行的宽频带振动测量。它们涉及到验收试验及运行监测。本部分的评价准则用于连续与非连续监测情况。本部分包含带齿轮或滚动轴承的机器,但不涉及这些齿轮或滚动轴承状态的诊断评价。本部分仅适用于由机器本身产生的振动,而不适用于由外界振源传递到机器的振动。

GB/T 6075.4-2015机械振动 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评价机器的振动 第4部分:具有滑动轴承的燃气轮机组

GB/T 6075的本部分规定了机器现场振动烈度的评价,适用于所有主轴承箱体或轴承座在轴的径向(即横向)和推力轴承的轴向测量的宽带振动。它们包括:——正常稳态运行工况下的振动;——瞬态变化(包括升速或降速、初始加负荷和负荷变化)时其他(非稳态)工况期间的振动;——在正常稳态运行期间发生的振动变化。本部分适用于正常工作转速范围在3 000 r/min~30 000 r/min,输出功率大于3 MW,具有滑动轴承的发电以及机械驱动用重型燃气轮机组,包括直接或通过齿轮箱连接着旋转设备的燃气轮机。在一些情况下,本部分不适用于评价燃气轮机所连接着的其他设备的振动。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各项设备的振动:a) 航空派生型燃气轮机(包括与航空派生型燃气轮机动力特性类似的燃气轮机);b) 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3 MW的燃气轮机(参见ISO 10816-3);c) 燃机驱动泵(参见ISO 10816-7);d) 和(或)燃气轮机相连的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50 MW的蒸汽轮机和发电机(参见ISO 10816-3);e) 和(或)燃气轮机相连的输出功率大于50 MW的蒸汽轮机和发电机(参见ISO 10816-2);f) 连接燃气轮机与蒸汽轮机或发电机的同步离合器(参见ISO 10816-2);g) 驱动的压缩机(参见ISO 10816-3);h) 齿轮箱;i) 滚动轴承。本部分适用于以上所列设备之外的其他驱动装置。本部分适用于通过齿轮箱相连的其他机器,但不用作对齿轮的振动条件进行评价。对齿轮振动的评价需要特殊的技术要求,超出了本部分的范围。本部分所规定的数值并不是评价振动烈度的唯一依据。对于燃气轮机组,通常也用旋转轴的振动来评价。对这些振动测量的要求参见ISO 7919-1和ISO 7919-4。

GB/T 6075.5-2002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和评价机器的机械振动 第5部分;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在非旋转部件上振动的测量和评价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正常工况下在轴承、轴承支架或轴承座上进行振动测量和评价。 本标准对在非旋转部件上振动的测量和评价准则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稳态运行的振动值,二是稳态运行时可能出现的振动变化,所规定的数值不作为振动评价的唯一依据,因为评价机械的振动状态通常要考虑转轴振动和轴承座振动两个方面(见GB/T 6075.1和GB/T ll348.1的引言)。 本标准适用于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其额定转速为(60~1 800)r/min,轴瓦类型为筒式或分块瓦式轴承,主机功率大于或等于1 MW。轴线的位置可以是垂直、水平或与这两个方向成任意角度。 本标准适用的机组有以下组合: a)水轮机和水轮发电机; b)水泵和作电动机运行的电机; C)水泵一水轮机和电动机一发电机。 包括辅助设备(如轴线上的启动水轮机或励磁机)。目前本标准只对机组的主要轴承。 本标准也适用于通过齿轮或径向弹性联轴器与发电机或电动机连接的水轮机或泵。但是,这种类型的电机主要应该用GB/T 6075.3规定的准则来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机器: a)热电厂或工业设备上的泵(见GB/T ll348.3); b)用滚动轴承的水力机器。 水力发电厂和泵站机组的轴承座振动确定的目的与GB/T 6075.1一致,即: a)任务A:监测振动性能的变化; b)任务8:预防过量的动载荷。 本准则主要用于机组自身产生的振动。必要时也应专门考虑外部振源传给机组的振动。

GB/T 6075.7-2015机械振动 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评价机器的振动 第7部分:工业应用的旋转动力泵(包括旋转轴测量)

GB/T 6075的本部分介绍了额定功率大于1 kW的工业应用旋转动力泵的振动评价,规定了在非旋转部件(轴承座)上测量评价振动的具体要求,提供了在现场运行时和在工厂或制造商测试设施上进行验收测试时测量评价旋转动力泵轴承座振动烈度的具体指南。本部分也给出了评价旋转轴相对轴振动的一般信息和指南。本部分规定了立式泵和卧式泵振动的区域和限值而不考虑它们的支承刚度。这些通用评价准则既适用于旋转动力泵的运行监测,也适用于在现场或制造商测试设施上进行的验收测试。对于在制造商测试设施上进行的验收测试,本部分专门给出了要求。对于长期运行机器的全程振动监测,本部分给出了两个准则来评价振动。一个准则考虑所测得振动的量值,另一个准则考虑量值的变化。这些评价准则适用于泵本身产生的振动,不涉及由泵外界传递的振动。这些准则主要用于确保泵的可靠、安全、长周期运行,同时使其对相连设备的有害影响小。另外,本部分还给出了规定运行限值和设定报警值及停机值的建议。对于集成电动机(叶轮安装于电机轴上或叶轮轴与电机轴刚性连接)的泵组,本部分适用于整个耦合泵组。对于挠性连接电机的泵组,本部分仅适用于泵本体。本部分不涉及分开安装的驱动机,这些驱动机在ISO 10816-3中涉及。下列类型的泵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往复式和旋转式容积泵;——往复式发动机驱动的泵;——水力发电厂和泵站中功率大于1 MW的泵(参考标准ISO 7919-5和ISO 10816-5);——固体处理泵、泥浆泵和潜水泵。本部分没有涉及扭转振动。

GB 6077-1985剪切机械安全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液压剪切机械中剪切钢板、型材、钢坯和类似纸质材料等普通及专门化的剪切机械(以下简称剪切机)。

GB 6095-2021坠落防护 安全带

本文件规定了高处作业用安全带的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本文件适用于高处作业过程中使用者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 kg时所使用的安全带。本文件不适用于体育运动、消防等行业所使用的安全带。

GB/T 6096-2020坠落防护 安全带系统性能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用安全带的测试设备、测试方法、数据处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由高处作业用安全带。本标准不适用于体育运动、消防行业所使用的安全带。

GB/T 6104-2005机动工业车辆 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工业车辆分类的术语和定义、也规定了主要部件及其所属附件的术语和定义。 某些术语并未给出定义、是因为它们是不言而喻的,或是因为它们通常在别的地方也使用。 在适当地方,采用插图阐明定义。 本标准的附录中给出了与工业拖车及其作业区域有关的术语和定义。

GB/T 6113.101-2021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测量设备

本文件规定了测量无线电骚扰的测量设备的性能和特性要求,适用于9 kHz~18 GHz的频率范围。本文件还对断续骚扰测量的专用设备提出了要求。本文件的要求适用于电磁干扰(EMI)接收机和频谱分析仪。本文件所使用的术语“测量接收机”是指EMI接收机和频谱分析仪这两种类型的接收机(同时见3.7)。测量接收机的校准要求根据附录K。有关频谱分析仪的详细使用指南参见CISPR 16-2-1:2014+A1:2017、GB/T 6113.202—2018或GB/T 6113.203—2020中的附录B。

GB/T 6113.104-2021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4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辐射骚扰测量用天线和试验场地

本文件规定了辐射骚扰测量设备的特性和性能要求,适用的频率范围为9 kHz~18 GHz。本文件包括测量天线和试验场地规范。本文件的要求适用于测量设备的CISPR指示范围内的辐射骚扰的所有频率和所有电平。辐射骚扰的测量方法在GB/T 6113.203做了规定。有关无线电骚扰的更多信息在CISPR 16的第3部分中给出。不确定度、统计学和限值建模在CISPR 16的第4部分中给出。

GB/T 6113.106-201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6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EMC天线校准

GB/T 6113的本部分给出了确定天线系数(AF)时的天线校准程序和相关信息,适用于辐射骚扰测量天线。AF受周围环境和其相对于发射源所在空间位置的影响。本部分所关注的天线校准旨在提供天线视轴方向上的自由空间AF,适用于9 kHz~18 GHz频率范围,包括的天线类型有:单极天线、环天线、偶极子天线、双锥天线、对数周期偶极子阵列(LPDA)天线、复合天线和喇叭天线。本部分还可作为每一种校准方法、校准布置和校准用测量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评估的指南。

GB/T 6113.201-201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传导骚扰测量

GB/T 6113规定了9 kHz~18 GHz频率范围骚扰的测量方法,本部分则规定了9 kHz~30 MHz频段的传导骚扰测量方法。使用CDNE测量时,频率范围为9 kHz~300 MHz。

GB/T 6113.202-201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2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骚扰功率测量

GB/T 6113的本部分规定了30 MHz~1 000 MHz频段范围内使用吸收钳测量骚扰功率的方法。

GB/T 6113.203-2020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3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辐射骚扰测量

GB/T 6113的本部分规定了9 kHz~18 GHz频段范围内辐射骚扰的测量方法。关于测量不确定度的描述见CISPR TR 16-4-1及CISPR 16-4-2。

GB/T 6115.1-2008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第1部分:总则

GB/T 6115的这一部分适用于拟串联连接在交流输电线路或配电线路中,成为频率为15Hz~60Hz的交流电力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的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本部分主要适用于输电。串联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通常拟用于接入高压电力系统。本部分适用于整个电压范围。本部分不适用于自愈式金属化介质类型的电容器。下列电容器即使其与回路串联连接也不适用于本部分。——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GB/T 3984.1);——交流电动机电容器(GB/T 3667.1);——电力电子电容器(GB/T 17702);——管型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线路用电容器(GB 18489和GB/T 18504)。绝缘子、开关、互感器、外部熔断器等附件的标准类型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本部分的目的是:——制定有关性能、试验和额定值的统一要求;——制定专门的安全规则;——提供安装和运行导则。

GB/T 6115.2-2017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 第2部分:串联电容器组用保护设备

GB/T 6115的本部分规定了串联电容器组用保护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及试验、应用与运行导则等。本部分适用于每相10 Mvar以上的串联电容器组用的保护设备。保护设备是指防止电容器发生损坏或电容器故障扩大的器件、附属设备及技术措施。串联电容器部分的要求由GB/T 6115.1—2008给出,GB/T 6115.1—2008中第3章和10.6提及保护设备。本部分中涉及的保护设备如下:——过电压保护器;——保护用火花间隙;——非线性电阻器(可变电阻器);——旁路设备;——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放电限流阻尼设备;——电压互感器;——电流传感器;——耦合电容器;——信号柱;——光纤平台连接件;——继电保护、控制设备和平台对地通信设备。4.1对不同的过电压保护方案进行了举例说明。第5章给出串联电容器的应用和运行原则。第5章还给出故障状况的实例。本部分的目的是:——制定有关性能、试验和额定值的统一规则;——描述不同类型的过电压保护器;——规定安装和运行导则。

上一篇: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检测 下一篇:电磁屏蔽用硫化橡胶检测
以上是中析研究所额定电压6kV(Um=7 2kV)到35kV(Um=40 5kV)电力电缆附件检测检测服务的相关介绍,如有其他检测需求可咨询在线工程师进行了解!

前沿科学公众号 前沿科学 微信公众号
中析抖音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公众号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众号
中析快手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微视频 中析研究所 微视频
中析小红书 中析研究所 小红书
京ICP备15067471号-35版权所有:北京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