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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合理用电的基本要求、评价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企业,其他用电单位亦可参照执行。
GB/T 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类间接电阻炉(以下简称电阻炉)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等。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炉内气氛,额定温度在10℃-200℃范围内的各类实验及工业用电阻炉,主要是加热和热处理用间歇式和连续式电阻炉、电阻熔炼和保温炉电热浴炉等。 本部分不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热器具。
GB/T 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类电热浴炉(以下简称浴炉)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技术分级、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本部分适用于按4.1、5.1和5.2的要求设计,主要用于金属零件在盐浴、碱浴或油浴中进行热处理加热的电热浴炉。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的电热浴炉,如金属浴炉,也可参照本部分另作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表检验装置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0.05、0.1、0.2及0.3级的交流电能表检验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和集中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集中控制设备的测试方法、检验规则、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产品随行文件。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及其他工矿企业中不同容量变电站或发电厂所涉及的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和系统(以下简称集控设备和系统);作为制造厂商对该类产品进行设计、制造、测试、贮运及制定其产品标准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实现三项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的原则与技术要求,判定经济运行的指标及计算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的中小型三项异步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电动机拖动系统设计与机电一体化产品配套选择电动机时,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判别与评价方法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的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新系统设计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气传动的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判别与评价方法、测试方法和改造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在用的交流电气传动的通风机系统,新系统设计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电除尘器性能的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和报告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除尘器的性能测试,湿式电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可参考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Devices,简称RCD)及其运行管理的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400 V的交流供用电系统。本标准不适用于相与相之间或相与N线之间发生的电击事故、电气设备损坏或电气火灾事故的保护作用。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制造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泵类液体输送系统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和判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5KW及以上电动机拖动的泵类液体输送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计量柜的技术和结构要求、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 Hz、额定电压0.38 kV~35 kV、额定电流20 A~1 000 A与供电设备配合使用的相同金属结构型式的高、低压整体式电能计量柜和0.38 kV~750 kV的高、低压分体式电能计量柜。
GB/T 17215的本部分规定了多功能电能表(以下简称仪表)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存。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功率为50Hz(60Hz)的电网中安装使用的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本部分仅适用于安装于室内以及表箱内使用的静止式电能测量机构、功能部件和计度(显示)器包封在一个表壳内的多功能电能表及其附件的组合,包括内附电流互感器。仪表的计量性能应符合相应等级指数静止式电能表的标准要求。如果一个测量机构测量多种电参量(如电流、电压、频率、视在电能、功率因数、相位等)或配备其他功能部件,则也应同时符合与这些电参量及功能部件有关的标准。
GB/T 17215的本部分规定了静止式谐波有功电能表(以下简称仪表)的分类、技术要求、准确度等级及其试验方法。本部分仅适用于在50 Hz或60 Hz供电网络中测量并记录基波有功电能、规定的(第)2~(第)n次谐波的正向有功电能之和与反向有功电能之和的新制造的仪表,并且仅适用于其型式试验。本部分仅适用于安装在户内或户外使用的,由测量元件和显示器装在同一表壳内的仪表。如果仪表具有其他功能单元,如:全波电能、大需量、多费率等包封在同一表壳内,则相应的标准适用于这些功能单元。本部分不适用于:a)接线跨接端电压超过600 V(多相仪表为线对线电压)的仪表;b)可携式仪表;c)标准仪表。本部分不涉及谐间波的(测量)内容。
GB/T 17215.3的本部分规定了经电子互感器接入的静止式电能表(以下简称仪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准确度等级及其试验方法。本部分仅适用于新制造的,安装在参比频率为50 Hz或60 Hz电网中测量交流电能的、小(信号)模拟量输入的仪表,并且仅适用于其型式试验。本部分适用于测量单元和显示器等元件包封在同一表壳内的仪表。仅在电流线路中采用小(信号)模拟量输入的仪表,可参照使用。本部分不适用于数字量输入的仪表。
GB/T 17215的本部分仅适用于新制造的用于在50Hz或60Hz网路中测量交流有功电能的等级为0.5级,1级和2级的机电式有功电能表(以下简称仪表)及其型式试验。本部分适用于由测量元件和一个或多个计度器装在同一个表壳内而组成的室内和室外的机电式电能表,也适用于一个或多个工作指示器及一个或多个测试输出。如果仪表有一个测量元件测量一种以上电能表(多电能仪表),或者当其他功能元件,如大需量指示器,电子费率计度器,时间开关,纹波控制接收器,数据通信接口等也包封在仪表表壳内,当然,与这些元件相关的标准也得应用,本标准仅适用于计量部分。本部分不适用于:a)接线端跨接电压超过600V(多相仪表为线对线电压)的仪表;b)可携带式仪表;c)仪表计度器的数据接口。验收检验依照GB/T 3925-1983《2.0级交流电度表的验收方法》(eqv IEC 60514-1975)给出的基本方针。可靠性依照IEC 62059《交流电测量设备 可靠性》系列文件的内容。
GB/T 17215的本部分规定了标志和鉴别机电式或静止式交流电能表及其附件功能所用的文字和图形符号,适用于标志和鉴别机电式或静止式交流电能表及其附件功能。 本部分规定的符号应该标志在铭牌、标度盘、外部标签上或附件上,或以适当的方式显示在仪表显示器上。
本部分规定了标准电能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参比频率为50Hz(或60Hz),在实验室用于检验和校准有功和(或)无功电能表的标准电能表。
GB/T 17215.8的本部分规定了新制造的直接接入的或经互感器接入的机电式有功电能表(0.5级、1级和2级)(以下简称“仪表”)验收检验的特殊要求,这些仪表的同一批次交付量不少于50台。对于同一批次交付量少于50台的验收方法,宜由生产方和使用方协商而定。这里描述的流程主要是针对生产方和使用方之间的验收检验。