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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用去除材料方法形成的要素,也可用于其他方法形成的要素,但使用时应确定本部门的制造精度是否是在本标准规定的未注公差值之内。
GB/T 1687的本部分规定了屈挠试验的一般原理和所涉及的术语及其定义。屈挠试验适用于预测橡胶制品(如轮胎、橡胶轴承、橡胶支座、V形带和绳轮插入环等)在受到动态屈挠时的耐久性能。然而,由于橡胶制品使用条件的差异较大,不能假定其使用特性与GB/T 1687各部分规定的加速疲劳试验存在简单的相关性。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园林工具(第4部分)。以下简称“工具”。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 700 W。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本部分不适用于:--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医疗用工具;--与化妆品和药品一起使用的工具;--加热工具;--电动机驱动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电器;--工业机床用电气设备;--用来制作模型的由低压变压器驱动的小型台式工具,如制作遥控飞机模型或汽车模型等。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电动洗碗机的安全。此类器具用于洗涤碗碟、玻璃陶瓷器皿、刀叉箸匙等餐具和类似物品,可带有或不带水加热或烘干装置。对于连接一跳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在附录CC中规定了对避免非饮用水通过反虹吸作用进入水源的要求;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本部分涉及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
本标准规定了表述液压气动用橡胶密封制品的类型、检验和装配时通常使用的术语和定义;表述汽车用密封条的类型时通常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以及表述旋转轴唇形密封圈的的类型、部件、公差和配合、外观缺陷等通常使用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液压气动用橡胶密封制品、汽车用密封条、旋转轴唇形密封圈生产和使用单位与有关部门制修订标准及编写技术文件、书刊时使用。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手提灯和握在手中的或用钩子吊起的或搁置在某一平面的类似的可移式灯具的安全要求。这些灯具使用的光源是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电光源。本部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节一起使用。可用翼形螺丝、夹子或磁铁固定到支架上的手提灯,以及用于检查圆桶内部之类的灯具,在本部分涉及的范围内。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诊所内科进行内科治疗、检查以及在医院和康复大楼内进行医疗护理用的灯具的安全要求,灯具以钨丝灯、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本部分不适用于在GB 9706.1和IEC 60601-2-41中规定的含有光源的医用电气设备。本部分不适用于高压消毒工序用的灯具或灯具部件以及手术台用的灯具。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回声测探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航海、内河航行、航道测量及其他特殊用途的船用回声测探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符合GB/T 8186要求的挤奶设备和组件的试验方法,以及测试仪器的精度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设备的测试和设备运行性能的定期检查。如能取得类似结果,也可使用其他测试方法。附录A中描述的测试程序主要用于实验室测定。附录C给出了一个现场测试的程序,可减少测试工作和时间,附录D是相应的试验报告式样。
本标准界定了模具的常用术语。由通用术语和冲模、塑料模、压铸模、锻模、粉末冶金模、拉制模、挤压模、辊压模、玻璃模、橡胶模、陶瓷模、铸造模等术语组成。本标准适用于模具常用术语的理解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乳品加工专用设备的材料卫生要求、机械设计原则和设备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乳品加工专用设备、不适用于动力供应设备(如锅炉、电机等)、实验室检验仪器。
本规范规定了盒式磁带录音机运带机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规范适用于带宽为3.81mm的盒式磁带录音机、放音机运带机构(以下简称机芯)。本规范不适用于微盒式机芯和特殊用途的机芯,如高速复制机芯和汽车放音机芯等。 本规范是产品设计、生产和质量检验的依据,亦是制定产品标准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中低压活塞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机驱动的额定排气压力为3.0MPa、1.0MPa和0.7MPa的船用中、低压活塞式空气压缩机的设计、生产、试验和验收等。柴油机驱动的船用空压机以及其他额定排气压力不大于4.0MPa的船用空压机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高压活塞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机或柴油机驱动的额定排气压力范围从15MPa~40MPa的船用高压活塞式空气压缩机的产品设计、生产、试验验收。
警告:本产品不属于易燃危险品,但对眼睛及皮肤有刺激作用,一旦接触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本产品对油漆有侵蚀作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机动车辆液压制动和液压离合系统的非石油基制动液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与丁苯橡胶(SBR)或三元乙丙橡胶(EPDM)制作的密封件相接触,以非石油基原料为基础液,并加入多种添加剂制成的机动车辆制动液。本标准不适用于极地环境条件下使用的机动车辆制动液。
本标准规定了扭转振动减振器的术语、分类、特性参数的表达和制造厂向用户提供的技术资料等。本标准适用于往复式内燃机轴系中常用结构形式的减振器。其他形式的减振器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铝压力锅(以下简称压力锅)的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为50 kPa~120.kPa,容积不大于l8 L,锅身用铝及铝合金板材加工成型的家庭用压力锅。 本标准不适用于用油进行压力煎炸的压力锅。
本标准规定了用具有强迫正弦剪切应变作用的试验机,测定硬度范围为30~80IRHD的硫化橡胶动态性能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分级用硫化橡胶动态性能的实际对比。 注:该试验方法在操作时要使用包括单一频率和单一剪切应变及振幅在内的套试验限制条件,以便尽可能简化试验程序和试验机。但是,若要充分地评价橡胶的动态性能,就有必要在比较宽的温度、频率和振幅范围内进行试验。在这种情况下,则要采用GB9870的标准条件。
本部分规定了寒冷环境用机械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防护类型、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产品大类包括农机具、内燃机、工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电工产品、仪器仪表、机械工具和通用零部件等类。 本部分适用于按GB/T 4797.1一2005规定的\"寒冷\"及\"寒温I\"两个气候区使用的一般用途的机械产品。 本部分不适用于寒冷地区存在化学腐蚀、爆炸危险及海洋、船舶、矿井等特殊环境条件下使用的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冲击试验机(以下简称冲击机)的性能参数及其检验方法,并给出了描述冲击机特性的指南。本标准旨在为潜在的客户提供冲击机特性的详尽说明,还给出了冲击机的选择指南。本标准适用于验证和评定IEC 60068相关部分规定的工作环境中典型的冲击条件效应所用的冲击机,亦适用于诊断试验用的冲击机。冲击试验的目的是发现机械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或)找出规定性能下降的原因。本标准也能用于测定试验样品结构的牢固性或作为质量控制的方法。本标准不适用于用来模拟地震、声震、爆炸和内爆、破裂试验,以及金属加工、成形加工等类型的冲击设备。本标准对产生所期望冲击运动的多种技术进行了探讨。不论是单一冲击脉冲还是复合的瞬态过程应用这些技术都能够实现。通过利用规定的冲击响应谱对试验进行控制能够实现对瞬态冲击过程的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